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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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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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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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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口溜 ~~

到了北京才知道自己的官小

到了上海才知道自己的錢少

到了海南島才知道自己身體不好

來了台灣島不知文化大革命還在搞

最近有人說:「嫌台灣不好,中國那麼好,太平洋又沒加蓋,覺得中國好就游過去!」(補充說明:不是太平洋.是台灣海峽才對).我反對這樣的論述.為了證明我是愛台灣的.本人在此聲明:如果能馬上取得身分證.本人願意放棄台灣選舉權.堅持留在台灣.但是也請加強宣傳.要游過台灣海峽滾回中國大陸之前.一定要練好身體.才有體力到達大陸.但千萬不能在海南島上岸.不然回游台灣是不可能的任務.

~~~ ~~ ~ 該如何向3歲稚齡的女兒說明.妳不能跟媽媽回家. ~ ~~ ~~~
~~~ ~~ ~ 要聽外公外婆的話.有誰可以教教我該如何開口?? ~ ~~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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