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學校聘僱人員 退休金改採可攜式
2018-09-24 00:33聯合報 記者
陳熙文/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賴清德日前核定,現行政府機關與學校的聘僱人員,包括社工、學術機構研究員及職務代理人等員,自七月起可比照勞退條例,擁有可攜式的退休金專戶,不再是離職時要一次領完離職儲金,且符合條件可領月退,估計有近三萬人受惠。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表示,現行政府機關與學校的聘僱人員在離職或退休時適用「離職儲金」制度,僅能將離職儲金一次領完,不能選擇領月退,且換工作時年資無法累積。為保障聘僱人員的退休生活,在行政院和考試院共同努力下,完成修正「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
她指出,賴清德已核定,七月起機關學校的聘僱人員可選擇改採「勞工退休金條例」的勞退制度,擁有可攜式的退休金專戶,換工作時年資可以接續,且年資十五年以上可領取月退休金。
她解釋,所謂的聘僱人員是指機關學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或「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進用的人員,工作性質包括社工、學術機構研究員、職務代理人等,根據去年十二月的統計,全國聘僱人員有二萬八千多人。而今年七月一日仍在職的聘僱人員,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給與辦法」修正發布日起三個月內,可選擇要使用離職儲金制度或勞退新制;七月一日後到職者則適用勞退新制。希望透過制度修正,讓聘僱人員勞動權益更有保障。
另外,Kolas Yotaka說明,離職儲金制度或勞退新制,都規定離職退休金的提繳率是政府提撥百分之六、聘僱人員自提百分之六;不過在聘僱人員適用勞退之後,提繳金額也將適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的級距來計算,公提和自提金額都會稍微增加,例如原本月薪四萬八○○○元的離職儲金提繳二七○○元,適用勞退級距為四萬五八○○元,將提繳二七四八元。不過Kolas Yotaka強調,繳愈多將來也會領愈多,不會讓聘僱人員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