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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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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外籍配偶(新移民)的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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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萬隱形人的台灣夢(專題報導)之寶島變了樣 外籍配偶變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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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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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7.10.22
寶島變了樣 外籍配偶變了心
本報訊
越南女生多希望嫁到國外,可以改變人生,找到自己的幸福」范秋水說。但隨著韓國經濟崛起,台灣的優勢不再,越南婚嫁潮流也見風轉舵吹起「韓流」,「韓國第一」不是口號,而是越女出嫁的排名順序,嫁往台灣人數急速下滑,大陸也從今年七月開始政策緊縮,嚴格管制婚姻仲介,台灣新移民潮已出現冷卻跡象。
除量變之外,也已經產生質變。過去一般迎娶外籍配偶,多為如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中低收入戶等弱勢族群,抑或是勞動、農民階層,如今已有逐漸往中產階層、甚至是中上階層流動趨勢。
環境變壞 不再具吸引力
內政部統計從中國大陸和東南亞嫁到台灣的婚姻移民,從民國八十七年有逐漸往上攀升跡象,以大陸配偶來說,在九十二年竄升到將近三萬二千人,隔年因為政府採行面談機制,迅速滑落到僅有一萬人,之後即維持在一萬三、四間徘徊,今年到六月更跌到五千不到。
東南亞配偶同樣如此,九十三年以一萬七千餘人達到最高峰,由於台北駐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採一對一面談的嚴格管制,令不願久候的台灣男性望之卻步,紛紛打退堂鼓,隔年即跌到一萬人,去年為六千人,今年到六月更僅有二千一百人,可能再度創下新低點。
為何會產生如此大的變化?除了政府制度上刻意管控外,以杜絕「假結婚」人口販運,家族中有好幾個姊妹嫁到台灣的范秋水說,「越南女性為追求幸福都希望能嫁到國外,如果留在越南,因為操勞過度,沒過幾年就老了」,以前多嫁到新加坡,但因傳出多起騙婚賣淫,才逐漸轉往台灣。
搞軌命案 更添嚇阻作用
但是,隨著台灣經濟的一路衰退,加上當地媒體經常報導台灣丈夫毆打外籍老婆案例,被夫家折磨到僅剩皮包骨的阮氏玲,以及「南迴搞軌案」遭謀殺的陳氏紅琛更是家喻戶曉,女性出嫁目標很快便轉往韓國,各地都吹起「韓流」,尤其是越南。
范秋水家中五個姊妹,自己和妹妹都嫁到台灣,嬸嬸看了很羨慕,深怕女兒嫁給越南人會受苦,殷殷拜託秋水幫忙介紹;范秋水說,沒過多久就聽到堂妹范氏嬌兒也結婚,對象就是李雙全,還來不及去探望,李雙全打電話告訴她,范氏嬌兒被毒蛇咬死了。
對於堂妹的遭遇,范秋水來不及反芻細想,就聽說范氏嬌兒的妹妹嫁到韓國去了;范秋水歎口氣說,還是有很多越南女性,堅定地想要嫁給外國人,有的則是聽父母之命,「即使台灣有南迴搞軌案,韓國也傳出多起殺妻分屍案,但大家都認為,即使再窮,都比越南好」。
求偶對象 擴及中產階層
婚姻仲介業者,同時也是中華民國外籍聯姻輔導協會秘書長朱清正感慨地說,不過才幾年的光景,婚姻仲介從興盛時的上千家,如今卻幾乎倒閉光光,「台灣政府政策緊縮,連越南和中國大陸都在管制」,讓他不得不設法開拓俄羅斯新客源。
嶄新的「全國高級媒介服務工作者」資格證書擺在桌上,朱清正邊解釋說,中國大陸雖一向是婚姻輸出大國卻禁止涉外仲介,經常傳出有人被逮到一罰就是幾十萬元,今年卻開始建立管理制度,七月後如果沒有證書都不得在當地進行婚姻仲介。
網路戀情 共組快樂家庭
朱清正的客群中早已超越農工階層,中產階級甚至是公務員都前往「求助」,尤其是尋求二度婚姻,或是工作過於忙碌、有人際交往障礙的人。但另一方面,更多中產階級根本不用仰賴婚姻仲介,來自海南島的何婷就是因為「網戀」,在網路上認識在桃園擔任工程師的李先生,兩人透過網路交往一年後,決定共組家庭,如今已有個可愛小寶寶。
員警出身、曾經擔任刑事組長的黃榮慧,曾受政府任命派往沙烏地阿拉伯擔任皇家侍衛隊柔道教練,如今轉換跑道成為雲林虎尾鎮民代表,還取得中正大學政治研究所學位,政治傾向「深綠」的他,卻娶了個雲南小姐梅莉,「我只要乖巧、顧家的老婆」。
尋覓幸福 國籍不是藩籬
黃榮慧於四十四歲時喪偶,獨立撫養孩子成人,鰥居十三年後他想到該為自己找個伴。不諱言自己是「大男人主義」的他說,他看得上的台灣女人都很能幹,思想與經濟獨立自主,不是不婚就是離婚,天天爭女權,不適合他這種傳統思想的人,「無關政治色彩,管不了是Made in China或Made in Taiwan,找到幸福最要緊」。
老婆梅莉整整比黃榮慧少廿五歲,畢業於雲南大學企管系,儘管也是高學歷,卻保有黃榮慧要的「傳統美德」,不論住家或服務處,總是打理得一塵不染,友人羨慕他娶個好老婆,梅莉卻說「我老公是我的偶像,允文允武,如果生在古代,一定是個大將軍」。
轉貼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p=240920#post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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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058&aid=247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