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市長: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邱議瑩在她部落格發表打人感想! 誰侮辱我的父母 我就繼續打下去! 
 瀏覽445|回應0推薦0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09/04/22 16:11

邱議瑩在她部落格發表打人感想! 誰侮辱我的父母 我就繼續打下去! 

這是邱議瑩在她部落格發表打人感想

http://www.wretch.cc/blog/einn0601/11723330

今天在立法院出現了我有史以來最大的反彈.我打了李慶華一巴掌....原因是他罵我沒家教....

我不是沒家教.我是氣不過....每個人在立法院都有發表不同言論的自由.他可以不認同我的言論.可以跟我辯論.但是不可以污辱我的父母.....連續罵了那麼多次的潑婦.沒家教.任誰都受不了.....

我看到有些網友立刻上網留言指責我.我只想問.如果今天罵的是你們的父母.你們會不會站出來捍衛.....黨派不同.立場不同.我都可以接受.但是我不容許有任何人去污辱我的家人.

謝謝大家締的關心.我不會再哭.為了尊嚴.我會繼續努力....再次謝謝大家的關心.

+++++++++++++++++++++++++++++++++++++++++++++

她剛才在立院打了李慶華
原因是李慶華說他沒有家教
是潑婦駡街

邱說她打人是因爲李慶華侮辱了她的家人
如果她的理由成立
邱議瑩強調,不管是行政院或徐中雄版本,民進黨都反對,相關管制不能太寬鬆,否則很多大陸配偶都是假結婚來台,「滿街都是大陸之子,很可怕。」

那她侮辱我們大陸配偶
 
我們是不是也應該去立院一人打她一巴掌??

不錯呢,來來來一人打她一巴掌!
 
++++++++++++++++++++++++++++++++++++++++++++

邱議瑩:誰侮辱我的父母 我就繼續打下去

  • 2009-04-22
  • 中時電子報/梁惠明綜合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上動手打了國民黨立委李慶華之後,邱議瑩隨即在黨團同志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強調:「只要李慶華一天不道歉,我還是會繼續打他。」

邱議瑩同時也接受中時電子報專訪,痛斥李慶華「欺負女性,侮辱親人長輩。」邱議瑩表示,李慶華批評她家教不好,但是她自認:「父母把我教養的很好,李慶華家人和妹妹(李慶安)拿美國護照欺騙台灣民眾這麼多年,這是家教好嗎?」

邱議瑩氣憤的表示:「在立法院中要如何抗爭都可以,但是沒有人有資格侮辱我的父母,任何人侮辱我的父母,我都會像今天一樣抵死抗議。」邱議瑩強調,只要李慶華一天不道歉,她就「繼續打下去」。邱議瑩說:「為了捍衛名節,即使使用暴力也在所不惜。」

同時她認為李慶華罵她十多次潑婦,很明顯的是「一個歧視女性的沙豬」,邱議瑩最後意有所指的說:「我不希望再繼續和這樣的沙豬共事下去。」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804220081+0+0+1+0,00,focus.html

++++++++++++++++++++++++++++++++++++++++++++++

李慶華罵沒家教! 邱議瑩撂狠話:不道歉再打!
今日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9/04/22 11:46 記者林睿康/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邱議瑩今(22)日遭國民黨立委李慶華辱罵「沒家教、潑婦」,震怒甩了李慶華一個巴掌。民進黨團隨即召開記者會,要求李慶華為言語暴力道歉,邱議瑩怒氣未消,痛批「李慶華是個低級的外省人!」還說「若李慶華不為言語暴力道歉,將見一次打一次!」

邱議瑩指出,李慶華在發言台辱罵「沒家教」,等於污辱到她的父母。邱議瑩說,李慶安雙重國籍事件才是真正的沒家教,除要求李慶華道歉外,也要李慶華追隨李慶安的腳步退出國會殿堂,因為「李慶華是個低級的外省人!」

對於李慶華揚言提告,邱議瑩表示,「絕對奉陪到底,若李慶華不為言語暴力道歉,將見一次打一次!」

立委郭玟成則聲援,李慶華痛批民進黨是暴力黨,但是言語暴力比肢體暴力更嚴重,更何況李家教出李慶安,有何立場辱罵邱議瑩沒家教,呼籲國民黨不要仗著人多,就頻以語言暴力攻擊,應該為此出面道歉。



【小寶 】的211創意美髮沙龍 新開幕。
寧靜舒適、親切服務、講師技術、值得妳來試試。
雙乙級講師【小寶 】擁有兩張乙級證照~【女子美髮乙級證照 】、【男子理髮乙級證照 】、【女子美容丙級證照】。
預約專線:(05) 533-7273準時。
斗六市內環路398號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058&aid=3400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