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這張照片是受害人胡佳 ( 異見人士) 的家屬(胡佳的妻子曾金燕抱著孩子﹐陪同她的是母親)
中共如何對待異見人士 ,是一個Chocola相當關心的議題 , 這篇就放在這備忘呗
胡佳終難逃牢獄之災(華爾街日報po文)
2008年04月04日10:58
胡佳﹐中國的艾滋病防治活動家和博客作家﹐於日前被北京市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和誹謗罪判處3年半監禁。在他的博客中﹐曾經借即將舉行的北京奧運會來批評中國的人權紀錄。
中國司法部門此次高調宣判胡佳的罪狀印證了人權活動人士所擔心的一件事﹐那便是奧運會非但無助於改善中國的人權紀錄﹐反而可能助長中國政府對異見人士的打壓。
胡佳週四對胡佳的宣判﹐恰逢國際奧委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在北京召開會議﹐完成對北京市奧運準備工作的檢查之際。
多年以來﹐壓制異見人士已經成為中國的一種傳統。然而恰恰是北京自己在當年申奧時便曾承諾要借奧運會改善人權狀況。2001年申奧時﹐時任北京副市長的劉敬民表示﹐我們不但希望通過申奧促進北京市的發展﹐還要促進包括民主和人權在內的社會發展。
國際奧委會北京奧運會協調委員會主席維爾布魯根(Hein Verbruggen)週四在北京講話時表示﹐國際奧委會不是政治組織﹐這一點無須諱言。我們不該將政治話題掛在嘴邊。他表示﹐胡佳的事情是中國的法治問題。在體育與政治之間要堅決的劃清界限。
美國國務卿賴斯(Condoleezza Rice)在2月份曾呼籲中國釋放胡佳﹐並稱對胡佳的指控是“莫須有”。賴斯週四在羅馬尼亞參加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峰會時向記者表示﹐“胡佳被判入獄深深的刺痛了美國。因為這正是美國一直在奉勸中國的﹐如此行事既不利於改善人權﹐也不利於完善法治﹐而且實際上對中國政府也沒有好處。”
廣告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和其他人權組織指出﹐近期發生的一系列拘禁事件證明中國加大了對抨擊政府和奧運會行為的打擊力度。3月24日﹐另一位人權活動人士楊春林也以顛覆國家罪而被判處5年監禁。他去年曾策劃一項名為“我們要人權﹐不要奧運”的請願活動。今年2月﹐胡佳的好友、維權律師滕彪被警方拘留兩日後釋放﹐他被警告不要再發表將人權問題同奧運會聯繫起來的文章。
中國政府矢口否認在奧運會前對不同政見者進行清洗。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稱﹐“我們不能接受這些指責。中國不會因為舉辦奧運會就不實行法治。希望有關國家和組織能尊重中國的法制。”
胡佳入獄之所以引起各人權組織的高度關注﹐是因為他在披露中國異見人士及他們的支持者所受迫害方面發揮的作用。通過谷歌(Google)郵箱、攝像機和Skype網絡電話﹐34歲的胡佳扮演著民間記者的角色﹐小心翼翼的將中國警方對異見人士進行的騷擾、虐待和拘禁紀錄下來。
2007年4月﹐當胡佳被軟禁在家中時﹐他還繼續在博客上發表文章和與外界聯繫。去年11月﹐他通過互聯網向歐盟議會就中國的人權紀錄作證。而此舉讓他入圍薩克洛夫獎(Sakharov Prize)的最終候選人名單。薩克洛夫獎是歐盟議會頒發的人權獎項。
在去年12月胡佳被警方逮捕之前﹐他已經被軟禁在家兩百多天。1個月後﹐他被正式起訴。他在獄中通知律師﹐並沒有受到虐待﹐但被審問了十幾次﹐每次審訊的時間在6到14個小時。
3月18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胡佳案舉行了非公開的審理﹐胡佳在庭上進行了無罪辯護。開庭時間距他被捕不到90天﹐與中國審理異見人士的進程一致。大赦國際對此表示關注﹐因為胡佳的律師只有不到30分鐘的辯護時間﹐並多次被法官打斷。
新華社週四的報導引用了胡佳的判決書中稱﹐胡佳先後在境外網站發表兩篇文章﹐惡意造謠、誹謗及煽動﹐妄圖達到顛覆中國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的目的。這兩篇涉案文章分別題為《十七大之前中國政法系統大範圍製造恐怖氣氛》和《一國不需要兩制》。
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表示﹐難以接受判決結果。曾金燕目前也被軟禁在家中﹐身邊還有她與胡佳四個月大的孩子。
胡佳的律師李方平稱﹐我們相信胡佳是完全無罪的。無法接受判決結果。
維權律師滕彪表示﹐其好友胡佳並未從事任何犯罪活動。他的所作所為是這個社會非常需要的。他的行為應該受到人民稱頌
尋王之盟支持者,巧克力妹兒小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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