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早該取消了.........因為早就已經名實不符了,是個「仇恨」紀念日。
設了這個紀念日,不但對增進台灣族群間的「和平」毫無幫助,反而有心政客們,每年一到這個時間,就炒作一下,煽動族群間的「仇恨」,來獲取政治利益。
我真不明白......一個六十年之前的衝突,而且政府已經一再道歉、認錯,受害者 每人賠了六百萬 (而且受害者認定極為寬鬆,真正無辜被枉的,和對手無寸鐵的外省籍婦孺施暴,以致後來罪有應該被處決的,全都當被當成是「受害者」,一律賠六百萬),各縣市蓋紀念館,每年辦紀念會、音樂會...............
說實在的,我很少看到有哪一個政府,花了那麼多的心思在補償歷史上的錯誤~~~~~~~結果,綠營那些人還是不滿足,還是每年到了這個時候就鬧事,對特定族群嗆聲。
相比之下,日本人對於慰安婦和台籍日兵至今一毛錢未賠,也從未認錯,為什麼這些人不找日本人抗議?欺善怕惡,看馬英九懦弱,看國民黨懦弱,就一再得寸進尺,看到日本人強硬,就縮得像什麼一樣..............
真是一副欺善怕惡,畏威不懷德的模樣。
說起定紀念日........我們常說,中共操弄民族主義,中共是頑固的民族主義者,但是,他們有把南京大屠殺、旅順屠殺、日軍三光政策的這些日子定為國定假日嗎?
如此說來,我們豈不是比對岸更強調歷史仇恨,比對岸更加操弄族群主義?
如果比照二二八......那麼,是不是乙未(1896年)日軍到處屠村(把整個村莊的男女老少都殺光),1909年的余清芳事件 (殺了二萬人),霧社事件,甚至更早的樟泉械鬥,閩客械鬥,漢人對原住民的屠殺...............全都要設一個國定假日來紀念?
當我們討論日本人過去的屠村、台籍日兵、慰安婦事件時,很多綠營的就說,這些都是歷史,讓下一代揹負這些事情,會太沈重了~~~~~~但是,他們對於二二八事件,為什麼不採同樣的標準?
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早已失去了「和平」的意義了,這個紀念日的存在,已經沒有任何正面的意義,早該廢除了。
如果,要繼續保留二二八紀念日,那麼請改名為:
二二八「仇恨」紀念日
以名實相符。因為,每到這個節目,就有一些人來散播對特定族群的仇恨,來搏取自己的選票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