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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陸妻…職場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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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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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Magenta"][ 更新日期:2007/09/28 08:39 記者:【許俊偉/北縣報導】
職場歧視包羅萬象,除了常見的懷孕歧視,過去也曾發生過身高和階級歧視。北縣勞工局今年則首次接獲兩件因工會會員身分而遭歧視的申訴案,還有大陸配偶儘管拿到身分證,職場應試卻碰壁,甚至連面試都不必,就被對方在電話裡當場拒絕。

勞工局長高寶華說,最常見的懷孕歧視包括調職、產假問題、懷孕不錄取等狀況,過去就曾發生有女性明明應徵的是幼稚園老師,上任懷孕後,卻硬是被調去廚房打雜,該公司當時還因此被罰5萬元;甚至還有惡質公司員工生完孩子回來後,飯碗也沒了。

發獎金 工會員也吃癟

其實職場歧視包羅萬象,評委會最近正受理一件「出生地」歧視,結果原來是一名大陸配偶去電詢問應徵內容,卻因口音一聽就是「對岸來的」,經對方確認確實是大陸配偶來應徵,竟當場在電話中說:「我們不用大陸人」,被勞工局歸類成「出生地」歧視。

北縣日前還首次接獲因工會會員身分的就業歧視案,全案評委會尚未結案。據了解,這起申訴案是北部某知名客運公司,疑因資方與工會曾有糾紛,公司最近發給員工的獎金,刻意獨漏參與工會的員工。

定身高 徵收費員設限

勞資關係課長張麗淑說,過去還曾發生過身高歧視,爭議單位還是國道高速公路局。當時高公局在招募國道收費員時,竟明定身高必須160公分以上,惟該案最後評議後並未成案。

「台北縣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八十九年成立以來,至今已受理341件各類就業歧視申訴案,且申訴案數年年攀升,光是今年至九月廿一日所接獲的申訴案,就已相較去年總數來得高。

申訴案中又以懷孕歧視居多,179件佔了全部案件的52%,其次性騷擾也有116件,除上述兩類就達所有申訴案的86%,以往被普遍認知的年齡、身障等歧視,反倒申訴案不多,多年來至今僅分別4和9件。

高寶華說,申訴案其實多發生在中小型公司,主因係雇主不諳法令或囿於成見,勞工局十月底前受理防制就業歧視優良單位選拔。民眾若遇職場歧視,可電29603456轉6542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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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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