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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女兒被歧視 大陸新娘從不參加家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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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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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女兒被歧視 大陸新娘從不參加家長日

阿君嫁來台灣七年多,拿到了身分證,女兒意涵讀小三,她從不參家學校的家長日活動,怕自己一開口就被認出是「大陸人」,影響到女兒。

阿君剛嫁到台灣頭幾年,鄰居的異樣眼光透著「瞧不起」,讓她過得很不開心,只能跟大陸同鄉相濡以沫,她說嫁到台灣的同鄉姊妹,除非是家暴或日子過不下去,沒有人肯回大陸去。面對台灣人對大陸新娘的「歧視」,她委屈的說:「我都已經嫁來台灣了,大陸跟我有什麼關係?」

台灣執政黨拚命「去中國化」,老家在國父故鄉廣東中山的阿君無奈地說:「政治跟我有什麼關係?不是說挺哪一個黨,就有飯吃,還是要靠自己!」

阿君只關心在台灣土生土長的女兒將來能有出息。儘管擔任大樓管理員的老公一個月只賺兩萬多元,她還是省吃儉用把女兒送去讀安親班,女兒字寫得不工整,她都耐心的擦掉,看著女兒好好再寫一遍。

今年夏天,阿君帶女兒回廣東中山市探望外婆,她發現小時候說著一口流利廣東話的女兒,不肯再學新的廣東話,更不愛看大陸的電視節目。

她說,她生的是「台灣女兒」,為什麼還有台灣人要歧視「台灣女兒的媽媽」呢?她希望女兒在台灣平安長大,「誰要過戰爭的生活?」

看到這幾年大陸老家樓房越蓋越高,左鄰右舍出手越來越闊綽,阿君一點也沒想回老家,她說:「大陸雖大,但走不出去;台灣雖小,但很自由。」

【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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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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