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證照片尺寸3.2~3.6cm 請大家告訴大家!!
前天去幫老婆辦依親居留的送件,
大陸地區無刑事處分公證書(良民證), 體檢報告, 戶籍謄本(全戶), 入出境許可證(如果已出境就不需要檢附)證件影本 等唏哩呼嚕一堆文件都準備好了, 排隊抽號碼牌....等等等~好不容易到我了!
服務小姐態度很好也很不錯, 可是小姐竟然跟我說: 先生, 你這個照片尺寸不夠大喔! 人像頭頂到下巴的長度要3.2~3.6cm...當下整個感覺就是給他OOXX再XX...
因為老婆已經回家去了, 身上沒大頭照底片或檔案, 要他重拍寄來又要花時間(用電腦傳檔也是要時間的..)
工作繁忙的我實在很難抽時間來辦這個呢..正當我思考怎麼解決時, 服務小姐很親切的提醒我, 附近的像館可以幫忙放大照片, 不用底片檔案喔! 只是收費比較貴.
我當下感覺就是抓到救命的稻草阿~! 趕快出去找到那家像館(移民署附近的柯達像館,步行2~3分鐘)
沒想到~~~~~~ 洗一張4x6吋(8張大頭照)竟然要新台幣490元整(加洗290元)!!!
以我在印刷界打滾多年的經驗, 照片掃描+Photoshop修圖(證件照修圖不合法)+洗照片竟然給我收這麼多..真的是..好黑心阿..真是..天時地利人和阿@@
我當下都想做相館生意了!!!
在此提醒要辦證的朋友, 要記得準備符合規定的照片, 才不會多花冤枉錢喔!
上網爬文什麼的也看很多了說...只能怪自己功課做的還不夠阿... = =
PS:幫配偶辦理送件的話, 去到移民署只要填寫申請書跟保證書, 委託書是不需要填的喔.
大陸配偶家庭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