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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新移民社會」作好準備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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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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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為「新移民社會」作好準備了嗎?

【聯合報╱社論】 2007.06.20 04:10 am
「台灣是移民社會」,從學者到政治人物包括李登輝等,都曾經這麼說,並由此為台灣的族群關係提出各種註解。
近十餘年來,台灣廣泛接納東南亞外籍配偶、大陸配偶、外籍勞工的結果,開始呈現出「新移民社會」的面貌,由此衍生的社會議題日益增多。若從政府政策方向來檢視,台灣是否已經為「新移民社會」作好準備了呢?

內政部預定發表「人口政策白皮書」已經延遲,最近為此舉辦的公聽會上披露部分研究建議,卻馬上引發各種爭議批評。尤其移民政策部分,特別針對大陸籍配偶,以「離婚率偏高」及「對台灣認同度低」等令人難以信服的理由,擬將其依親居留、長期居留,以及定居的人數配額進一步縮減。政府的法令政策原本就對大陸籍配偶格外歧視刁難,如今由知名學者以學術研究名義為這樣的政策背書,當然令人遺憾。由此更凸顯出,政府對台灣已經站在「新移民社會」歷史浪頭上的趨勢似無所知覺,只知防堵卻又管理無方,這才是最嚴重的問題。

台灣的「移民史」早已翻過「唐山過台灣」的那一頁,但歷史因素摻雜著日後的政治發展,加上政客的刻意操弄,至今仍使複雜的族群恩怨折磨著這個美麗島。有些人到現在竟仍將早已定居於此繁衍出第三代、第四代的外省族群稱為「新移民」,未能完全平等融和對待;而就在這樣複雜的情結纏繞下,近十餘年來大量的「婚姻移民」所形成的「新新移民」又快速湧入台灣社會,為台灣原本就脆弱的人權觀念和族群關係帶來巨大衝擊。

台灣的外籍配偶和大陸配偶已有三十五萬人之多,新生兒當中每七個就有一個為外籍配偶所生。這些「新台灣之子」占台灣人口結構的比率只會日漸加重,他們的母親更是台灣家庭照護和勞動市場中的重要貢獻者。但是,台灣作為「婚姻輸入國」,很多民眾儼然仍抱有優勢姿態,甚或因過去新舊移民互動的不良經驗而產生歧視心理;外籍配偶在台灣成為弱勢族群,乃無可否認的事實。而大陸配偶受到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約束,待遇比外國人還不如甚多,在內政部的定義下「獨樹一格」,既非外國配偶也非本國配偶;從結婚面談到身分取得,都備受差別待遇。這樣不友善的環境中,發生大陸配偶「離婚率偏高」和「對台灣認同度不高」的現象,寧非事出有因?難道不應對政策及人權尺度多作檢討?卻反而見學者據以作為向政府建議限縮大陸配偶名額的理由,也難怪被指為「曲學阿官」了!

台灣因大量引進外籍勞工和若干含有買賣意味的婚姻移民,又未能以政策和教育手段落實平等人權對待,已經對台灣的外部形象和內部社會發展產生負面影響。現今仍未水落石出的高捷案曾因泰勞受虐抗暴而震驚國際,近一、二年來,台灣又因不正常的婚姻市場現象而蒙受「人口販賣」惡名;至於段氏日玲受虐案、李泰安「搞軌案」中的外籍新娘死亡事件等等,國人更是記憶猶新。這些個案結合起來,勾勒出台灣社會與「新新移民」相處的緊張關係;與其說完全歸咎於民間的族群情結,不如說政策上一直忽略了落實人權觀念和族群融和教育。連「人口政策白皮書」裡都反映出學界幫腔政府仇中政策的傾向,台灣要如何能邁向健康和諧的「新移民社會」?

民間有各種扶助團體為「新台灣之子」和他們的「新新移民」母親進行融入本地社會的輔導工作,但正本清源、提綱挈領,最需要的還是政府正確的政策方向。「新移民社會」的時代到來,台灣作好準備了嗎?答案,委實令人擔心。

【2007/06/20 聯合報】@ http://udn.com/[/b][/size][/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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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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