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市長: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
|
推薦本城市
|
加入我的最愛
|
訂閱最新文章
udn
/
城市
/
政治社會
/
社會團體
/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城市
/討論區/
你還沒有登入喔(
馬上登入
/
加入會員
)
本城市首頁
討論區
精華區
投票區
影像館
推薦連結
公告區
訪客簿
市政中心
(0)
討論區
/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之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
字體:
小
中
大
有關妻在大陸子女來台問題
瀏覽
762
|回應
0
|
推薦
1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留言
|
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移民署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QABoardList1.asp?objID=20071026000007
標題
有關妻在大陸子女來台問題
收件日期
2007/10/26 下午 09:48:47
內文
我太太目前是長居身分,預定明年可取得身分證,其在大陸與前夫生有2子(分別為18及20歲),她想把他們接來台灣....
問題1:以目前長居身分,其2名子女應以何種身分申請來台,在台停居留期能多久?可否申請居留?
問題2:若在明後年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後,其2名子女應以何種身分申請來台,在台停居留期能多久?可否申請居留?
針對以上2問題在申辦時應準備何文件,向何單位申請?
謝謝。
交辦日期
1900/1/1
回覆單位
內文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058&aid=2475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