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英九先生鈞鑒:
所謂一方水養一方人,先生口口聲聲講到要照顧陸配,為何同是國民.而我的權益卻比人人要矮一等.
命運不好我不怨人,但為何連最基本的平等我都不可獲得,好不容易等待黎明的到來,經歷無數考驗八年青春歲月的洗禮,努力學習當個台灣媳婦,蒼天憐憫終獲許可入籍台灣,成為一該國民,亦可行使選舉罷免之權利.
但命運弄人天不從人願,當任公職我卻要等十年,因現法令規定陸配需入籍十年後才可報考公職,先生是問人生有幾個十八年,當一青春少婦轉演變成中年婦人,請問他還有多少的熱誠投入職場,22歲內地使得婚姻嫁入來台,八年等待身份.十年資格洗禮,先生一個40歲的婦人,若有幸進入公職服務,其可努力的年限比別人短,可想若要有一方成就益比登天還難,是誰剝奪其公平競爭的權利,然這就是先生您默許的制度,那先生口口照顧陸配啟是雖口說說安慰的話語,君無戲言呀!失信於民而已治國,我要的只是平等,而非"同等的國民.我比人矮一等"
兩岸家庭論壇站長觀察員泣筆2009/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