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冠英是不是范蘭欽?答案尚未揭曉,(綠色民粹與文革打手管碧玲帶動的)「社會公審」氣氛已經形塑,而且還朝向挑撥族群仇恨的方向繼續前進,這些政客們的所作所為,其實並不比范蘭欽的言論高尚。
根據在野黨立委的爬梳,范蘭欽寫文章已多年,郭冠英也在新聞局服務廿五年,過去沒事,現在出事,真是「發現的好不如發現的巧」,國民黨政府得概括承受。綠委群起攻之,目的就是把范蘭欽和馬英九劃上等號。
九職等的駐外公務員的對外言行當然受公務員法規所規範,適不適任是一回事,但能否用筆名發表看法又是另一回事;有人認為棒球輸中國是「國恥」,為何不能容許有人視為「國慶」?如果這個視為「國慶」的人既不作奸犯科,也按時向中華民國政府繳稅,誰說他不能是台灣人?
對多數台灣人來講,范蘭欽的言論偏激而不悅耳,但如果郭冠英該被懲處,問題是出在他有可能在「郭冠英是否為范蘭欽」的問題上說謊,而絕非他以筆名發表了什麼驚世駭俗的說法。更何況,他既知用筆名發表看法,就代表他已經意識到其說法與其身分的不適格,卻要因發表言論遭到網友千刀萬里追,這是民主台灣嗎?
伏爾泰的名言,「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但處在廿一世紀的台灣政客,卻讓人感受到五○年代麥卡錫的回頭路,高舉民主,卻反民主,這才是令人不寒而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