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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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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冤相報何時了!冤冤相報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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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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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他們有一天長大了,知道這個政府竟然是如此對待他們親愛的母親,我真不知道台灣還能要求他們什麼?或是甚麼結果下場!?冤冤相報何時了!冤冤相報何時了!
唉! 將心比心.冤冤相報何時了!

中國領導人勿以武力壓制台灣民主,才能促進兩岸關係良性發展 唉!將心比心.冤冤相報何時了!

台灣領導人勿以八年壓制台灣媳婦,才能促進兩岸關係良性發展 唉!將心比心.冤冤相報何時了!

◎ 至94年底止,我國外籍與大陸配偶人數約達36.5萬人,其中外籍配偶(含歸化取得我國國籍者)占35.9%,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占64.1%。

民國一百年 新台灣之子 4個學生就有1位

這幾年,台灣適婚男性透過仲介迎娶大陸、印尼、泰國、越南等國籍女性,這些外籍新娘所生的子女人數狂升,成為台灣近幾年備受關注的新興人口,一般通稱為「新台灣之子」。

很有可能未來的台灣總統是「新台灣之子」。

當他們有一天長大了,知道這個政府竟然是如此對待他們親愛的母親,我真不知道台灣還能要求他們什麼?或是甚麼結果下場!?冤冤相報何時了!冤冤相報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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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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