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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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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女兒長大永遠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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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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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女兒能夠不要長大永遠12歲..
不准女兒長大永遠12歲..

對於不合適的法律是應該提出抗議的
抗議::政府永遠不准我們全家團圓 8+5=12 不及格
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這樣的法律
完全不可思議
我要8年才能申請身分證這樣也就算了
何時能夠申請下來也不知道.也許排隊民國102年
等身分證申請下來要等5年後才能申請女兒來台灣
法律又規定要12歲以下
我13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女兒來台灣
但是女兒還要12歲以下
這樣的法律很奇怪
希望女兒能夠不要長大永遠12歲..女兒不准長大永遠12歲

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訴求:希望快點拿到身份證.
一有身分證就不用受限在8+5=13 或 8+5=12 的窟窿中.

也就是說我來台要住滿8年以上才能取得身分證.之後要再等五年(總共要等待13年)我才能申請我大陸親生女兒來台團圓.但不能超過12歲.
那麼13年的時間是不是大過於12歲.
也就是說政府不准大陸配偶以外的直系親屬來台(96年9月5日之前是可以的).
故意玩弄數字遊戲.讓外界看不懂而無法指責政府.朝令夕改.政策大變
但實際上.等我們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去移民署申請親生女兒來台時.
移民署就依此規定說::除了你大陸配偶本人之外.其他家屬統統不準來台.
~~~ ~~ 天天想女兒.她只有3歲而已!. ~~ ~~~~~

媽!!多麼熟悉的聲音猶記在耳,唯想目睹孩兒口中聲聲的呼喚!!

盡猶成捨望,何時才能再聽到!!女兒口中聲聲的呼喚!!
入秋了!天涼了!不知可安好.何年何月再擁抱!.
唉!女兒啊!女兒啊!妳是否還記得媽媽?可不要把媽媽給忘了!

8加5會等於12難啊!無情的政府給我們出的這道難題!!
有誰能幫我解開這道難題 8+5=12 ?
該如何向3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
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准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女兒不准長大.永遠12歲8+5=12不及格.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准我全家團圓.
四:我的不及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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