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山大學的畢業典禮上,游院長勸勉畢業生:「愛台灣就要多生小孩」
轉載自 台灣的人權觀 http://blog.bcchinese.net/blackjack/archive/2006/04/02/62648.aspx
外籍配偶不是不斷下蛋的母雞
藍x嘉(刊登於新新聞)
在中山大學的畢業典禮上,游院長勸勉畢業生:「愛台灣就要多生小孩」,來提振日漸降低的生育率;然而就在前幾天,教育部常務次長周x德在全國教育局長會議中公開呼籲現場的教育局長,應道德勸說縣市境內的外籍和大陸配偶:「不要生那麼多!」。面對官員的苦口婆心,我們很困惑,究竟「愛台灣」應該要多生還是少生小孩?
無論你喜不喜歡,台灣的種族光譜正在改變中,婚姻與勞動移民,正在改寫著「新台灣人」的定義。然而,台灣社會迎接這群新住民的方式不是鮮花與擁抱,而是疑懼、偏見與迷思。媒體充斥了「假結婚、真賣淫」的污名報導,專家與官員擔憂外籍母親孕育的台灣未來主人翁,是拉低人口素質、造成社會問題的遲緩兒。監察院的李伸一、黃煌雄兩位委員,也提出糾正案,要求行政院建立明確的移民制度和有效的獎勵機制,以解決移民人口結構兩極化的趨勢—「優秀高素質青壯國人快速外移、低素質外籍配偶、外勞又大量流入」,他們擔憂「台灣國力正快速流失中」。
面對台灣不確定的政經未來,政治菁英的論述隱然把女人的子宮,而且是有種族、階級差異的子宮,視為孕育台灣國力差別的關鍵。高學歷、本國血統的子宮應該努力生產報國,低學歷、外來血統的子宮應該節育以免誤國。優生學的鬼魂在全球化的空中飄蕩,父權國族主義的焦慮,反射出階級、種族歧視的魅影。
生育是融入台灣的通行證
外籍與大陸配偶是不是生的太多?養的不好?周次長的大膽言論,反映出許多台灣人的無知與偏見,事實上,根據內政部今年六月公佈的「外籍與大陸配偶生活狀況調查報告」,在生育子女的數目上,受訪的外籍配偶中近七成與國人配偶生育子女,大陸配偶則僅有五成生育子女,有生育子女的外籍與大陸母親的平均生育率為一點五人。這樣的數字並無明顯高於國內育齡有偶婦女平均生育子女數的一點二人。同一調查也發現,外籍與大陸配偶所生子女的健康情形普遍良好,發展遲緩比例為百分之零點一,並未高於國內六歲以下疑似發展遲緩兒的比例。
這些數字清楚地粉碎了把外籍與大陸配偶當作下蛋不停的母雞的偏見,再從她們生產的時間點來分析,也可以看出生育對於許多外籍與大陸配偶其實是一項難以自主決定的「任務指派」。周x珍的研究發現,百分之八十五的外籍配偶在結婚後的兩年內就生育第一胎。一方面,她們必須滿足公婆與丈夫對於傳宗接代的期待,或是藉由替夫家生育子嗣(特別是兒子)來穩固她們在家中的地位。另一方面,生育也變成一種夫家對媳婦行使控制的方式,公婆與先生認為,外籍與大陸配偶懷孕以後就不會「扒扒走」,待在家照顧小孩,可以降低「跑掉」的風險。沈x如在其碩士論文中訪問到比較年輕的越南配偶,有些希望晚一點生育,還必須瞞著先生或婆婆,偷偷取得避孕的資訊與措施。
生育的壓力,不只來自於夫家,還來自於國家。生育與否也能幫助外籍與大陸配偶早日取得中華民國的居留機會。以大陸配偶來說,必須等到結婚滿兩年後,方可申請來台居留,但若有生產子女就不受到結婚兩年的限制,可立即申請來台依親。換言之,外籍與大陸配偶要成為「正港的台灣人」,必須透過成為「新台灣之子」的母親。
人口素質的迷思
「降低人口素質」是我們在媒體與官員的論述中都一再聽到的基調。這樣的說法,認為學歷較高的父母能夠提供生養出「較優秀」的子女,假定了高學歷父母能夠提供較完備的教養,在對外籍母職的不信任裡更隱含著優生學的論調,擔慮低學歷的外族母親為台灣的下一代提供了「較差」的基因。
一個離島的小學校長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他學校裡的外籍配偶的小孩,不但沒有學習遲緩,反而成為學校裡的模範生,因為這個小島上的內婚情形太過頻繁,反而是因為南洋新娘嫁來台灣,帶來了混血的活力。
根據國民健康局對於民國九十一年度通報的新生兒所進行的健康調查,統計結果發現,其新生兒有體重過低、早產、剖腹生產、先天缺陷等現象,發生在本地母親的比例其實高於外籍與大陸母親。
這些例子反駁了坊間一般認為外籍母親生的子女在基因與健康有問題的謬說,提醒我們要把養育的問題回歸到社會、文化的差異。吳秀照訪談十位育有發展遲緩小孩的外籍配偶,發現文化適應、經濟壓力以及與外界資源系統間的溝通障礙與衝突,是造成南洋母親在教養子女時的主要困境。外籍母親無法充分地操控台灣本地的語言,造成她們文化調適、轉譯社會意義上的阻礙,並且難以透過語言建立與學校、社區的連結,來協助孩子的成長與學習。
而外籍母親對於國語的學習,未必是受限於個人能力,經常是因為資源與權力上的不足。報章曾經報導過,有些丈夫與婆家刻意不讓外籍配偶去上識字班,擔心的是她們一旦掌握本地的語言、增加對外的連結,會增加她們「跑掉」的可能。
教育部周次長的確應該對外籍母親的處境感到憂心,但他的擔憂顯然指錯了方向,應該勸導的不是要外籍配偶少生一點,而是我們的社會是否提供了充分的資源來協助這群新住民適應移駐的社會文化環境。教育部應更積極地推動外籍配偶學習本地語言的成人教育 (「識字班」的名稱有待更正,因為她們不是不識字),學校老師也有必要進行多元文化的再教育,避免在學童教育上獨尊主流的文化價值,而輕忽了外籍母親對於學習不同文化經驗上的貢獻。
生育不是愛國義務,而是基本人權
在十九世紀初的美國,移民女性的子宮被視為危險的容器,具有無法控制的性欲與生產力,可能造成盎格魯薩克遜種族的滅亡。各種以科學為名的優生學理論被發展出來,以合理化控制移民女性生育的必要性。
生育不應被視為鞏固種族界線的控制對象,也不應被當作一種愛國義務。生育是一項基本人權,不能因為種族或階級的背景而受到侵犯。「愛台灣」無關多生小孩還是少生小孩,而是共同來打造台灣的未來。如果我們擔心人口的外流,吸引人留在台灣的除了經濟的富足,更應該是完善的教育品質與福利制度,以及民主平等、尊重多元文化的制度與價值。
兩位監察委員說對了一件事,就是我們缺乏完善的移民政策,但改進之途絕對不是透過移入人口總量管制,強化階級與種族的偏見。官員動輒以「是否能夠融入我國社會」的方式,來評估外籍配偶的地位處境,甚至不諱言要求外籍與大陸母親應該節育以保國力,這種種論述都投射出一種把台灣想像為一個同質的文化社群、血統純淨的基因庫,而藐視移民母國的文化價值,或是恐慌於外來種族的滲透。
事實上,綜觀台灣的歷史,從來就是一個移民社會的開放系統,我們的漢人祖先是被貧窮所逼渡海來台的羅漢腳,我們的血液中流動交會著不同族群通婚的歷史。九零年代的今天,婚姻與勞動移民的浪潮帶來新一批的台灣居民,他們將會為台灣的未來創造更豐富的人口面貌與文化地景。
posted on Sunday, April 02, 2006 6:0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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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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