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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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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95年12月20日 總統出席「咱的媳婦、咱的子」活動 .12月21日內政部修訂「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居留及定居數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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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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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新聞稿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提供
民國95年12月20日
總統出席「咱的媳婦、咱的子」活動
 陳總統水扁先生今天上午在總統府出席由內政部主辦的「咱的媳婦、咱的子」活動,除聆聽外籍配偶代表精彩的詩歌朗誦表演,並致詞。
總統致詞時表示,大家都知道人權是普世價值,而台灣也是一個非常重視人權的國度,他從上任以來,就明確宣示了「人權立國」的理念,外籍配偶來到台灣就是台灣的一份子,外籍配偶人權的保障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婚姻移民對台灣社會來講,已經是一種趨勢,為促進外籍配偶家庭與社會的和諧,政府必須積極投入,協助解決外籍配偶家庭面臨的問題,站在外籍配偶的立場規劃政策及資源分配,儘早讓大家能夠適應台灣社會。
  大家都知道人權是普世價值,而台灣也是一個非常重視人權的國度,本人從上任以來,就明確宣示了「人權立國」的理念,外籍配偶來到台灣就是台灣的一份子,外籍配偶人權的保障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我們知道外籍配偶在台灣生活,常會因為語言、文化的不同,造成溝通障礙及基本權利受損,影響甚至波及到無辜的小孩子,所以政府一定要特別用心來傾聽外籍配偶及其小孩的心聲,幫助大家學習爭取應有的權益,讓大家在台灣生活有安全感,有被接納的溫暖感覺。 接下一篇
【聯合報/記者黃福其/台北報導】 2006.12.21
內政部昨天修訂「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居留及定居數額表」,明訂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的數額及類別,其中現行「依親居留」未限數額,限縮為每年一萬兩千人;「定居」則維持每月核准約五百人(每年六千人)數額。
境管局主秘何榮村表示,修正草案將送陸委會審查通過,再報行政院核定,預計明年三、四月可發布實施。他不諱言指出,以目前每年大陸配偶新增約一萬六千人,日後每年約有四千人須排隊等候,才能進入依親居留;而設定數額的目的,在於管控大陸配偶拿到身分證(即定居)人數不要快速增加,減緩對台灣社會衝擊。
為避免大陸人民在台定居後申請其他大陸親屬來台,產生衍生性人口,排擠社會福利,草案明訂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者,須在台設籍滿五年。 接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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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避免大陸人民在台定居後申請其他大陸親屬來台,產生衍生性人口,排擠社會福利,草案明訂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者,須在台設籍滿五年。
此段話不知為何意,各人解讀為以後陸配取得定居後需設籍滿五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其內地親屬赴台依親,也就是變相拒絕其前婚生子女來台(目前十二歲以下,如按時間8年+5年=13年)也就是永無望,另如要申請父母那父母恐需長命才有希望.如果真的只是擔心這樣,我們是不是簽切結書"決不申請父母來台定居"就可以提早拿到身分證呢!!
有統計數字出來,有很多大陸親屬來台定居嗎?外籍配偶情況怎樣呢!!為什麼外籍配偶取得身分證後.產生衍生性人口,排擠社會福利,政府卻默不作聲.有雙重標準.對大陸配偶不公平.如果那麼怕大陸人士.乾脆禁止兩岸通婚.就不會產生衍生性人口,排擠社會福利,也不用怕選舉時.大陸配偶的選票流向??.....
我們拿到身分證的時間已經夠長的了,定居設籍五年才能拿身分證,不要說父母已經年長(我們想要孝順他們也不容易了),我們自己都年紀不小了.沒身分證不能參加大學考試,專業資格考試也不可以.這樣我們只能永遠生活在社會的低層..
放寬大陸專業人士來台,而我們大陸配偶的學歷卻不被認證,自相矛盾.
台灣政府這麼害怕我們大陸配偶.專拿我們來作小動作.真可悲阿!!

總統府http://www.president.gov.tw/php-bin/.../mailform.php4
行政院院長http://www.ey.gov.tw/sp.asp?xdURL=ma...ctNode=99&mp=1
立法院http://www.ly.gov.tw/index.jsp
內政部部長http://service.moi.gov.tw/ecss/bin/ite001q1.asp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局長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Smail_box.asp
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留言服務區 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sp?classid=003
陸委會http://www.mac.gov.tw/
海基會http://www.se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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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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