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思想檢查------聲援范蘭欽
怒火中燒
蘇俊賓完了、真的完了,我們的天才少年局長玩完了。
昨天中午,蘇大局長大概還不知道自己幹了什麼好事,當他針對郭冠英事件回答記者時,他這樣自信的說出了一段話
「 公務人員說這種話,真的非常非常不合適。」
在蘇俊賓的判斷中,只要范蘭欽就是郭冠英,那他就能痛快明快的審判,將之免職。而郭冠英不論是真是假,總是支吾其詞。
事實上,重點根本不在此,即使范蘭欽就是郭冠英,那又如何?真正會讓蘇俊賓嚇破膽的,恐怕正是「范蘭欽就是郭冠英」這件事。這會讓蘇俊賓臭名留千古。
試問:如果郭冠英就是范蘭欽,蘇俊賓可否將他免職呢?
公
務人員服務法第四條規定:「公務人員不得以私人身分發表違背職務之談話」,也就是說,郭冠英如果在上班期間以宣傳組長的身分說錯話,他要被記過,可他若以
私人身分大談局裡的機密,他要坐牢,但是,當郭冠英於私人時間、以匿名方式發表「顯與其職務無關、但與其私人政治信仰高度相關」的創作著作時,蘇俊賓絕不
能碰他。因為倘若干預了,不啻將引導政府進入「思想管制」的可怕禁區。
但在這個案子裡,
蘇俊賓已經出手干預了。他即將干預公務人員的「政治信仰」與「非與公職相關的言論、創作、思想之自由」。這使得這個案子已經進入了憲法層次,不只輿論不
察,恐怕連蘇大局長和劉兆玄亦不知此事的嚴重性,這絕非是尋常的公務流程的「管理」,而是在「管教」公務人員的「正當政治思維」,故而這已經是一樁「憲法
官司」!一個連蔣經國都不敢指指點點的層次,蘇俊賓和劉兆玄居然出手了?
民進黨支持他們出手,理由是「老師!老師!他們罵我是台巴子!」
「那你去法院告啊!」蔣經國大聲怒叱。
「我不要告!我不要告!」民進黨大聲疾呼:「我要你做【思想檢查】!」
一群白癡,低能兒們就出手了,踏入了一個極恐怖、可能為鬧成國際事件的禁區裡,因為有人正在變成 ------------ 麥卡錫。
麥卡錫?聽到這個名字,我猜蘇大局長大概要嚇得臉色發白了。因為這個指控非比尋常,只怕比「你不愛台」這樣的指責更恐怖。
麥卡錫是何許人?他就是反共時代最恐怖的「美國愛國主義者」,他代表思想檢查與忠誠檢查,檢查範圍之廣,連奧本海默(原子彈之父)也飽受摧殘,當時的打擊對象從軍人、國會議員開始,慢慢蔓延到了大學教授、學術圈、新聞記者、公眾人物,甚至是演員。
台灣(馬英九時代)會發生麥卡錫嗎﹙思想檢查﹚?
當然,麥卡錫無所不在,尤其是當群眾開始「動私刑」的時候,氣氛非常民粹。為了封住異議份子的嘴,政治人物會開始「審訊」類似范蘭欽這種人,等到「預防重於治療」的想法充斥各界時,我們將開始全面的「思想檢查」,而這套東西是可以無限上綱的。
「思想不正確的人」,不能當軍人。
聽起來很合理,好,我支持。
「思想不正確的人」,不能當警察。
聽起來很合理,好,我支持。
「思想不正確的人」,不能擔任公職與教職,連戶政事務所都不行。
聽起來很合理,好,我支持。
等等,為什麼「思想不正確的人」不能在大學教書?
因為會「賣台」。
很好,那再請問,什麼是思想正確?
三民主義?吾黨所宗?還是【新台灣人愛台語錄】?
還是那句話,網路言論涉及誹謗,就去告,就像我評論國民黨高官是白癡一樣,他們可以告我,透過各種程序,告輸了我就賠。但是,他們無權對我思想檢查!決定我的思想是對是錯!
他們幹了。這群國民黨高官,真的覺得因為是【低級的深藍支持者】,鐵票,就可以為所欲為嗎?
我先控制情緒,關於郭冠英,我
個人主張,如果審判標準如此的模糊,甚至有嚴重侵犯「政治信仰自由」的可能時,那還是把范蘭欽以瀆職罪移送法院吧,別在新聞局裡大搞民粹私刑,畢竟法律只
管明確的犯由,公務人員的言論如果觸犯了「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四條」,以私人身分發表違背職務之談話,那他就必須擔負刑責,反之,如果范蘭欽沒有違背職務付
託,沒有在新聞局刊物或利用公家資源大肆宣揚他的政治主張,那他就沒犯法,也就是說,你能起訴他的只有「瀆職背信罪」,而非是「思想不正確」。
當
思想能以一種「正確」的形式存在時,馬英九政府不啻在主張一種極危險的、帶有極權性格的迫害政策。請問蘇俊賓,你能證明范蘭欽是新聞局裡唯一一個在公餘時
間裡、以寫作抒發他對時局不滿的公務員嗎?如果你不能證明,你是否該全面檢查你的部屬呢?你既然不是「不告不理」的法院,而是本該主動管理內部的行政機
關,那麼以對待范蘭欽同樣的標準,你是不是該對新聞局內部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思想檢查」呢?
中華民國憲法第七條明文規定,「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你如果不做全面檢查,你就是針對范蘭欽個人進行歧視,你理該辭職下台、永遠離開政壇。所以,為了不違憲,你必須開始全面「思想檢查」與「忠誠檢查」。
那
些主張台獨的、在XX網上留言的,那些主張統一的、在政黨討論版上發表文章的,或是那些搞不清楚自己是中華台北還是台北中華的,理該和范蘭欽一樣受到內部
舉發和調查。你要設立一個信箱,讓新聞局員工彼此舉報,還有,那些不符合你「政治正確」的僱員們,是不是應該提前被解僱呢?
蘇
俊賓,你如果不這樣做,你違憲(憲法第七條),可是你如果這樣做,你還是違憲了,你違反的是憲法第十一條到第十五條的「基本人權保障」。因為你針對公務員
的思想進行檢查。且是對每一個公務員在其私人時間所進行的「無關公職但顯然關乎私人政治信仰」的創作著作進行審查,同時,你正以權勢脅迫其改變政治信仰,
直到符合你眼中的「正確」為止。
蘇俊賓,你完了,你知道如果范蘭欽因此被懲處了,他會變成什麼嗎?
他就是「思想犯」。
你知道這讓你看起來像是誰嗎?
不是美國的麥卡錫,而是德國的戈培爾(納粹宣傳部長)。
范蘭欽的創作是否涉及國家機密、是否造成瀆職,你可以讓他接受法律公審,在法院證明他背信瀆職之前,他一切關乎他私人政治信仰的主張,不論他是親中親日或信仰共產主義,甚至是他全家早就想移民美國(一如馬總統的姊妹們),這都牽涉到他的人權。
你如果敢膽以「國家認同錯誤」來處置他,請先抬頭看一看你的老闆,看一看馬英九在年輕時說過的語言。聽聽他是怎麼說的?只有五個字而已。
「我是中國人!」
馬英九在保釣時狂聲疾呼,口水幾乎噴到了蔣經國的臉上。
現在馬英九還敢說自己是「中國人」嗎?蘇俊賓,你要不要問一問你的老闆,他還敢說嗎?他是不是早就已經「撥亂反正」了?
當
然,我們都知道,馬英九挺過來了,非常順利的轉向了「政治正確」,但范蘭欽挺不過來,可憐的范蘭欽,他不知道時代變了,他還在那裡狂哭大喊「我是中國
人」,不過蘇俊賓先生,請別笑他,我知道你很年輕,你沒經歷過那個「我是中國人」的時代,不過你可以回家問問你阿爸,看看他二十歲時唱起「我是中國
人」(原唱鳳飛飛)那首名曲時,口水噴到了哪裡?
如果范蘭欽因為「國家認同錯亂」而受處罰,那全台灣大概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沒辦法脫身,包含「我是日本人」、「慰安婦是自願賣淫的妓女」那些老一輩的本省人,甚至連貴黨(國民黨)裡的本省大老們也是滿嘴的「黃河長江在我心澎湃」,而他們的職務之高、影響之大,百倍於范蘭欽。
說真的,談到「認同錯亂」這件事,我非常佩服范蘭欽,他至少不改初衷,心口如一,不管誰當家,他就是死硬派,算是好漢一條。蘇俊賓先生,請問你也是好漢嗎?為了讓你證明你是好漢,不如我來代替民進黨考驗你和你的老闆,請問你們到底是不是「中國人」?
「是」還是「不是」,就只准說一個字喔,而且別想騙民進黨支持者喔,因為你們要在人民大會堂裡說喔、在胡錦濤面前、在台商面前,同時也在全世界的攝影機前說喔。
「余誓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不徇私舞弊,不營求私利,不受授賄賂,不干涉司法。如違誓言,願受最嚴厲之制裁,謹誓。」
這是中華民國立法委員的誓詞,發誓者向監察人宣誓,他們會「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請問一下,這個憲法是哪一個國家的憲法?
答案是「中華民國」。
請問一下,中華民國領土包含哪裡?
馬
英九已經回答過了,所以他知道中華民國的領土包含哪裡。蘇俊賓小兄弟,你能回答嗎?當你把范蘭欽打為「十惡不赦」時,當民進黨立委發誓「效忠民國」,轉過
身卻主張「獨立建國」時,你該怎麼辦呢?哦,原來這樣沒關係,每個人都可以主張政治信仰,包含立委這些所謂的廣義公務員,那新聞局同仁呢?他們也可以主張
台獨嗎?哦,當然可以,台獨是每個人的信仰自由,那范蘭欽呢?他可以主張統一嗎?
喔,不行。這會妨害國家安全。
嗯……我知道了。
那簽CECA呢?會不會妨害國家安全啊?
喔,不會。這不會妨害國家安全。
嗯……我知道了。
反正你說什麼就是什麼,對嗎?今天政府規定我必須是中國人,明天必須是台灣人,後天出國比賽必須是中華台北人?反正你說什麼就是什麼,對嗎?
你真的希望我們像悲慘世界裡認同錯亂的「賈維」一樣跳河自殺嗎?
我
知道你不會自殺,你適應得非常好,你可以昨天是中國人,今天突然又是台灣人,出國後是中華台北人,到了大陸又變成地球人。你之所以適應良好,是因為你有官
做,而且非常懂得新潮流,但很抱歉,台灣有很多人適應不良,包含我的外婆(日本認同)、我的父親(中國認同),也包含區區在下(無政府主義者)。
你
如果自稱是「中華民國人」,打算躲在民國的保護下一輩子,那我提醒你,中華民國不是免費的獎品,它還有一大堆的歷史義務與包袱,包含民國政府對彼岸大陸地
區人民的憲法義務,你不提這些,我可以諒解,因為這會嚇跑支持者,但有朝一日兩岸真的走向對決,他們會很樂意提醒你,「中華民國」這四個字不是叫好玩的,
它會讓你和「中國人」、「民族義務」牽連得分不開,因為你有太多太多承繼自民國的東西,是一百年也甩不掉的。
民進黨說得沒錯,只有台獨,才能正式擺脫歷史的糾纏。
國民黨說得也沒錯,台獨可能會帶來戰爭風險。
那台灣人要怎麼辦呢?包含住在台灣的中國人,他們又要怎麼辦呢?買武器嗎?打仗嗎?軍備競賽嗎?法西斯總動員嗎?還是思想檢查呢?要不要來個「動員戡亂臨時條款」呢?
打不過,又不能不打,想逃、偏又無路可逃,從全民開講搞到全民開打,從蔣經國搞到李登輝、搞到陳水扁、搞到馬英九,說不定搞到你蘇俊賓當總統,還在搞。
網
路上充斥著「賤扁」、「支那讓我幹爆妳」、「日本皇民賤穴」、「中國豬」這些種族仇恨份子的仇恨語言,幾乎到了讓人血壓上升的地步,但不管台灣人怎麼稱呼
彼此,支那不會因為你叫他「支那」而變成兩支或三支,它仍然靜靜的坐擁熱核武器,以每年百分之十的經濟成長速度快速逼近美國的規模。
許文龍投降了、許歷農投誠了,聰明的台灣人衝過去大撈其錢,在人民大會堂裡參見皇上,回來後又大罵支那豬,全台灣愛台愛到最高點,搖旗吶喊的有之、怒叱敵國者有之,卻沒有一刻比眼前更虛弱。
2009年,台灣人有的選擇拋棄民國、有的趕快移民、有的走向共和(中共),有的決心要創造「中華邦聯」,好比范蘭欽就是一個,還有的早就決定吃迷幻藥痲痹自己,當然也有像我這樣只顧著賺錢養家的無知百姓。但不論怎麼哭、怎麼叫,我明確知道一件事,不論誰執政,都不要再做那件事-------「思想檢查」。並不是因為太亂而呼籲你蘇局長不要添亂,而是因為---------年輕有為的蘇局長,當你對范蘭欽「思想檢查」的時候,你闖的禍可能比他還大,因為你搞的東西連中國共產黨都搞不出來,你知道嗎?你搞的正是------------北韓政府的那一套。
「思想檢查」與「忠誠檢查」是非同小可的事情,當你把范蘭欽叫到辦公室,拿出「異端審訊法庭」的嘴臉檢驗這個思想錯誤的老員工時,請記得,這雖然是你個人邁向蓋世太保的一小步,卻是馬英九政府朝向法西斯統治的一大步。
這
已經是一個絕對分裂的社會,藍綠雙方除了因為買股票賠錢以外,沒有任何事情可以產生交集。所以有非常多的人像我一樣,選擇諒解雙方,一如我諒解李登輝與我
外婆那一代的親日思想,也如我諒解反共老兵們被遺忘的思鄉淚,這些都有雙方各自的悲傷立場,但有件事我不會諒解,當馬英九政府針對一個政治不正確的小公務
員,在他的「公餘時間」、以「私人匿名」、發表「無關其職務之政治信仰創作」進行懲處時,我將永遠記得你們的名字,一如記住納粹戈培爾的名字,英明的馬總
統,在你下台一百年後,我保證後人們仍然記得你。
這是連陳水扁也不屑為之的事。我聽說陳水扁在外館安插國王人馬,卻從沒聽過陳總統對外館事務官做過忠誠檢查---------別忘了,范蘭欽這個「異議份子」可是平安渡過陳總統時代的,直到今天,有人要用這個異議份子的哭聲,來謀求所謂的「藍綠和解」,換取自己的政治利益。
為
何陳水扁不屑為之?我猜,這是因為他自己也經歷過「思想錯亂」的時代,也許陳水扁早就明白這是個荒謬可笑的瘋狂時代,一群人在家裡鬧著一場沒有結局的鬥
爭,被共產黨打敗的國民黨、被日本人拋棄的台灣人,每天在台灣繼續上演世界大戰,因為白癡們實在無可救藥,所以阿扁才變成這樣的金錢迷信者,但不管是貪污
的阿扁,還是追求人權的陳總統,他都沒有發動思想檢查。
發動思想檢查的人,包含劉兆玄﹙國﹚、蘇俊賓﹙國﹚、管碧玲﹙民﹚,以及大批民粹傳媒﹙三立、TVBS、中天、自由時報、中國時報﹚,這群政客文閥觸犯了天條,他們以思想檢查為名,公開製造「島內全民公敵」。
陳水扁不屑做的事,蘇俊賓做了,管碧玲也做了,也許是因為他們太「正確」了,正確到把自己的精神錯亂發洩在一個小公務員身上,等著玩那種陳水扁在獄中聽了一定會噴飯大笑的事情-------蔣公檢查公務員日記。
經
歷過「我是中國人」的那個時代嗎?如果你也曾經經歷過,無論你是獨派還是統派,請務必對敵對者寬容,因為這也是對自己的「過去」與「現在」寬容。過去你不
情願做的,現在有人也在不情不願的偽裝。這場無止盡的迫害遊戲,該停止了,因為這不是你我的錯,這是時代的錯誤與歷史的悲哀,政客們,別在上面得分了,好
嗎?
蘇
局長,問題不在范蘭欽,問題就出在這個國家﹙中華民國﹚。它找不到出路,不敢獨、不敢統,甚至連維持現狀都很困難,因為它的國民普遍輕視它的存在。它被兩
位前總統否定,它的憲法被知識界譏笑,它連領土在哪裡都有爭議,正因為中華民國進退不得,所以台灣也進退不得,國民心裡普遍充斥著失敗主義,到處尋找出氣
筒。老百姓一到選舉就互毆,你的支持者和管碧玲的支持者如果同桌吃飯不幸又看到全民開講,很可能會腦袋開花。這你應該不會否認。你如果真想解決問題,絕不
是玩「思想檢查」或來個「馬英九思想統一全台灣」,你真該做的事,是以身作則,先停止你自己的「政治正確得分」,以一份寬容的心,撫慰全體失落的國民,藍
的、綠的、統的、獨的,至少讓人知道什麼樣的毒話不可說,免得被菜刀劈開腦袋。
最
後說一句非常鄉愿的話,蘇大局長,請放過范蘭欽,公開宣示你不同意他的創作,但絕不會因為他的思想不正確而處罰他。因為放過他,其實就等於放過你自己,也
等於放過你那「曾是中國人」的皇上,以及那個「我是日本人」的太上皇。思想錯誤的小公務員范蘭欽,不比你們(包含你、你老闆和李登輝)多背一分罪孽。
你
唯一可以對范蘭欽做的事,是聽取他的異議和對時局的批判。然後告訴他,你哪裡認同、哪裡不認同。這是你這個公民﹙蘇俊賓﹚對另一個公民﹙范蘭欽﹚所做的思
想交流。在思想上,我們彼此對等,沒有長官與部屬,在公務履行上,你可以打考績、評等、用法律來懲戒他的公務表現,卻不是在思想上斥責他。你沒那個資格。
當
然,你私下也可以像范蘭欽一樣寫自己的信仰創作,好比台獨或統一什麼的,但你必須匿名、不借用公職局長身分,更不能違背你的職務,所有的規則就像范蘭欽一
樣,明白嗎?我不會因為你私下反對伊拉克戰爭或主張台獨而認為你不能履行公務員職務,這是你的私人信仰,我無權干涉,任何人、哪怕是教皇,也不能干涉,只
要你不違背職務,你就擁有「不受外力脅迫」的信仰自由。保障我,也保障你,否則,你會被叫到測謊機前,測試你的「賣台指數」。
台灣早就沒有任何共識,唯一的共識,恐怕只剩下寬容。范蘭欽既然是政治犯,那就必須「政治和解」。當內部都能和解,還怕對外不能和解?多點歷史寬容、少點政治正確,熱愛台灣的蘇局長,「殺人不過頭點地」,您如果真的有心測試你的「賣台指數」,我很樂意替你操作測謊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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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自天下縱橫談https://city.udn.com/3011/3332398?tpno=0&cate_no=0)
以下是針對某網友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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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ylanW說:【郭冠英的言論提到「台灣不是國家」已經和他的職務產生矛盾。】
【主張台灣繼續獨立,或是主張中華民國應該正名為台灣國,和主張台灣未來和中國應該成為一個國家,都是可以討論的議題,也都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但中華民國在台灣,目前是一個獨立於中國的國家,是一個新聞組長應有的基本認知,更是對外宣傳的重點之一。】
我回答:【朋友,你的推敲符合你的意識形態,卻經不起法理深究。因為------你違憲了。】
民主國家的前提,【依法統治】,這個法就是憲法,要改變你的領土,你必須依法定程序修憲。你不滿【中華民國涵蓋大陸地區】的條文,你就按程序拿掉。
【請把憲法增修條款看清楚。】
請依法定程序,把【中華民國涵蓋大陸地區】的條文拿掉。否則你和大陸就是一個國家。你就必須認定你對大陸有義務!這個認識,對憲法秩序的遵守,郭冠英(若他是范藍欽)遠比馬英九清楚!更比蘇俊賓清楚!
誰違憲?馬英九違憲!蘇俊賓違憲!所有自稱【中華民國在台灣】的,集體違憲!
不滿意是嗎?覺得荒謬是嗎?那你必須立刻修憲(民國體制內宣佈獨立),不然你必須進行台獨公投(民國體制外宣佈獨立)!
台
灣要在憲政體制下獨立,就必須透過修憲(憲法自殺),但你們必須公開宣佈放棄暴力推翻政府之權力,唯有你宣佈放棄,你才能參選,憲政制度才能接受你們為
【合憲政黨】,不想在憲政框架內走,你就只能推翻政府。而你的所有支持者,全部必須退出國民政府!懂嗎?這叫做【責任政治原則】!
你不屑民國,你就不該宣誓就職,你宣誓就職,你就必須遵守誓言!
台灣最大的詛咒,就是自欺欺人!宣誓就職卻背叛民國!而全體國人縱容之!這就是島內族群撕毀、種族仇恨的根源!一個沒有任何道德自律的地方!
台獨如繼續主張推翻民國,則為體制外之運動,公務員要公開支持台獨,必須辭職!你如果不願推翻政府,你們就必須遵守憲法規範----------也就是說,你必須承認你認為荒謬的事實,【大陸地區仍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你必須大聲說出來,【我們是中華民國的一個區!叫做自由地區!】懂嗎!台灣不是國家!
再荒謬都必須承認,因為這就是【憲政原則】,尊敬憲法!否則你就必須建國!你絕無可能又是民國,又是台灣!你精神錯亂的結果,就是造成國民的精神錯亂!
對台獨,我已給予最大的法理支持,我以【公民不服從】支持你們的公民運動,可惜人民可以拒絕憲法,但公務員不能,管碧鈴不能、蘇俊賓不能。事件裡拒絕憲法的是蘇俊賓先生與馬英九先生,而非公務員郭冠英、更非他的筆名、那個理當擁有言論自由人權保障的【范藍欽】。
在
中華民國憲法裡,【台灣絕不是一個國家】。你若是負責任的知識份子,卻否定中華民國憲法,同時無意推動建國公投,你沒有了中華民國,又無法建造台灣共和
國,你將創造大批的【無國籍人】,我鄙視你們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因為你們使我受害,你們正在建立一種【無憲法】的民主,而這種【非憲民主】正是納粹法西
斯的發展前提。
在操弄統獨的氣氛下,台灣將會有一代又一代的政治強人出現,包含馬英九,他絕不是他自稱的【尊重憲法的總統】,我已完全透視他。從今日開始,我將用盡全力反對他。
馬英九政府的做法違法違憲,馬英九的爪牙蘇俊賓,你可以欺瞞一部份人於一時,卻無法欺瞞所有人於永遠。
郭冠英沒有成為烈士,那是郭冠英的事,在憲政上這個案子已經成立了,稱為【蘇俊賓vs郭冠英事件】,這個污點會跟著蘇俊賓一輩子,因為將有人不斷【提醒】他。即使他和【郭冠英】私相授受,私下搓掉整件事,但他的違憲事由已然成立。
台獨朋友,郭冠英的思想被判有罪,絕非孤立事件,下一個被公眾審判的,將是你們。能控制媒體的人,也將控制言論,下一次蘇俊賓動手時,【全民公敵】的角色就將輪到你們。
他們用一個郭冠英的屍體,交換你獻出靈魂,你還笑?還不知醒悟嗎?
PS: 關於加入本市,抱歉,我已按程序入市,在下對整個系統都不熟,加上有事出門,不曾細讀,望請市長與各方見諒。也盼保留本帖,非為我之私利或虛名,但盼為歷史留個公道見證。
思想檢查不被允許,事前審查罪惡滔天、事後追懲侵害人權。
各位,中華民國已是【無憲法之民粹思想控制國】,民主等級與盧安達相同。屬於地下電台暴民管制言論的【無憲法國】,大批官員以虛擬的【中華民國在台灣】取代實際條文,媒體全體知情不報。
失去憲法,就失去民主。馬英九政府的民主已死,公然違憲,人權之恥!
最後,警告馬英九,你的滅亡之日不遠矣。
台
獨從未公開宣誓效忠民國,尊敬民國憲法,台獨也從未放棄推翻民國之權力,但你公然縱容此一體制外之運動,你居心為何?你的官員公然違憲,對台獨運動予以暗
中支持,你與陳水扁大喊【中共打壓】,不能獨、又不能統,實則你們是不想獨,也不要統,你們的私心只為創造一個不受憲法約束的權力怪獸!
馬
英九,蔣介石的民主強過你!何故?蔣介石是真正遭遇內戰,所以他公開的【戒嚴】、發佈【動員戡亂】,停止人民的憲法權力,可是你馬英九,連同你的好友李登
輝、陳水扁、你們全部是【假民主、真戒嚴】,你們動輒大喊【中共打壓】,當人民要求獨立,你們又大喊【戰爭要來了!】當人民說和談和解,你們立刻就發動無
數團體製造困難,【不對等】、【會被統戰】,發動獨派大喊【不能談】!你們純粹在搞一場騙局!
馬英九,蔣介石強過你,是因為人民都知道蔣介石不民主,蔣介石自己也知道自己不民主,可是你卻斗膽宣稱自己是【民主國家】的領導人?一個沒有憲法的民主?笑破肚皮!
憲法必須遵守!憲政必須貫徹!唯有貫徹的憲政,方有制衡政治可言,而非是滿嘴的【中華民國在台灣】,不統不獨,卻發動各團體公開藐視憲法,其私心目的,只是要假中共武力犯台之名,恫嚇台灣人,使其不統不獨,終以遂其私人【統治幫派】利益!
陳水扁、邱毅仁貪腐集團之後,就是馬英九、金溥聰新幫派集團!我敢斷言,觀其公開違憲、操縱媒體之不受制衡的怪現象,足以斷言,馬幫四人集團必成巨貪惡腐!
呼籲國人,中華民國只有兩條路可走,一、西德基本法架構,立刻與中共談判,開始統一進程,其二、台獨建國,謀求中國之諒解,在談判下成立一【軍事超然獨立之中立建國】!
誰說中共一定不允許?誰敢說中共一定不允許!誰敢說?誰敢說誰就是【恫嚇台灣人】!試問:一個熱愛中國文化、保衛東亞諸國利益的台灣共和國,與一個虛有其表、實質仇中反華、甘為美日軍事同盟鷹犬的【偽.中華民國在台灣】相比,中共喜歡誰?
台灣共和國建立後,開放中國東海艦隊進駐花蓮港!破解美日同盟、開向太平洋第二島鏈!邀請新加坡、香港,共同締結【大中華邦聯組織】!試問:全中國誰反對!
沒談過就說不可能,純粹就是要為現在的幫派政治鋪路,為無憲法政治鋪路,【維持現狀】,維持現狀就是【無憲政的假民主】!這到底圖利了誰?
島內早已實質戒嚴,李式戒急用忍、馬式思想戒嚴,都是為【無憲政】之幫派政治鋪路!
誰才是現行的可笑一國兩制?不是中共,是中華民國!只有中華民國將國家劃割為兩塊,一為大陸地區,一為台灣自由地區,且全面在法律上歧視憲法框架下的【大陸地區人民】!
中華民國要想走出畸形生態,必須解決【一國兩制】之畸形,唯一的方向是走向【西德基本法】,為統一做準備,不行此道,內部問題(統獨大戰、國民仇恨)就不會停。
不願走向統一,不願為統一做準備,則必須台獨,不統,就一定要獨!這是絕無絲毫轉圜餘地的!否則就將是為【無憲政之假民主幫派政治】鋪路!為獨裁鋪路!為思想錯亂、精神錯亂鋪路!
郭冠英事件,證明了馬式思想戒嚴已經形成!你,還要再說【中華民國在台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