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市長: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新聞轉貼>扁重申:任內絕不承認大陸學歷
 瀏覽453|回應0推薦0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扁重申:任內絕不承認大陸學歷
【聯合晚報╱記者林秀美/高雄報導】 2007.07.21 03:12 pm
http://www.udn.com/2007/7/21/NEWS/NA.../3937766.shtml

陳水扁總統今天上午在高雄舉行的大學博覽會上重申,他在總統任期內絕不承認大陸學歷,也不開放大陸學校來台招生,以免影響台灣學子的就學、就業權益,甚至落到教授開計程車,運將變乞丐的地步。

陳總統說,如果承認大陸學歷、開放大陸學校來台招生,很多人未來可能找不到工作,到後來教授流落到開計程車,運將去乞討,縱使當乞丐也討不贏大陸的乞丐,三天討到三萬元,台灣不可能蓋乞丐學校。所以在他任期內,這兩大政策絕不會改變。

陳水扁總統並以自身考大學的經驗,提供年輕學子選擇理想學校的參考。他說,他原本考上台大商學院,讀了半年發現與志趣不合,便辦理休學,第二年重考上台大法律系。如果當初沒有這項改變,他的人生可能不同。

他叮嚀年輕人念書要為自己而念,不是為父母而念,亦不是追求時髦,如果一時選擇錯誤,延緩一年重來,對於未來發展仍然值得。

陳總統又說,過去升學順主義掛帥,學生缺乏創意,所以政府推動教改,希望能改變舊有觀念,過程或許遭遇困難,很多人不適應,但政府會檢討改進。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058&aid=2437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