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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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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聲明:如果能馬上取得身分證.本人願意放棄台灣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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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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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明年2008年.是個好熱鬧的一年.中國大陸舉辦世界矚目的奧運.世界都在看.

台灣舉辦立法委員選舉和總統大選.你我都在看.目前的執政黨(綠營)想盡辦法.不讓大陸配偶輕易來台.利用各種藉口拖延大陸配偶在台設籍定居.

規定大陸配偶:
來台團聚要滿二年.才能申請依親居留.
依親居留要滿四年(且在台要每年住滿183天.否則當年度不于計算.)才能申請長期居留.
長期居留要滿二年(且在台要每年住滿183天.否則當年度不于計算.)才能申請定居.(註:不是馬上取得身分證.還要等待審查通過才能定居).

大陸配偶最少要在台住滿八年以上.才能取得台灣身分證.外籍配偶至少3至5年時間取得台灣身分證.其實這完全是選舉考量.一般來說.大陸配偶和大陸人士.外籍配偶佔大多數是支持泛藍居多.在這種政治考量下.綠營政治人物.當然是對妳不客氣的一再阻擋拿身分證的時間.一張身分證等於一張選票.發出越多張身分證就流失越多張選票.就這麼簡單的道理.不用以冠冕堂皇的人口政策來塘塞.現在台灣面臨高齡化.少子化的人口問題.目前唯一能承擔這生產報國重責大任的.只能仰賴婚姻移民的新台灣人.(外籍配偶台灣媳婦).有可能她們是未來台灣總統的媽媽.所以台灣人要放過她們.要善待未來台灣總統的媽媽.

如果是一張身分證等於一張選票.發出越多身分證就流失越多選票.那麼是否能立法或以具結但書宣誓.以選票換取身分證.那麼不管泛藍.泛綠.以後大家都不用傷腦筋.大陸配偶會影響台灣選情.如果能馬上取得身分證.願意放棄台灣選舉權.這也未嘗不可.所以在此聲明:如果能馬上取得身分證.本人願意放棄台灣選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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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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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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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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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lovetango.info/forum/showthread.php?t=2845
唉。那些地方政府怎麽會因爲這樣一個理由:
如果能馬上取得身分證.本人願意放棄台灣選舉權.
如果那些人很在乎我們這群人的選舉權,
身份證早就提前給我們拉。
這種聲明寫在這裡也沒有用的。
如果想在這裡找到支持者,
恐怕也沒有幾個。
看到你寫太多這個問題。
能給你的只有:加油吧。
或者放寬心,期待明天。
或者在這裡多賺一些機票錢。
常常回去看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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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治太那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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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  http://www.lovetango.info/forum/showthread.php?t=2845

再忍耐幾個月吧~
27萬大陸配偶的另一半會選誰?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有誰會支持又是罵大陸又是刁難兩岸來往的政黨?
政黨輪替之後,政策應該會跟著改變的...

回應:

再忍耐幾個月吧~
這是長久的問題.連泛藍政黨也一樣.會比目前的態度友善一點點而已.我們大陸配偶身分在台灣政局是個燙手山芋.誰都不想介入太深.想想八年前也是泛藍在執政(我老公跟我說的).還不是一樣!

所以我們是爹不疼娘不愛的.既然如此.遠離台灣複雜的政局.劃清界線只要給我們良好的生活環境.誰當選與我們無關.這樣泛綠才能放下心頭大忌.我們這群大陸配偶不是壞事份子.不是關鍵性的少數.更不是壓倒駱駝的那一根草."台灣政治太那個了"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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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快餓死了.有誰聽到我們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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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tw.myblog.yahoo.com/no12no12/article?mid=171&sc=1#173

我倒是覺得開放工作限制,延長在台居住時限........倒是非常重要.

回應:

身分證等同台灣公民一樣.目前大陸配偶沒有工作權.學歷不受台灣認同.不能出國旅遊......等等光說工作權.我不能就業.一家重擔全由老公一肩扛.是心痛老公的付出.為什麼兩岸婚姻會這麼難走.連最基本的日常生活也難負擔.都快餓死了.有誰聽到我們的心聲???


如果不讓大陸12歲小孩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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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又不是沒修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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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tw.myblog.yahoo.com/no12no12/article?mid=171&sc=1#173

補充:因放棄選舉權而開放身分證=====違憲,開板大大訴求不會被同意的。

回應:

中華民國憲法又不是沒修過.為了遠離台灣政黨惡鬥.我們不能成為犧牲品.所以修法.以選票換取身分證.改善自己基本的生活條件.才是生存本能.

這樣不管是藍是綠.選舉勝負才不會怪罪到大陸配偶身上.如果真的能以選票換取身分證.那麼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對大陸配偶來台探親.依親.居留.定居.工作權.學歷認可...種種的設限.台灣的政治人物也可對我們放下心防.不用傷腦筋想盡辦法要阻擾我們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的過程.他們可以專心去對付競爭政黨.而無後顧之憂!


如果不讓大陸12歲小孩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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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願以選票換身分證來改善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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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ma19.net/blogs/%E5%A4%A7%E9%99%B8%E9%85%8D%E5%81%B6%E5%8F%B0%E7%81%A3%E5%AA%B3%E5%A9%A6%E4%B9%8B%E6%AF%8D%E8%A6%AA%E5%92%8C%E5%A5%B3%E5%85%92%E6%B0%B8%E9%81%A0%E7%9A%84%E7%97%9B/20071112/4060

問你老公要不要去大陸工作.
很多台灣人, 稍微有一點辦法的, 都去大陸唸書工作了...

回 覆:

大部份娶外籍配偶.大陸配偶的台灣老公.都是基層弱勢台灣人(也就是說做工仔人).一天不做工.一家會餓死的那一種(因為政府不准我們外籍配偶.大陸配偶就業.沒有工作權.只好一家重擔由老公來扛.所以如果可以我願以選票換身分證來改善自己的生活).還想往外地去發展.不餓死在台灣就要偷笑了!!最近物價上漲.我們過的好苦.有人聽到我們的心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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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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