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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不涉台灣政治地位,您相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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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安(顏俊家)
尋王之盟
文俠隱
樂在其中
Chocola
張爺

引用文章:ECFA - 官方不說的,我們可以問嗎?

最近,兩岸金融MOU及ECFA的話題又炒起來了,看起來,金融MOU年底前勢必簽,大陸國台辦的主任有做這樣的暗示。今天,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兩岸簽署金融MOU 的公文,金管會已經送到行政院,但他希望金管會先修改簽署後有關金融管理的部分行政規範,並由金管會、陸委會及經濟部向立法院先提出說明後再洽簽,所以已將公文先退回;而為了避開簽署地點的爭議,他建議兩岸以「換文」方式完成簽署

陳沖說MOU只是「入場券」,而要沾得實際的利益,必須依靠ECFA「佔到好位置」。所以,重頭戯是ECFA。然而,為什麼同是WTO的會員,台灣無法加入東協,也無法個別去與其他國家簽FTA?顯然是政治因素,說明白些,是因為中共國告訴全世界:台灣不是一個國家。因而,有誰「敢」跟台灣簽FTA?

今年4月13日,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ECFA內容不得涉台灣與中國大陸政治地位,如「一個中國原則」、「九二共識」等文字,也不得有CEPA中「放棄反傾銷及反補貼措施」等犧牲經濟主權文字。 可是,行政部門並沒做出具體的回應,迄今,所有的文宣都在說MOU及ECFA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是如何如何的必要,好像不簽的話,台灣經濟會就此一蹶不振。年初,馬總統也曾說,ECFA一定要簽,而且不需公投。

有誰相信,兩岸簽金融MOU及ECFA一定不涉及政治?

所有台灣人到大陸經商設廠,與對岸合資,簽定的合同,台方的地址一定是「中國台灣省台南縣 . . . 」,絕對不可能出現「中華民國」的字樣。這是個別公司的私的契約,台灣政府為了台灣人的商業利益,包括執政時期的民進黨,都沒有人出面表示意見。可是現在這MOU及ECFA,是台灣政府出面的契約,其內容如何,尤其是台灣方面的身份、是否涉及政治地位的條款,因為迄今不見草案,也沒人知道到底馬政府打什麼算盤?

我們來看看香港的CEPA,

前 言

為促進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雙方”)經濟的共同繁榮與發展,加強雙方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經貿聯繫,雙方決定簽署《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以下簡稱“《安排》”)。

第二條 原 則

《安排》的達成、實施以及修正應遵照以下原則:

一、遵循“一國兩制”的方針;
二、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

政府為何不明確告訴國人?就是說為了終極統一,或真是台灣經濟已經撐不下去,不得不委曲求全,接受預設終極統一的條款,也應該事先告訴國人才是「民主政府」應有的作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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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柏客的看法簡單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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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ECFA的三個核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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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說說EC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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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俠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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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Chocola

ECFA的議簽,是兩岸經貿關係的一種互利連結,如果不能雙贏,簽甚?

台灣當然應將其視作「兩個主權國家之間」的互惠貿易規範……..

問題關鍵在於,中共將會為「ECFA」釋放多少所謂「一中」的政治化能量……

台灣人,誰會不知道中共擺明的以經促統?

能因為忌憚PRC促統,忽略兩岸儘早貿易正常化的必然之善嗎?

再怎麼說,「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的名稱亦是中性化的…….

PRC亦有其「不簽不靈」的「一中」自爽想像須達成。

橫亙的現實;只能使ECFA成為「特殊國與國之間的貿易互惠協定」

大體上,俠隱一點都不懷疑ECFA之議簽,會不利於台灣……

當然也是利於PRC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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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 最大的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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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wab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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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文俠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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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ECFA 最大擔心是, 馬總統認為ECFA (現稱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 和FTA是相似的,而中國卻認為ECFA是CEPA (與香港和澳門簽的經濟合作安排) 的一個化名。一旦簽署,中國可以對世界稱臺灣就像香港和澳門一樣,是中國經濟體系之一。如果不小心,臺灣將永遠喪失其在國際簽署任何經濟協定的權利,馬英九更不用夢想要與大經濟國簽FTA。因此,臺灣人民應要求在ECFA的文本要有下面宣言: 中國和臺灣承認彼此是WTO相等的成員,ECFA是一項特別安排,用來解決雙方之間的特殊貿易問題,中國保證臺灣未來有與任何WTO成員簽署FTA的權利,而且中國鼓勵這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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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千億美元的MOU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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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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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陳沖今天說,MOU 生效後台資銀行可望登陸解決台商資金需求,因為現在台商在中國投資約 2,000 億美元,資金需求可達 2,000 到 4,000 億美元,是好幾家銀行的放款能量。

以我簡單的頭腦稍微算一下,已經投下的二千億美元,通常情形約有一半以上是來自金融機構的貸款,假設這原有借款都轉向新登陸的台資銀行融通,加上陳沖預估資金需求的二~四千億美元折中採算為三千億美元(內含轉貸的一千億),則幾年後整體台商的他人資金將為自有資金的 3 倍,亦即,負債比例將超過 75%,如再加算非借款的負債(如:應付帳款、應付退休金),負債比例將超過 80% -- 這是地雷公司的徵兆!

台灣要重振經濟競爭力,似乎金融 MOU 及 ECFA 是唯一的藥方,可是馬政府團隊怎麼一直都說不清楚,也不想講清楚,例如:已經閃電般地以換文方式簽訂了的金融 MOU,沒人看到過正式的全文,網路上一直都是 4 月 26 日那份兩會具名的 MOU,真正的「全文」到底在哪裡?

我講直一些好了,總一直讓人有閃閃爍爍的感覺,難道有何不敢面對國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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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策略藍圖 !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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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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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Chocola

備忘以下分析~~~~~


中國時報  2009.11.21

社論-ECFA談判該以產業策略藍圖為依據

本報訊

     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日前換文簽訂,這對於台灣金融產業發展,當然是有助益的。但誠如金管會主委陳?所言,這份備忘錄只是看球賽入場券,且座位角度不佳,看起比賽也不會有多精彩。如所周知,中國大陸對外國金融機構在當地分行設立、業務內容等有極為嚴格限制,而台灣在早年政府「三管五卡」管制之下,赴對岸布局起步甚晚,如今即使拿到球賽入場券,都只能看下半場比賽,也難怪陳?有此描述了。

     業界人士都說,金融MOU只是餐前小菜,真正的主食還是要靠ECFA的簽署。媒體報導顯示,ECFA至遲將於明年春天簽定,除了早期收穫可以立即生效之外,其餘關於爭端解決、投資保障、產業合作等等,都只是簽下各章的目錄、啟動談判時間、與內容摘要;至於內容細目皆仍不明朗。即使是早期收穫項目,雙方似亦仍在討價還價階段,情勢混沌一片。即使以金融界所期待的項目而言,究竟能不能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也未可知。

     在此要再一次提醒府院當局:ECFA的談判一定要著眼未來,而不要執著於現在。台灣金融業現在能夠去中國大陸布局的,都是現有的業者,其中不乏許多財團家族。在台灣當局以公權力努力為私人金融業財團擴張地盤時,其實必然要在其他產業的談判條件上有所退讓:或則少要些對方條件,或則多給些對方要求。當金管會為我們的業者以MOU與ECFA等談判開展一個願景時,也該向國人提出一個台灣未來的金融業藍圖,包括產業結構、敵意併購、公司治理等目標,再以目標管理的精神反推應有的談判策略;這才是未來取向的應有策略舖陳。

     以公司治理為例,財團家族如遲遲不設立審計委員會、公司極不透明,政府實沒有道理為他們在監理不易的地區再開疆闢土。因此,在拓展金融業明日地盤同時,也該同時建立更健康的台灣金融秩序。再以能源產業兩岸合作為例,台灣在矽晶電池單位產製上已占全世界相當規模,但在薄膜生產技術、及模組與系統開發上,則未必有其優勢。由於中國大陸太陽能發電系統市場極大,且其受國際市場二氧化碳排放壓力,必然會有相當的兩岸合作契機。台灣要如何與對岸產業合作,一則善用對方市場優勢、二則拓展我方科技先機,串連起能源產業的微笑曲線,那才是值得期待的前景。由這樣的前景回推,就不難得知我們該在ECFA談判中為台灣能源產業爭取些什麼。

     復以生技產業為例,台灣的生技研發實力約略還在中國大陸之上,不論從事新藥與醫材研發的科研實力,或是支援後續推動的資本市場,台灣應該都處於優勢。但是中國大陸由於人口多、幅員廣,其執行臨床實驗的成本也比較低。在醫材領域,台灣ICT產業的累積基礎與優勢,也有利於我們的研發突破。兩岸該如何在新藥與醫材上密切合作,發展出具有潛力的產品,雄霸部分世界市場,是生醫產業亟待思考的課題。由這樣的預期反推回當下,就可以掌握在生技領域的談判策略。

     總之,從民生福祉的角度觀之,ECFA應為台灣產業未來而簽署的兩岸協定。既然如此,就要設想種種未來情境,做為當下策略的擬定出發點。因此,政府研擬ECFA策略的團隊,必須要有產業視野與數十年的前瞻預期,而不能以舊時代、舊框架、舊產業、舊業者、舊利益瓜葛去構思。對岸基本上還是威權體制,他們可以不受既有的羈絆,執行他們的談判任務。台灣卻是個多元社會,傳統勢力的影響無所不在。如何在這個環境下,一則從傳統中尋找利基、再則又不自限於傳統窠臼,進而靠談判而開創新局,是當局ECFA談判面對的真正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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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等?唉!真是一言難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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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文俠隱

沈富雄今天下午在中天說道:MOU簽署落款以「台灣方面」及「大陸方面」,看似對等,可卻是(心照不宣的[轉載者註])對等在「中國」的框框之下,老共還是贏了。

我們回頭掃描一下,自從白手套(海基會及海峽會)出現之後,所有簽署的好幾籮筐各種各樣的協議,一個代表台灣,一個代表大陸,那麼上面是什麼東西,不用說了。

看起來這些都是在延續《國統綱領》的運作,終究兩岸還是會走向統一,而這也是無法逃避的現實。既然反攻無望,這就成了台灣無法選擇的道路。

都是文字遊戯,還有如這次簽MOU的「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及證券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等等。

到了哪天必須對政治議題攤牌的時候,不知國民黨要如何對全體台灣人民解釋這些近乎睜眼說瞎話的文字遊戯?

 * * *

還有一件很奇怪的事,我昨天從「鉅亨網」下載到一份《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MOU)》的「全文」 2009-11-16 19:00:48 鉅亨網新聞中心 台北 
 
 如下的內容:

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為促進海峽兩岸金融交流與合作,推動兩岸金融市場穩定發展,便利兩岸經貿往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就兩岸金融監督管理與貨幣管理合作事宜,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金融合作雙方同意相互協助履行金融監督管理與貨幣管理職責,加強金融領域廣泛合作,共同維護金融穩定。

(一)金融監督管理雙方同意由兩岸金融監管理機構就兩岸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分別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確保對互設機構實施有效監管。

雙方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保險業等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得依行業慣例,就合作事宜作出具體安排。

(二)貨幣管理雙方同意先由商業銀行等適當機構,通過適當方式辦理現鈔兌換、供應及回流業務,並且在現鈔防偽技術等方面開展合作。逐步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加強兩岸貨幣合作管理。

(三)其它合作事項雙方同意就兩岸金融機構准入及開展業務等事宜進行磋商。

雙方同意鼓勵兩岸金融機構增進合作,創造條件,共同加強對雙方企業金融服務。

二、交換資訊雙方同意為維護金融穩定,相互提供金融監督管理與貨幣管理資訊。對於可能影響金融機構健全經營或金融市場安定的重大事項,雙方儘速提供。

提供資訊的方式與範圍由雙方商定。

三、保密義務雙方同意對於所獲資訊,僅為金融監督管理與貨幣管理目的使用,並遵守保密要求。有關第三方請求提供資訊之處理方式,由雙方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商定。

四、互設機構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由兩岸金融監督管理機構考量互惠原則、市場特性及競爭秩序,儘快推動雙方商業性金融機構互設機構。

有關金融機構負對方設立機構或參股的資格條件以及在對方經營業務的範圍,由雙方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商定。

雙方同意對於金融機構赴對方設立機構或參股的申請,互相徵求意見。

五、檢查方式雙方同意依行業慣例與特性,採取多種方式對互設金融構實施檢查。檢查方式由雙方監督管理機構另行商定。

六、業務交流雙方同意通過人員互訪、培訓、技術合作及會議等方式,加強金融監管理與貨幣管理合作七、文書格式雙方資訊交換、徵詢意見等業務聯繫,使用雙方商定的文書格式。

八、聯繫主體

(一)本協議議定事項,由雙方金融監督管理機構、貨幣管理機構指定的聯絡人相互聯繫實施。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得指定其他單位進行聯繫。

(二)本協議其他機關事宜,由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交流協會聯繫。

九、協議履行及變更雙方應遵守協議。

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十、爭議解決因執行本協議所生爭議,雙方應儘速協商解決。

十一、未盡事宜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得以適當方式另行商定。

十二、簽署生效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各自完成相關準備後生效,最遲不超過六十日。

本協議於四月二十六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董事長 江丙坤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會長 陳雲林

可是陳沖召開記者會卻說是:「為符合對等原則,MOU簽署落款是「台灣方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代表陳冲和「大陸方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劉明康、保險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吳定富及證券業監督管理機構代表尚福林。」

因為網路上找不到金管會發佈的MOU全文,所以也不知到底是海基海協簽,還是四個「對等的機構」簽。民進黨立委抨擊黑箱作業,還真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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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對等簽定M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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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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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備忘以下報導~~~


在警惕中簽訂兩岸MOU

2009年11月17日蘋果日報

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昨天簽訂。MOU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前哨站,通過了MOU,才有ECFA簽訂的可能。
中國這次快馬加鞭通過MOU,當然與他們評估馬總統在台灣支持度的低落有關,要救馬,就得簽訂MOU和ECFA,而且要擺出雙方對等地位的架子,因此昨天的MOU文件上,只稱呼台灣、大陸,沒提國名。看起來,這是個好的開始。

可強化國際競爭力

金管會主委陳?曾說,MOU只是看球賽的入場券,但現在的位子不太好,要靠ECFA才能得到比較好的座位。現在台灣已拿到入場券,雙方銀行即將公開到對方設分行,陸銀可在台灣操作新台幣;而台銀也可在大陸操作人民幣。立即的好處是台股的金融股受益最大。但要拿到ECFA的好位子,還須雙方在金融業互相登陸後產生「早期收穫」。問題是台灣金融業登陸是否一定利多?
簽訂MOU也是兩岸回歸世貿組織(WTO)的原先承諾,並給予對方及其他成員國相同的平等待遇。憂心MOU的專家們認為,台灣金融業遠比中國開放,較符合WTO的要求,像外資可自由進出台灣股市,承做業務也無限制;而中國對外資進股市和操作業務的限制很多,雙方業務條件有落差,對登陸的台灣金融業不公平,也不利。
另一個問題是,目前中國的外匯業務利差甚薄,競爭卻很激烈,且受限於20%的外資持股上限,與陸銀在台的寬鬆相比,實在是場不公平競爭。但往好的一面看,台灣的壽險、證券、銀行業在簽MOU後,可獲准前往中國開拓新邊疆,既可延長腹地,擴大目前台灣金融市場太狹小的弱點,也可強化國際競爭力。

讓兩岸經貿更上層樓

由於兩岸的經貿來往的寬度、廣度和厚度與日俱增,沒理由不讓金融業合法公開的交流。金融是經貿的基礎,沒這項基礎,兩岸的經貿關係無法更上層樓。所以在警惕弊病的同時,簽署這類彼此了解性的非政治備忘錄,應是雙贏的賽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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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什麼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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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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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文俠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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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中國社科院臺灣研究所政治室主任謝鬱表示,兩岸和平協議是兩岸在尚未統一的情況下,為兩岸最終邁向和平統一創造條件的階段性協議,並非最終解決兩岸問題的“終極協議”。(中央社) 2009/11/13

她表示,和平協議的基本原則為

1、一個中國

2、平等協商

3、求同存異、循序漸進

4、互惠雙贏

5、不受外力幹涉


這位大陸智囊所說的五項原則的後四項我都支持 ,

只是為什麼要將一個中國視作基本原則 ? 這個基本原則根本是鴨霸原則 , 因為老共從未接受一中各表 , 那台灣為何要將"一個中國" 視作協議的基本原則 ?

不是叫 " 和平協議 " 嗎 ? 所以第一條應該是" 兩岸絕不使用武力"

要不然第一條可以是" 相互承認主權"  也行啦~~~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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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不要是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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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張爺

我們把今天的這個報導也留下來比對,不需很久,就可揭曉。

兩岸簽金融MOU 吳敦義:落款需對等

 【中央社╱台北12日電】 2009.11.12 06:04 pm

行政院長吳敦義今天表示,台灣及中國大陸針對兩岸金融監理備忘錄(MOU)的簽署,落款一定要對等、有尊嚴,「該用什麼稱呼,就用什麼稱呼」。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陳沖曾表示,台灣及中國大陸針對MOU簽署,雙方稱呼仍在協商當中,中國若不尊重台灣,寧可不簽。

吳敦義今天參加第8屆國家公益獎頒獎典禮,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簽署MOU的落款一定要對等,雙方一定要站在對等、尊嚴的立場。

+ + + 還有這個:

陸對台智囊/「兩岸同屬一中」法制化

【聯合報╱記者汪莉絹/台北報導】 2009.11.12 04:18 am

在「兩岸一甲子」學術研討會上,大陸對台智囊將提出兩岸和平協定初步構想。

中國社科院台研所政治室主任謝郁將在會上發表的論文指出,和平協定是以法律形式確立「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架構,是「一國內部」的協議。

謝郁指出,兩岸達成和平協定,具有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實現兩岸關係正常化,可以「兩岸共同協議」形式,將「兩岸同屬一中」法制化等重要意涵。謝郁提出,和平協定應有四大性質:一、應是兩岸在尚未統一的情況下,為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為兩岸最終邁向和平統一創造條件的階段性協議,並非最終解決兩岸問題的「終極協議」;二、應是兩岸以法律的形式,確立「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架構,並就兩岸存在的一些重大分歧性問題,作出初步安排的基礎性協議;三、應是針對未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整體形勢,進行規劃的綜合、框架性協議;四、是一國內部的協議。

謝郁還提出和平協定五基本原則:一個中國,平等協商,求同存異、循序漸進,互惠雙贏,不受外力干涉。

他認為,兩岸和平協定的步驟有三:先拓展兩岸交流,增進互信;正式開啟政治談判,結束兩岸敵對狀態;推動兩岸深度政治協商,建立軍事安全互信,達成和平協定。

依據謝郁構想,和平協定內容包括:統一前的兩岸政治關係、結束敵對狀態、反對台獨、建立軍事互信機制,以及兩岸涉外事務、經濟合作、文化交流等,是主足於從政治和法律角度,確立兩岸關係現狀和未來走向的制度性框架。

中國社科院台研所這次來了所長余克禮,副所長張冠華及謝郁,都已提交論文;由於對研討會的重視,這兩天趕寫新的論文,將在會上發表。

= = = 對兩岸各自的執政團隊都將是關鍵性的挑戰

反向來思考,如果備忘錄或協議(ECFA)都簽成是國與國 . . . 寫不下去,我覺得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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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MOU是ECFA的前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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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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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Chocola

KMT是鐵了心,兩岸的EFCA必然會簽的,MOU只是前菜。Chocola個人認為台灣銀行金融業者的受惠程度應較大,台灣銀行業者真正的「國際化」而非「中國化」,這件事本來就是一刀兩刃!如果用圖利財團的民粹想法視之,那是缺乏宏觀的,把台灣金融服務的理念分享到大陸去也沒什麼不好嘛~~~~

 

您舉香港CEPA的條文便有些危言聳聽了~~~~

如果將來出爐的兩岸MOU或者ECFA條文有這種「一國兩制」或者「一中框架」的政治意涵在,國民黨在台灣就難混了,哈哈!

 

大家都知道MOU簽定與否,立法院連橡皮圖章都談不上,KMT愛演戲就讓他演下去,政黨政治不就是責任政治!無法負責任就下台嘛~~~

 

台灣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

以下備忘中央社行禮如儀的劇本


兩岸簽金融MOU,馬總統:務必先送立法院 

〔中央社〕總統馬英九今天表示,有關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備忘錄(MOU),9日黨政高層討論時就已定調,在簽署之前,務必先送立法院。一定要符合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

馬總統今天在總統府邀請立法院、行政院高層開會,他首度對於MOU表達立場。

總統指出,有關MOU的問題,已經談了很長的時間了。從今年上半年就開始談,到了4月間第3次江陳會談的時候,已經談好了,而且在江陳會所談的是更大的架構,包括金融、保險、證券3個方向。

他表示,到了最近這幾個月,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大陸委員會也都注意這個事情,也進行相關的協商,現在談的差不多了。

總統指出,他在星期一(9日)與立法院長王金平、副總統蕭萬長、行政院長吳敦義等人討論時,就決定在簽署MOU之前,務必送到立法院。然後由王金平邀集朝野黨團開會,讓金管會、陸委會、經濟部等部會去做報告。

他說,「讓大家瞭解未來要簽MOU,內容是什麼?對台灣會有什麼影響?有正面的,可能也有不是正面的,統統要讓立法院清楚」。

總統表示,這也就是吳敦義上任以來,一再強調的,任何跟大陸之間簽的協議,都要符合國家需要、民意支持、國會監督的原則。

另外,他表示,政府也要和業者再一次溝通。很多業者已經摩拳擦掌,準備登陸去經營,如果開放之後,對台灣銀行來講,確實有很大的商機。不過,相對地,大陸銀行來台灣,會不會對台灣有任何的影響?將請金管會說明。

總統強調,MOU的簽署作法,政府決定循著正式的方法來,包括經過國會、與業者溝通,然後也做好相關的行政措施,等到全部都準備好了之後,再跟對方簽署,簽了之後生效。

出席中午這場便當會的人士,包括蕭副總統、王金平、吳敦義、行政院副院長朱立倫、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幹部、各委員會委員長等人,以及相關部會首長包括金管會主委陳沖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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