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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專訪/張善政:蔡政府與高通和解 窮途末路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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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專訪/張善政:蔡政府與高通和解 窮途末路到極點

2018-08-11 21:00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前行政院長張善政。 聯合報系資料照片/記者陳立凱攝影
全球手機晶片大廠高通去年遭公平會祭出234億元史上最高罰鍰。公平會昨天宣布,已與高通達成訴訟和解,將罰鍰降為27.3億元;高通未來5年將投資台灣逾7億美元(約新台幣215億元)。行政院前院長張善政對此大罵難道國際產業投資合作是靠威脅的嗎?「小英執政再差,也不該跟流氓和解!」

公平會表示,針對裁罰案與高通展開5次會談,基於產業發展與國家利益考量,決議以和解代替處分,接受高通提出的行為改正方案及產業合作方案。

張善政今天接受本報專訪時表示,高通挾其技術優勢,在手機晶片市場使用「非常奇特」的營運模式向使用晶片的下游業者收權利金,這樣的商業模式如果不解決,台灣和全世界廠商都會被卡死死。

張善政表示,如果高通因被罰而選擇不與台灣廠商搭配、轉投向中國大陸或其他國家合作,目前和台灣具相關產業競爭關係的也就是韓國、大陸,他們對高通照樣開罰;高通2015年曾因壟斷問題被中國開罰60億元人民幣,在韓國同樣遭到調查。因此,公平會說法根本是混淆視聽、不負責任。

高通對公平會也提出6大承諾,包括若高通與台灣手機授權製造商在原本的專利授權合約中,有被迫同意不合理授權條款,高通承諾將「本於善意重新協商」。

公平會也說,高通5年產業方案的履行,不但可消除爭訟過程對台灣廠商、5G產業及技術發展所造成的不確定性與風險;何況高通已確實繳納27.3億元罰鍰,5年的產業投資方案其投資金額及衍生的經濟效益,顯已超過原本的罰鍰,並非「234億不罰了」。

張善政抨擊,公平會擔心爭訟過程曠日費時、台灣業者會受影響,但以這樣的和解解套,都是檯面化的做法;高通要與台灣合作,是基於我們業者的實力夠強,若是因台灣政府開罰,改與其他國家廠商合作,「那些國家都對他開罰了,我們在緊張什麼?」搞不懂政府的邏輯,和解方式也是全球唯一。


張善政質疑,高通原本對台灣沒有投資計畫,卻因為被我政府開罰234億元,才想以投資及產業合作方案和解,「這種投資是真心的投資嗎?」只是把罰鍰轉成投資,這種逼迫之下衍生的投資方案,「是台灣想要的嗎?」政府是已經窮途末路、沒有手段到極點,才會走到這樣的局面?

張善政表示,他是因為實在看不下去,才在臉書發文開轟「政績差也不用急於和流氓和解」;來台灣投資應是基於主動、自願,哪有被罰款後才來,這是什麼邏輯?就算要談和解至少也要等法院判決出爐,公平會反而先自斷手腳,莫非是自知理虧、才出此下策拉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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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和解疑點多 吳志揚控2委員「被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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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和解疑點多 吳志揚控2委員「被辭職」

2018-09-28 14:35聯合晚報 記者余靖瑩/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上午舉行「又一獨立機關淪陷,高通案新事證曝光!」記者會,爆出三個公平會的「離譜時間巧合」。 記者陳柏亨/攝影

國民黨立委吳志揚今天指出,公平會處理高通案,不僅決議成員不足法定人數,還以「跛腳人數」議決,將攸關重大公共利益200多億罰鍰拱手送人,簡直無法無天。

吳志揚指出,5月30日公平會接受從高通的訴訟協商陳報,次日,公平會就收到行政院的人事令,指示張宏浩、顏廷棟等兩名公平會委員,分別在7月1日、8月1日免職生效,他懷疑這是張、顏反對與高通和解,讓高通免罰234億元,受到排擠、逼迫,最後「被辭職」。

吳志揚說,顏廷棟離職人事生效的8月1日當天早上9時30分,公平會急著召開內部會議,決定向法院表示與高通開始進行和解程序。

吳志揚指出公平會去年10月11日,以4票比3票決議對高通開罰234億,但主張開罰的兩顆擋路石頭(張宏浩、顏廷棟)搬開後,票數就從4:3變成2:3,通過和解。

吳志揚表示,原本公平會明顯與高通間尚有待達成共識處,8月1日的會議中,公平會卻依然通過和解程序案,罔顧主掌公平事務的機關立場與形象。

吳志揚說,公平會組織法規定設置委員7人,實際上只剩5人,還分別在8月1日內部會議及8月8日決議向法庭表示達成訴訟和解,公平會竟以「跛腳人數」將攸關重大公共利益200多億罰鍰拱手送人,簡直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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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234億天價罰鍰和解高通 監察院將查公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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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234億天價罰鍰和解高通 監察院將查公平會

2018-08-14 09:31聯合報 記者連珮宇╱即時報導

美商高通挾技術優勢,涉嫌壟斷晶片市場,公平交易委員會去年10月作出決議,認定高通整體經營模式,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業者參與競爭,違反公平交易法,處新臺幣234億元罰鍰,創下公平會於80年創立、81年運作以來,對單一公司最高罰鍰紀錄。

未料事隔不到一年,公平會本月在智慧財產法院與高通公司達成訴訟和解。監察院認為,公平會一反決議處罰立場,情事可議,將針對和解行為適法性、正當性與必要性啟動調查。由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王幼玲申請自動調查,確認公平會以產業投資為由,降低原處分金額是否違法。

公平會與高通和解,引發諸多爭論。 (路透)

高通案和解 監委將調查是否適法

【中央社/台北14日電】

公平交易委員會2015年開始調查高通案,去年10月祭出新台幣234億元裁罰,日前宣布與高通和解。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王幼玲今天說,將調查和解是否適法,有正當性和必要性。

查案監委指出,美商高通公司(Qualcomm)於CDMA、WCDMA及LTE等行動通訊標準基頻晶片市場具獨占地位,拒絕授權晶片競爭同業並要求訂定限制條款、採取不簽署授權契約則不提供晶片的手段及與特定事業簽署含有排他性的獨家交易折讓條款等違法行為。

監委指出,公平會既已決議處罰,究竟立場轉變的原因為何,此一和解行為是否有其正當性及必要性,是否適法合宜,公平會以事後承諾在台灣進行為期5年的產業投資方案為由,降低原處分的罰鍰金額,此舉有無違反其專業機關、獨立機關的立場,相關疑義均有深入瞭解的必要,監察委員已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指出,根據公平會決議,高通整體經營模式所涉行為,損害基頻晶片市場競爭,屬以不公平之方法,直接或間接阻礙他業者參與競爭之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1款規定,處新台幣234億元罰鍰,創下公平會1992年運作以來,對單一公司最高罰鍰紀錄。事隔數月,公平會竟於9日在智慧財產法院與高通公司達成訴訟上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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