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重申,本人僅就國際政治學理論觀點單就主權存在與否之事實論述,並未涉及以「主權」概念,作為主述馬英九先生兩岸政策之觀點! 另有關國際法上之「主權」觀點,亦不盡然與台獨者言論相符。因為即使台灣獨立,名為台灣國(即正名之說),同樣不見得能取得國際上之承認,也是與「主權」之概念全然抵觸的。
而對內政權之伸張,所代表的意義,則不必然可作為拓展國際外交空間之基礎。 若要引用國家認同( identity )的觀點,從理論角度也必須定義為:一群人由於分享了「共同的」歷史傳統、習俗規範以及無數的集體記憶,從而形成對某一「共同體」的歸屬感。學者 Hall則 認為,「認同」是一個單一、共享與集結共享的真理,人們共享了一個共同的歷史記憶和文化價值,且反映了共同的歷史經驗及文化符碼,提供人們表現出來像一個民族、國家及永恆持續的意義架構。
基於上述國際法及認同理論之定義,我想,馬先生要在國內形成具體的「國家認同」或共識,並達致擴展國際外交空間之目標,面對700多萬人V.S.500多萬人立場之齟齬,則誓必還有一段很長的路要走,也無怪乎在復談工作上,要暫時擱置兩國間的爭議(存而不論也許是最好的方法),以試圖取得對等地位,才能進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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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再以我最喜歡的一本書,也是討論國家認同最著名的學者之一 Bendict Anderson 《想像的共同體》作為本論之結語:
Anderson 自始承認民族、民族性與民族主義都極難確定、極難分析,不過如果我們不要把民族主義想得太神秘,他倒是願意以人類學的精神,試著將民族界定為一種「想像的政治共同體」 (an imagined political community) 。所謂「想像的政治共同體」,包含幾個重要的特徵。
首先,它是「想像的」 。因為「即使是最小的民族,其成員也不可能認識大部分的同胞、遇見他們、或甚至聽說過他們;然而在每個人的內心,卻有著大家共屬一體的想像」 (Anderson , 1991:6) 。換句話說,只要是範圍超過面對面接觸的人群聚合,基本上都具備「想像共同體」的特質。
第二,民族的想像有一定的疆域,它不可能無限制擴大到包括全人類。
第三個特徵,它是被想像成擁有主權的。 主權觀念在宗教改革之後才逐漸萌芽,表達了某些範圍有限的想像共同體追求政治自主的決心。它們對外排除教廷的影響,對內整合地方勢力的反抗,產生了一個具有主權條件的 國家 。
最後,民族的「共同體」特質還傳達了某種平等的同胞手足之情誼。 儘管每一個民族實際上永遠有內部的宰制與剝削,但是這些現實卻不至於妨礙民族被想像成一種平等的人群聚合 (1991:6-7) 。
Benedict Anderson 的《想像的共同體:民族主義的起源與散佈》:「民族是一種想像的政治共同體,並且它是被想像為本質上有限的、同時享有主權的共同體。」想像不代表虛幻或不好,只是強調這同胞的聯繫是想像的。
承上,主權(含對內統治及對外承認/或排他性)乃必然涵括於想像的共同體(即國家認同)之概念中,不得偏廢其一。 眼前台灣的問題是:認同的內涵是什麼/或是何者?而主權寓於認同之內,則又當如何建構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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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回覆shouminc如下:
hihi....你可能誤讀了我的意思,或者説在衍伸定義上可能有點兒搞錯啦!我是基於前帖有人說--馬政府的國際空間不會變大...因此,其認為:馬先生強調「主權」的作法是正確的!!--我只是就其結論在解釋什麼叫「主權」...基本上並未涉及或論及到要用「主權」或「承不承認」我國等等之語或觀點,來作為討論馬先生對於兩岸政策實際操作的應然或實然唷!這點可能要麻煩您回去前文看清楚一下...
另,個人認為一個國家存不存在要如何定義,這點不是我們自己說了就算!國際上承不承認,這真的是很現實的問題(即使你不否定自己,但別人卻否定你,那又要如何拓展國際空間呢?><....不懂....)因此,我只是從國際法理論上來解釋合不合理而已,不想多做申辯,但有人窮追猛打,貼了一堆文.....我看了半天,還是不知道他對一中各表的真正看法為何(一中各表,如何表?)或說馬先生的兩岸政策,他到底覺得應該用什麼樣的觀點來運作為妥?
以上....
p.s 我是贊成維持現狀的....所以,我說你可能誤讀我的意思,而認為我與DPP的觀點相同...真是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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