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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除「罰娼不罰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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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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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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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今天有一則評論,寫得很活潑,Chocola多半是贊成的。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提案的鄭立委我認識她很久了,有追求公義的勇氣,也懂得行銷自己~~~~以下為這一則評論:


警察以為自己是貞操帶(2009/4/13)

立委鄭麗文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刪除「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雖然還在提案階段,但總算讓我們的法律有點現代文明的意味了。真是千呼萬喚始出來啊!

白嫖還收保護費 
台灣政府繼承傳統中國政治,堅信政府有道德權力,有教化權,滿嘴仁義道德。國家直接管到人民的床上,管到誰跟誰做愛,變態無聊透頂。像是抓娼妓、抓色情、抓通姦,非管制全國男女的性器官而後已。可惜這種病態道德權力注定「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官員淚滿襟」。官員警察一面緊抓人民生殖器不放,一面自己男盜女娼,活在精神分裂當中還自我感覺良好。
警方是第一個跳出來反對開放娼嫖的「道德巨人」。有些警察一面抓娼嫖抓到樂不可支,一面自己白嫖還收紅包。因為抓娼嫖沒危險很好玩,不必槍林彈雨。可是,一旦娼嫖合法化,他們就少一項很大的福利,沒保護費可收,所以抵死反對。

警方反對的幾項理由很可笑:首先,娼妓業者可以「一樓一鳳」的方式經營,鑽法律漏洞,查緝酒店、護膚、理容院時會困難。一樓一鳳的方式存在很久了,只要雙方銀貨兩訖,自願交易,關警察什麼事?說不定還減少很多強暴案、性騷擾。

罰娼嫖違背《憲法》 
其次,警方說,若娼嫖不罰,已婚男性就可以正大光明去嫖妓,妻子提告通姦,娼妓只要說不知情,即可脫罪。好笑之處在於,人家老公去嫖妓關警察什麼事?有的老婆巴不得老公去嫖妓,好過談婚外情,也可減少老婆的性負擔。此外,通姦除罪化也應和開放娼嫖配套。警察好像貞操帶,用法律看管老公。檢察官劉承武說,男性嫖妓合法化會衍生家庭問題。禁嫖妓家庭就沒問題嗎?家庭問題與嫖不嫖妓沒有關聯,而且也不關警方的事。北歐國家和日本等國娼嫖都不罰,治安有比台灣壞嗎?還更好。
聯合國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要求對成年人的性自主交易除罪化,且性工作被視為工作權和自由權。罰娼嫖也違背台灣《憲法》有關人民權利的條文,無論從哪方面都說不過去。事實告訴我們,性自由與治安、道德關聯不大,台灣政府和官員有若伊斯蘭的道德警察,偽善又討厭。
尋王之盟支持者,巧克力妹兒小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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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nery分身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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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的兩難與困境?她們到底在爭執些什麼??(說真的,我搞糊塗了)】

《簡介》
台灣性產業-維基百科:延伸參考:時報悅讀網:日治台灣生活史(BC0175)──日本女人在台灣(明治篇1895-1911)時報悅讀網:竹中信子的百萬字書寫--日本女人在台灣《日治台灣生活史》
性工作者-維基百科

《公視節目的相關議題討論》
公共電視 有話好說:性交易專區?地方都說NO!適度開放?有效管理?性產業該合法?
公共電視 有話好說:娼嫖都不罰!春城亂飛花?罰娼不罰嫖 剝削且違憲!開放一樓一鳳?台灣滿鶯燕?
公共電視 有話好說:台灣該設合法紅燈區?宜蘭雲林屏東不反對,行政院本週研議
公共電視 有話好說:性交易除罪化:娼嫖都不罰,是兩性平等,還是天下大亂?

《辯論戰!?》
台灣在販賣女體上領先全球!?-PeoPo 公民新聞
台灣女人連線-[新聞稿]反性剝削聯盟:嚴懲剝削者!罰嫖不罰娼!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底邊優先,廢除罰娼條款遊行,及簽署給總統候選人訴求
廢除罰娼條款-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關於日日春

性勞動 的文章-苦勞網

《依法行政的警方!?》
無懼私娼寮衛生堪慮 嫖客仍喜魚水合歡樂-PeoPo 公民新聞
自由電子報-鬧區私娼 拉客拉到分局長
年輕辣妹「屈就」私娼寮 景氣差到連檢調都驚訝|NOWnews 今日新聞網
自由電子報-娼警大鬥法 所長保位戰
政府掃蕩色情 私娼批治標不治本-民視新聞網
警方漠視娼妓人權 日日春聯盟抗議-民視新聞網

《本人比較看得懂的只有以下文章》
遊走…觀察…紀錄…:從性交易除罪化看社運團體矛盾-樂多日誌
【沒擔當的政府(誰執政誰就是政府)靠社運團體的自我矛盾中求生存(沒能力解決,只好擺爛了),而某些社運團體在有意識的自作賤或者無意識的被利用下,成為了受益者或者犧牲品,請問該怪誰?還有本位主義...】

《補充》
台視熱線追蹤-台灣的性產業
.人生中最重要的兩天,是出生那天和發現人生目標的那天~馬克吐溫。電影:私刑教育
.人最重要的體悟,就是認清正在過的人生,以及想要過的人生之間的差距~銀翼殺手2049-等35年也值得~那些電影教我的事 Lessons from Movies~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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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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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王之盟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女人啊!可憐,至今都跳脫不了男人的圭臬.而男人自己犯錯,又自圓其說,可恨又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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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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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孫吳之交與刪除娼嫖有何關聯? 我覺得放在樂樂的主題裡會較貼切.巧克利內舉不避親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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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仲瑜的情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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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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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王之盟
Chocola

備忘以下評論~~~


蘋論:孫仲瑜的情慾張力

2009年11月20日蘋果日報

自從台灣新聞八卦化以來,還沒有一個女主角像孫仲瑜一樣那麼受到關注。男主角演的是老生戲──老生常談:對不起老婆和家人,對不起社會、對不起長官,把原來的婚外浪漫說成一時意亂情迷云云,沒什麼想像力,只差點沒說出兩大超噁名言──「涉世未深」和「我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孫仲瑜之所以受到媒體最多「關懷的眼神」,是因為她自出事後,即芳蹤杳渺,不知所終,營造出極其神秘感的氣氛。照片上的她又顯得可愛美麗。出現的各種傳言指出,她經常周旋於政界名流與名男人之間;又經常與神秘男性出國旅遊。尤其,她是鋼琴老師,這個職業本來就是高雅神聖的隱喻,與她大膽和已婚男上情趣賓館的行為,出現兩個極端的張力,使人著迷。就像日本A片裡凜然不可侵犯的女老師、OL、女警,或端莊的空姐,做愛時格外奔放淫蕩所形成的落差張力,非常滿足男性的偷窺快感與性幻想。特別是她已有固定男友,還跟已婚男劈腿,其膽識與自主性簡直酷斃啦。

社會評價很兩極

社會上對她的評價很兩極。有些人讚美她活潑可愛、對人很有風度禮貌、氣質出眾、談吐不俗、不擺架子、姿態很低、非常討人喜歡。但同情大老婆的則以社會規範譴責她,說她是狐狸。
有女性主義者認為,中壯年男性無論已婚未婚,都可以在年輕女性身上找到情慾出口,而且理所當然,社會對男性的態度是寬容的;而年長的女性就不被期望還需要情慾出口,即使找小狼狗或性伴侶,曝光後的文化社會壓力遠比男性可怕。因此表示那是孫的自主意識,不應受譴責;並呼籲社會尊重熟女的情慾需要。這些意見沒什麼不對,也是通姦除罪化的理由之一;但在《民法》還沒作好保護妻兒的配套立法前,在台灣這個偽善社會還看不出除罪化的可能。
瑪丹娜的表演結合傳統文化中處女與蕩婦的二元對立,讓清純女孩和淫娃蕩婦同時出現在同一個女性身上,超越傳統高尚文化與低俗文化的分野界限,成功整合了堅強╱柔弱、純潔╱性感、獨立╱勾引的對立特性,讓身體重現數百萬年來女性演化的全部過程──從母系社會到父系社會,再到新母系社會。某種程度來看,孫仲瑜似乎像瑪丹娜,既不受男友約束,又不在乎吳是否已婚,大膽尋找情慾出口。這種女性越來越多,已具備新母系社會的女性特質。男人們要有思想準備,女性大國已崛起,要拋棄舊的性別思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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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現實拿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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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Sp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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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張爺

性服務這類工作至少有2000年歷史了吧?
「有需要就會有供給」。人性如水,壓抑放縱都會成災,管理才有水利。
性犯罪「次數」恐怕會少一些。

聽聽性工作者的聲音。有人保護她們,提供相關醫療服務比現在
一定要好些。(只堅決反對雛妓,有許多是被父母推入火坑的,XXX)

道德教育有點幫助但不會禁絕,有家庭的人也去也許是老婆懷孕,
婚姻不會因此結束。
有錢人不必娼嫖就可以去找樂子,一定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但他們已經是這樣子啦,加上媒體推波助瀾(X富商包養XX)。
不管開放與否,有人會為有錢的人想辦法。

中國的傳統就是對百姓要「作之君,作之親,作之師」。
老毛病了。兩岸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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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怪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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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Spi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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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從被接受,到合法婚姻路可長了。
有一陣子同性戀=AIDS(他們是高危險群)。
好像199?以後,稅務上才可以算 Spouse(伴侶)。
有些州可以合法結婚,已經算是好「大大大」的一步。

在美國「她」可以用來當祖國(母國)、家鄉、船隻、愛車、武器等等。
建議還是和「胖子」聊聊天,有些事老師書本都學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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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性工作者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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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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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筆記阿本

警掃黃睜隻眼閉隻眼 性工作將除罪 立法前給生路
2009年06月25日
【綜合報導】爭議多年的性工作應否除罪化問題,行政院長劉兆玄昨裁示:「原則朝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方向辦理。」劉揆要求內政部在六個月內研擬《成人性工作管理法》草案,在過渡期間,將採警察取締賣淫案不計入績效分數等鬆綁措施;決策官員解釋,在過渡期儘管賣淫仍不合法,但內政部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賣淫者就地生存。

據警政署統計,目前全國僅五十一名合法公娼,日日春協會粗估,國內至少有十萬名性工作者,年產值數百億元,而我國《社會秩序維護法》是罰娼不罰嫖,賣淫者可處三日以下拘留或三萬元以下罰金,從事性工作長期背負著「罪與罰」。行政院昨舉行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會議討論性工作除罪化,日日春協會等民間團體組成的「保障性工作勞動聯盟」到政院前,高喊「落實共識不罰娼」。
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說,希望修法廢除罰娼條款,讓性工作全面除罪。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高小晴說,性工作者原就是弱勢、被剝削族群,不該被罰。

專區擬交縣市決定劉揆在會中要求,內政部應在六個月內研擬《成人性工作管理法》草案,提出性工作管理規劃及配套措施,再研修《社維法》。他除要求在過渡期間警察取締賣淫案件不計入績效分數,同時建議改以簡易法庭審理性交易案,不處以拘留,僅處罰鍰。另外,應研議提供性工作者免費傳染病篩檢,並加強對性工作者的轉業照顧。劉揆裁示之外,內政部進行的短期措施還包括:強化取締助娼的應召站、非法旅館業、馬伕、人口販賣業者等。
研考會主委江宜樺說明,若決定全面除罰,未來將刪除《社維法》相關條款,另在《成人性工作管理法》規範哪些區域(例如鄰近學校)不可從事性交易。但若內政部仍決定專區內才除罰,將在《社維法》加入「非經許可」文字,另在《性工作管理法》明定政府指定專區內的性交易不罰,但由縣市自行決定是否設性專區。
昨多數縣市首長都反對設置紅燈區或暫時不願表態,僅雲林、台南和屏東三縣贊同。雲林縣長蘇治芬說:「性是人類基本需求,不需要逃避性工作問題,集中管理才能防杜傳染病和預防性犯罪。」

四成五受訪者反對警政署則表示,去年底即通令各警察機關從今年元旦起,取消較單純的色情交易取締績效評比,例如個人工作室、援交或流鶯站壁,但應集中警力查緝具集團性、嚴重性的色情交易場所,例如大型應召站、酒店兼營色情業和色情人口販運等。
對於性工作除罪化,《蘋果》昨民調,四成五受訪者表示不贊成,認為會讓社會風氣更敗壞,約三成四贊成。台北市民林先生認為,正常男性應都希望有正常管道發洩性慾,不用擔心被警察抓,希望政府未來能慢慢開放紅燈區。
性工作者對除罪化多舉雙手叫好 。二十三歲的小希專跑飯局及做高級應召,性交易一次從一萬兩千元起跳,她曾被警察抓過,她說:「很討厭警察看我們的眼光,如果警察可以不用釣魚的方法抓色情,當然很開心。」對於性工作可能除罪化,她半信半疑,希望政府部門「要說話算話,別唬爛!」
蔡姓私娼老闆說:「我做這行已祖傳三代,以往若得罪不肖警察或逢年過節遲了進貢,馬上就上門臨檢。除罪化當然好,至少不用繳公關費了。」

嫖客興奮:太讚了嘉義縣黃姓嫖客說:「太讚了!這才是符合國際潮流的作法。歐美先進國家難道就不進步?就沒道德嗎?」不過,台南市黃姓嫖客說:「嫖妓又不是很光彩的事,我不會因為合法了就大大方方去嫖。」北市一名警官指出,大部分娼妓都有生活壓力或苦衷,警察也不願為了壓力去抓私娼。
學者昨普遍叫好,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教授何春蕤說,娼與嫖都不該罰,性交易並未傷害任何人,「政府的手不能伸入人民床上!」台大社工系助理教授王雲東也認為,性工作除罪化是世界潮流,但華人國家觀念保守,政府需要加強宣導或辦公聽會和民眾溝通。

各國及地區對性交易規範●娼嫖都不罰
荷蘭、德國、希臘、匈牙利、瑞士、美國內華達州、澳洲大部分地區等
●娼嫖都不罰,罰應召站、老鴇、皮條客、馬伕等媒介賣淫者
日本、香港
●罰娼不罰嫖
美國(內華達州除外)、澳洲少部分地區、台灣
●不罰娼,只罰嫖及媒介賣淫者
瑞典
●娼嫖均罰
中國、馬來西亞
註:台灣朝性工作除罪化,娼妓將免於受罰。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性工作除罪除罰化修法方向●現行處罰依據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可能修法方向
全面性除罰
˙刪除《社維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
˙另訂定《成人性工作管理法》,規定特定區域內(例如學校附近)不得從事性交易、性工作者應申請執照、定期健檢等。
有限度除罰
˙修改《社維法》為:非經許可﹙即不在性專區內﹚,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
˙另訂定《成人性工作管理法》,明定縣市政府及議會得指定性專區,區內性交易不罰、區內性工作者應申請執照、定期健檢等。
●過渡期間措施
˙改以簡易庭審理性交易案,不處以拘留,僅罰鍰,罰金數額應符合比例原則。
˙警察取締違反《社維法》第80條第1項案件,不列入績效分數。
˙加強取締助長性交易及人口販運行為。
˙提供性工作者免費傳染病篩檢。
˙強化性工作者轉業照顧及其他職訓輔導。
●修法時程
˙內政部6個月內提出性工作管理法令及配套措施交行政院審議。
以上資料來源:《蘋果日報》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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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是李慶安, 您就是火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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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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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DIE 說 : 很容易讓人臆測您是不是 李慶安女士?

我回 : 年輕人別亂猜 , 我如果是李慶安, 您就是火星人

您看以前我是怎麼說另一個大陸網友的 , 對您我已經很客氣了~~~ 


乱石 說:莫非你就是管碧玲?

Chocola這樣回 : >>>  我如果是管碧玲,您就是我兒子!!


對您我已經很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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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化案」一日可以開七次庭,勇如一夜七次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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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筆記阿本
Chocola

劉檢察官,之前常上電視 Callin節目,我還以為是已經退休了?

「最經典的是這位劉先生在200611月上旬,因為上訴逾期,讓「景文案」17名被告維持無罪宣判」,這種檢察官還有臉到處演講,他的話能聽嗎?好像現任法務部長王清峰當董事。在景文案爆發後,受委任接管景文技術學院。牽涉到太多高官,只好藍綠「搓湯圓」,劉先生用「上訴逾期」結案,讓人拍案叫絕,也讓老百姓幹礁到不行,綠委也放行,還有什麼話說。

除罪化是比較好的選擇,也不用 Police 天天臨檢 KTV,真正影響最深的詐騙集團,討債集團都不花時間去抓,上網假援交最在行。

阿扁刻意「廢娼」,心理毛病居多,劉先生主張「罰娼」,處理這種「風化案」是最輕鬆,好處也不少,除罪化後就沒有專業可行了,應該說沒有什麼專業可言。總歸一句話就是「權力的傲慢」,罰不罰在於檢察官心證居多,大案都可以化無,小案變大案也未嘗不可。刑事案件,人命關天,要花許多人力時間才能收證齊全,「風化案」可以速審速決,一日可以開七次庭,勇如一夜七次郎,檢察官判決時享受權力滋味的爽,一切都盡在不言中。如果抓到政治名人開房間,升官速度有如坐直昇機。除罪化以後,就沒有機會了,案件少了,也少了許多興趣。

郝伯伯當行政院長時,有「日本林森大學」院區之稱的「林森北路夜店」從四條通到八條通,通通幾乎快被化成千風。阿扁任市長時,南京東路制服店都被掃到地下化。越地下化,Police 收入更多。

ㄚ!問我有多爽,還沒考上檢察官資格,不過就是做愛做的事情啦!偷偷告訴你,開「風化案件」庭時,天天有美媚可看。哈哈...。



本文於 修改第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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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那種愛教化別人又知識不足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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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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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樂在其中
Chocola
筆記阿本

這個檢察官劉承武愛作秀也不是一天兩天了~~~

1Chocola曾寫過:檢察官劉承武自誇中醫高強,還幫泰公把脈~~~~~~

引用文章泰公阿扁與顏大哥

2Chocola記得在台開案時,劉檢察官就愛上電視高談闊論別人的案子,還上TBBSCall in 一副我最正義的樣子。

3、最經典的是這位劉先生在200611月上旬,因為上訴逾期,讓「景文案」17名被告維持無罪宣判,同月29日,在上班時間上「東森」電視大談「國務機要費案」。我不知道劉檢察當天是否有請假?我也不知道他理不理會偵察不公開的原則,但他搶鏡頭愛說話的形象,檢察官中第一名

沒想到沉寂一陣子,他又愛大放厥詞了

p.s.檢察官上訴的法定時間都會忘掉,一定很受被告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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