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芽糖 曾太公 JohnWong
麥芽糖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曾太公
呵呵!
救火員說的有道理. 一般情況, 是該如此.
不過, 副市長的快刀斬亂麻, 的確也是聯網諸多市長共同的做法.
如果, 今天要審阿扁, 還讓他再當幾年總統, 看他有沒有貪污嗎?
規矩可立. 當機立斷, 更是好事.
謝謝副市長!
我所不知道的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JohnWong spicy coffee 麥芽糖
副市長當然有立斬無赦的執法權。我斗膽有個建議:立下記點、警告、停權、除名的原則和步驟。附上部分我當初在鐵馬城的建議:1. 建立客觀記點,舉牌,警告,刪文(需存底),停權,踢人制度,確實執行. 違規事項應限於髒話罵人,洗版,明顯蓋版,及其他辯論態度而非立場的事件.所有執行過程有記錄可查。2. 可否于重大事故(停權,踢人)處置原則上需兩人協商,以能事先達成共識為佳.謹此,望副市長大人雅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