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擔任台灣省副省長的吳容明,後來擔任陳水扁的「綠官」,曾經引發一些議論,我個人也感覺有點不妥。
今據新聞報導,吳容明在馬政府擔任台糖董事長之後,因不同意「上層」對總經理之任命意向,因而請辭台糖董事長。
吳容明,確實不愧出身「省府團隊」。
坦言之,許多政府或公營事業的職務,確有「酬庸」的味道,這是連美國政府都無可避免的事,屬於「民主政治」的正常現象(假設美國的民主政治是正常的)。吳容明,先後擔任綠、藍職務,或許擺明的就是給「宋系」一點酬庸。
然而,酬庸也要看看角色的適當性。如果任命「台獨」金美齡當「中華民國」國策顧問,就是胡鬧;而,任用吳容明這種官員,就是「物超所值」了--無論是否酬庸,總是一個真正做事的人。
吳容明辭官辭職,乃是「省府團隊」的特色,也是一種「不做傀儡」的典範。比起那些「好死不如爛活」、無論如何不肯辭職的角色,強過不知幾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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