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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痛 [網路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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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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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的痛 [網路轉貼]
 
依現行法規,本人今年7月份可以申請定居.好不容易盼到[陸配定居 明年起人數無上限]的新規定即將上路.原以為等我拿到身分證後我們母女就可以團圓了.然而只讓我高興了兩分鐘.其中[大陸配偶可申請十二歲以下前婚生子女來台定居,但每年限六十名配額。] 的規定讓我心里涼了半截.我女兒今年10歲,等我拿到身分證申請她來台定居,排到她的時候恐怕已經超過年齡了.政府何不好人做到底呢?我們骨肉分離這麼久,以為盼來了春天,沒想到盼來一場空.心中的痛啊,誰了解 !
 
一个离过婚还带着小孩的女人能够找到她的第二次幸福是很不容易的事,难道她就该低人一等忍受骨肉分离的痛苦不配得到完整的幸福吗?至于家人能否接受,小孩来台能否适应都是他们命中注定要面对的问题,能否克服要看自己的努力,但是不应该连这种机会都不给!

“现在的政府已经好多了”,以前是完全没人性的政府,现在的政府刚刚进化到“类人猿”,这样就已经“好多了”吗?连动物也有舔犊之情吧!

换个角度想,一个离婚的台湾女人嫁到了一个新家庭,婆婆说,你只能自己嫁过来,不能带你的小孩过来。你会认为这是个好婆婆吗?也许你觉得这婆婆能接受离婚的女人已经很不错啦,那我一定替你向老天祈求保佑你和你的老公天长地久,即使生活在地狱中也不要离婚。

还好,还有大陆这片地方既能接受我的台湾老公也能接受老公的小孩和我们共同生活,相比之下没有"人权”的地方倒是给了我们在没有”人性”的地方不敢"奢望”的幸福。

ps我同学也是离婚带小孩,嫁给了英国人,结婚手续办好后,她老公就把她们母女接到了英国。似乎英国政府没有说小孩是“前婚生子女非英国配偶的直系血親”而不能入境,当我和那个英国人说起台湾政府的法规,他耸耸肩直说不可思议。yyyezi
 
哪個女人初結婚時都沒想到自己會離婚,會走上這條艱辛的路。我同樓住的一個女生離婚後歷盡苦難,後來嫁給一位美籍華人,第二年就回大陸把女兒接去了,現在女兒已近二十歲了,很幸福。

但台灣當局是怎樣對待大陸女生的呢?
第一、台灣男人有孩子,就不許認養大陸配偶的孩子(不把我們的孩子當人看)。
第二、大陸配偶拿身份證後才可讓自己親生的孩子來探親,每年2個月(來台生活是跟本不可能的事,因為孩子是絕對要超過12歲的)。

這種不合人性的法律還是自稱民主國家的台灣所規定,國外的朋友聽說此事,也都是覺得不可思議,怎麼會有如此不近情理之規定呢?

多次申訴,無效,開始還回複几句安慰的話,後來就直接不理了,這就是我們一票一票的、激動萬分的、充滿信心選出來的政府,呵呵,到現在,不知說什麼好了,算了,算了,不如歸去、不如歸去。
此情此理,各有所見,但不管如何,請理解一個母親的苦痛和心聲吧。deb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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