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征志愿兵,台湾就有超过42万的人去应征1000名陆军,比例达到426:1,比现今大陆考公务员的竞争还激烈。1943年7月实施《海军特别志愿兵制》,超过31万的台湾人去应征3000名海军,比例都超过100:1。
當時台灣男性約三百萬人,適合服役的青壯年也不會超過一百五十萬,該文所謂42萬自願從軍,竟然佔青壯人口的三分之一,這種完全不合情理的數字也能相信?
請問當年台灣可能有這麼多無業遊民麼?如果你有正當可以糊口的工作,找你去打仗你願意不願意?
真是鬼扯蛋。從一九四二和一九四三這兩年的官方數據來看,皇民化政策的國語家庭只佔全台灣的1.3到1.6個百分點,國語家庭是得享特權的,而參戰是性命交關的,這篇大作的數據卻企圖說服我們:
逾九成八的台灣人寧可犧牲福利也不願做日本皇民,而其中卻有三成願意以軍屬身分到沙場上為日軍送死!
這合理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