陸配與外配身分証取得年限的差異
第17條關於陸配的身份証取得年限,與外配的不同是外配拿身分證的年限是有選擇權而陸配沒有。
外配是分兩段式計算,
第一階段居留3年且每年住滿183天,即可申請歸化國籍;
第二階段有三種選擇:
A、住滿360天 ,就可以拿身分證,也就是4年拿身分證。
B、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天以上,也就是5年拿身分證。
C、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天以上,也就是8年拿身分證。
現行制度陸配方面是最少8年,每年住滿183天,且申請依親居留及長期居留都有配額限制,導致部份陸配9-10年才拿到身份証。
目前行政院版本是陸配最少申請依親居留4年及長期居留2年且每年住滿183天,6年才能拿到身份証,沒有選擇。
如果查看數據外配4年拿身分證的人數一定是最多的。
陸配外配權益不一致成為一國兩制;台灣已經通過世界人權公約,不應該存在這樣的歧視,而且陸配與外配權益要一致,這也是馬總統的政見之一。
大陸配偶家庭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