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改弊案應屬共犯結構組織
雖然對金融機構營運不熟悉,但是台灣金融改革,從公營被民營併吞,都是以小吃大,公營金融機構至少都有上兆資產,卻被民營小公司以幾百億吞噬,兩邊資產相差實在很大。至少有幾兆國營資產被五鬼搬運至民營企業。絕非像一般商品買賣那麼單純。即使以一般商品買賣方式,相信民營企業也買不起,利用幾百億現金,收購不到 20%股權,就能當上董事長,取得上兆元的金融機構資產,是非常離譜的犯罪手段。
支持政府為全民討回資產
這些透過賄賂取得併吞公營金融機構的企業,政府應積極深入調查,將之繩之以法。雖然近日許多金融機構都發表聲明沒有賄賂行為,卻讓人覺得有「此地無銀三百兩」對號入座的宣告。這幾年人民都一直質疑為什麼金改都是以小吃大,用民間小企業吞噬大型公股銀行,今日終於有答案,葉盛茂被判十年重刑。
葉盛茂重判阿扁「皮皮剉」
雖然葉盛茂妻子哭訴判決太重,可是人民卻不認為如此,葉盛茂是堂堂的國家調查局的局長,除了隱匿總統犯罪之事外,其他有關金融犯罪的情節根本就都放水,其影響的不只是單純對一國之君忠誠的說法可以掩飾。阿扁的做為屬於全民公敵,竊取的全民的財產,東窗事發,實在太大條了,相信連他自己都知道打死都不敢承認,鬧情緒,假可愛,其實內心是「皮皮剉」。
金改弊案是重創台灣經濟的罪魁禍首
阿扁上任總統後,當年就透過公股銀行積極對反對黨的企業抽銀根,許多中小企業也因此遭受無妄之災,接著利用 RTC 讓銀行打消壞帳,增加了公營金融機構的賣價,開始透過親信瞞天喊價,第一任期吃到不少甜頭,才有連任後快馬加鞭的二次金改。整個公務體系好像只有為扁家服務,民間企業也不斷雙手捧上巨額現金給扁家。相差幾千億的隱藏利益豈能區區幾十億就買斷,後續隱藏超級金額才是最令人起疑的重點。
這些為貪瀆國家利益的財團,使盡不良手法與扁家參與掏空國家資產,馬政府應該全力追查,並以竊盜國家財產為名,將金融機構財團視為共犯組織一起審判。當初為什麼台北市也被富邦金併購,也是值得令人懷疑。
台灣不能沒有公營銀行
台灣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體,與一般全力扶植大型財團的日本及韓國不同,台灣中小企業主,各個全力以赴,日以繼夜地經營,雖然從大企業角度認為不夠規模或效率,可是真正能養活一堆人的卻是這些中小企業。政府雖然經常談經濟效益,但是都往大型規模方向扶持,小型企業能養更多的人未必輸給大型企業的經濟效益。
就如先前農會合作社一樣,農作物有時會因氣候天災影響,當季收成不佳,無法依循銷售後還款給合作社,農會人員可以瞭如指掌問題所在,暫緩收回款項,等下季收成再回收。農會合作社經營不善是政府監督管理不彰,也受到政治力的影響,農民就是這樣生活,要改善必須要花許多工夫。
台灣的中小企業也是如此,現在的民營銀行都轉向消費金融,結果捅出更大的卡奴問題,中小企業需要更進一步的照顧,以其要求民營銀行放款,不如由公營銀行來長期細心經營,讓中小企業能更加穩固,也能照顧更多地區性的生活,減少失業的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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