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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究竟做錯了什麼?是投錯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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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que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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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李小花
筆記阿本
文俠隱
曾太公
Chocola

今天走在路上,大家都在討論一個話題就是:前公主陳幸妤又發飆了!但與以往不同的是,這次大家都是站在同情她的立場,也都一致支持她!

沒錯!本來我也就不討厭陳公主,比起她的老公和她的家人,我覺得她的真性情是難得的,雖然有時也覺得她的EQ應該可以再好一點。

但這回,我是絕對支持她的!同樣身為女人,我可以理解她的心情。今天她老爸已經御任了,那些「嗜糞」的狗仔,實在太囂張了!她的壓力真的是太大了,如果我是她,肯定比她駡得更兇!

在這裡,我要替她加油打氣!為了孩子,妳一定要堅強唷!我們支持妳!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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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2882585
引用者清單(2)
2008/05/31 06:39 【政治反斗城】 阿妤錯了嗎?
2008/05/30 04:14 【不平則鳴】 阿妤錯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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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0NOWnews-陳幸妤失控發飆 吳宗憲:請狗仔放過台灣吧!
推薦3


G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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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Chocola
曾太公
筆記阿本

http://www.nownews.com/2008/05/30/340-2282342.htm
陳幸妤失控發飆 吳宗憲:請狗仔放過台灣吧!
2008/05/30 10:19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吳宗憲說,「狗仔不是放過陳幸妤,狗仔請放過台灣吧!放過全世界需要自由的人,我只是比較堅強而已,我沒有發瘋的原因是因為我神經比較大條。」這一番話,道盡了所有公眾人物想對狗仔說的心聲。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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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駁您的﹐我痞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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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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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駁回您的﹐咱痞子照做咱的。

管您們愛過法官癮﹐太公帝力於我何有哉﹗

心如止水﹐笑看人間﹐有悟無悟﹐也在您心﹐干我屁事﹖

此欄﹐就此向您拜別﹗

修改加註﹕本文第一段的寫法﹐是莊周夢蝶式框架﹐假設作者跳空﹐成為第三者的表達法。因此﹐您就非您﹐而是我﹐咱就非我﹐而是聯網雞鴨﹔去家城看看﹐現在公雞母鴨大公演﹐就知什麼叫『你搞你的﹐我玩我的﹐純粹批鬥﹐絕不討論』。

看來﹐大約瀚﹐沒看懂太公之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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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心認可,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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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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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麥芽糖
曾太公

太公嘴上認栽,心中卻無意認可
此等心意,駁回

世人千百種,會因為阿扁而遷怒到陳幸妤的不能說沒有
可我不是這些人中的一個,我相信黃檸檬兄應該也不會是其中一個

是人,言行就要自負其責
狗仔跟拍踰越尺寸,她若透過正當手法端正歪風,那我會稱讚她有智慧有擔當
在媒體前揚言闖紅燈是狗仔所迫,上當了,我只看到無心認錯和遇事推拖
這樣的態度,不值得我同情
要說我不近人情,我真的不反對
但若這社會處處只用情來論事,那置法理於何處?
既然同情了陳幸妤,何以華碩管理鐵馬有壓力失常不能被同情?
太公只要用這兩事來看我的批評,就知道我是否看待人人都用相同的標準了

法律當然不外乎人情,但在合乎人情之際,也該有像樣的理由
否則就只是濫情枉法了,不是嗎?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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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您對您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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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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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您對您對﹗算我放屁﹐這可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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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從來不是我看事情的準繩
    回應給: 曾太公(et13808) 推薦0


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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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起我思考邏輯來啦!可惜的是你推理錯了

那這要怪誰呢?頂多只能怪他有一個老爸叫陳水扁吧!

陳水扁是不是名人?陳幸妤是不是名人的女兒?狗仔對名人女兒有沒興趣?
陳幸妤出事能要怪誰?她不怪她老爸難不成是怪我!
太公錯把陳幸妤這推託怪罪之人,當成是我怪罪他人,此其推理謬誤點之一

這和憎不憎恨阿扁一點關係也沒有

既知我理性,難不成我還會用陳水扁犯行來當陳幸妤闖紅燈的理所當然過錯?
我已再三言明她是個成年人,言行需自負其責
狗仔跟拍,處理手法多的是,闖紅燈甩脫卻是已近劣等的手法
再三使用劣等手法卻向社會訴求我錯了嗎?可有此理?
這和憎不憎恨阿扁有何關係?

我論事的態度,上篇已經言明,立場從來不會是我考量的準繩
太公一再略過我的觀點,執著於顏色立場
足證 "立場" 兩字才是在太公心中抹滅不去的痕跡
太公要說我用立場論事,只會徒然笑掉眾人大牙

此事件,只能看出陳幸妤智慧不足
不同情她的,未必就是憎恨陳水扁,太公的等號劃的太牽強
這樣的二分法推理已然失之偏頗,若這就是太公的中道.........
還是太公自己來說吧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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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簡單兩句﹕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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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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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法理情,您的優先是哪個字

要是在一年前﹐太公會寫出二十萬字以上的文章﹐跟您好好談『法理情』﹐現在呢﹖就像宋楚瑜﹐母火已熄。此刻呢﹖雞屎滿城﹐抹黑污衊﹐聯網﹐算了吧﹗沒心發揮我所學。

好吧﹗看在您這個還算有心﹐就簡單兩句﹕

您前一回應說﹕

那這要怪誰呢?頂多只能怪他有一個老爸叫陳水扁吧! 

您這一回應說﹕

這和憎不憎恨阿扁一點關係也沒有

這兩句話﹐就請您給大家﹐一個說得過去﹑合邏輯的理由吧﹖

抱歉﹐太公放肆﹐懶而無志啦﹗

註﹕太公也懶得答理老友﹐一直推薦您觀點的老丏。因為他慮事的框架心胸﹐與我差太遠。否則﹐我會反問他老兄﹐在大陸救災一事上﹐他的法理情﹐何者優先﹖為何對大陸『純情』﹐悲天憐人﹐對陳家這小孩﹐卻是一臉包公﹐『嚴法』﹖這分界在那兒呢﹖如果不要青天白日﹐就繼續掛紅藍太陽眼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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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情,您的優先是哪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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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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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嘿嘿,結仇嗎?我沒有這種閒工夫

此事要分兩部份,一是非法跟拍,一是交通違規
陳幸妤可以對媒體發飆說狗仔害她情緒崩潰
卻不能說闖紅燈是她上當了
這是個法治社會,她是個成年人,被非法跟拍有警察可以處理
但用狗仔跟拍做為連闖三個紅燈的理由,太公不覺得牽強嗎

我同情她因為有個名人老爸而被跟拍,但是不會同情她情緒崩潰闖紅燈
原因很簡單,我上篇就說過了
只要行為光明正大,跟拍又有何懼
我賺錢正當,你管我吃香喝辣
心無愧於天地,還怕是在明堂?

有狗仔跟拍,她唯一能怪的當然只有她老爸
名人的女兒,當然狗仔有興趣,這叫必然的事理
我一點也沒把陳水扁的好壞放進來,相信檸檬兄也不會有這意思

法理情,您的排列順序為何?
如果您的排列順序跟我一樣,那就會得出跟我和檸檬兄一樣的結論

p.s.補充幾句
我是否苛求於人?太公應該反思陳幸妤是否心志太過脆弱
明星名人壓力大,升斗小民就沒壓力了嗎?
在下此生經歷風浪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
然遇事初回處理或許會手腕欠佳、情緒用事
但當相同的事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時,總也能學會沉穩和圓滑
端看個人有無思考反省能力或意願而已
反觀陳幸妤此事件,這樣的戲碼上演幾回了?
繳了這麼多學費還學不會較好的手腕,就難讓我寄予同情之意
這和憎不憎恨阿扁一點關係也沒有
太公既知我理性,就別用你分析泛藍人士那一套來歸類我潛意識類同這些人
顯然這樣的判斷力是十分的不準
至於是否要改說我不近人情,雖然我是不怎麼同意,不過也不怎麼反對

法是法、情是情,要以情略法,也要有個像樣的理,這就是我看事情的態度
在這事件上,我看不出上當了有何正理可言


-= John W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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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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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8/05/30 04:40 【曾太公落美洲】 就簡單兩句
人生海海﹐宋公既隱﹐太公當退
    回應給: JohnWong(johnwong71) 推薦2


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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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筆記阿本
文俠隱

是嗎﹖My dear John:

以前我常看到你在鐵馬﹐發言多屬中肯理性﹔但就此一事﹐我覺得您過於理性﹐太苛求於人﹑一般人『永遠』有理性。

在美國﹐有多少明星名人﹐受不了狗仔的糾纏﹐因此抓狂﹐作出過激行為。一般民眾反應﹐均表同情﹐有的狗仔也被迫公開道歉。這種逼得名人發飆的情形很普遍﹐時有報導。換言之﹐以常情觀﹐我們不應也不會期待一個平常的女孩﹐有更理性的反應﹐永保神人有定﹐因為人畢竟是人﹐會受情緒左右。

媒体採訪自由及個人隱私保障﹐兩者間的一再衝突﹐証明科技的進步﹐使這二者間的規範﹐分界不明﹐產生矛盾﹐越來越巖重而廣泛。去年﹐老美有一項立法議案﹐針對名人隱私受侵害﹐試圖明確作出法律。

在台灣﹐債務人常受討債逼債自殺。就報導言﹐這顯示出﹐討債行為沒有受到合理節制。似乎債務人因此債﹐就有『原罪』﹐而債主﹐對要回其錢﹐就有一切權利﹐採取一切明的﹑黑道的手段﹐加以非人迫害﹔在美國﹐債主敢如此蕭張﹐太公保証﹐原先所欠之債﹐一筆勾消﹐雙方互不欠外﹐不再倒欠原借款人一大筆或坐牢﹐算債主狗運好。

回到本題﹐就見常人曰﹕『人是理性的動物。』但人畢竟是人﹐受情緒影響﹐是肯定而絕對的﹐否則每天股市﹐常見的異常波動﹐也不會發生。事實上﹐如果說『人是情緒的動物』﹐會是一個比較符合事實的說法。

您的看法﹐是不是有偏﹖當然﹐人各有其理﹐別太期待任何人﹐會自認不公。

但是﹐如果您我能找出雙方接受的準繩或標準﹐相信誰有偏失﹐就比較容易看清。

【一】泛藍人人言﹐陳幸妤是阿扁之女﹐遇事發言﹐幾乎不離此。如Z君及您﹐在文中均公然『怪其有爸阿扁』﹐把憎恨阿扁的情緒﹐轉而投射在這小女孩身上﹐能公開明言﹐這還好﹐擺在心不說﹐或有此潛意識不覺﹐反而自居公正﹐才是可怕喔﹗請問﹕不分貴賤﹐王親草民﹐人人平等﹐這句話﹐在此事件上﹐您認為該如何解釋﹖

【二】法律無情﹐小布希作秀﹐德州打獵﹐各報大登﹐有如中共猛說CNN道歉般﹐廣收宣傳造勢之效﹔偏偏有一記者發現他誤射受保護之鳥。以總統之尊﹐也得面對德州開出的罰單﹐馬上付款美元一百三(或三百﹖)。但是法律也有情﹐就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權﹐視情節而裁決輕重﹐不是嗎﹖為何您會說『我還真是一點都不同情她耶﹗』﹖太公真是一點都不想說您如此冷血﹐而說『您能如此理性』呢﹖

理由很簡單﹐看看您自個寫的﹐一切就怪有爸阿扁啦﹗坦白直說﹐這就是『漢賊不兩立』﹑『藍綠截分』﹐人是不正義者﹐就如劉﹑鄧被打成走資派﹐就是豬狗不如﹐還能從您等期待什麼『人』的待遇﹖

唉﹗如我老爸說﹕『伊娘列﹗牛牽北京﹐還是牛』﹐太公真的累了﹗沒勁再多寫。因為看盡如此多聯網雞鴨﹐今天連您這樣不錯的知識份子﹐都不知己非﹐真的感嘆﹐聯網這一千個日子白混﹐一切都是浪費。

人生海海﹐劣幣逐良﹐宋公既隱﹐太公當退。對於國事﹐已盡苦口婆心﹐心灰意冷矣。就請您也把太公的話﹐當放屁吧﹗不要跟我結仇喔。此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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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判斷力是否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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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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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黃檸檬網友的發言,我實在看不出有何不中立的立場
被狗仔跟監,無法控制自己情緒,那是一回事
闖紅燈叫做違反交通法則又是另一回事
壓力大、情緒失控可以怪罪狗仔
違反交通法則可不能怪罪狗仔
沒人逼她要用闖紅燈的方法來甩脫狗仔,她大可報警處理
陳幸妤這句上當了,可真是非常的不上道!!

Kitty網友說的很好,要不是陳幸妤自己常失控,狗仔不會這麼有興趣
那這要怪誰呢?頂多只能怪他有一個老爸叫陳水扁吧!
她是個成年人,自己的行為自己要負責
假若行為處事光明正大,就算被狗仔跟監又有何懼
情緒失控不是闖紅燈的正當理由
這樣的處境值得同情嗎?
不好意思,我還真是一點都不同情她耶!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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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8/05/30 00:18 【曾太公落美洲】 人生海海﹐劣幣逐良﹐宋公既隱﹐太公當退
純立場啊立場﹐笨例又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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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太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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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曾太公

我搞不清楚﹐您為何回應給蓋爾﹖

太公回去察看所有回應﹐蓋爾是支持及推薦原文﹐沒說過原作者﹐以政治立場發言的話啊﹖

她有說﹕『這樣的論政者當然可以以刻薄的嘴』﹐但不是特定指原作者女王﹐而是泛指有人以政治立場﹐批評陳幸妤﹐用來批駁如推薦您文章的『檸檬』。

您瞧﹗那位檸檬一看您好像反對蓋爾這個人﹐也不看您文中的真意思﹐他就酸得馬上推薦您的文﹐純立場啊立場﹐看人說話推薦顯例﹐笨例又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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