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悲歌/晚班接日班 半夜回家7點半又要上班
2017-12-23 13:04聯合晚報 記者
陳熙文、
陳素玲/台北報導
羅玉芬的母親拿著女兒生前日晚班交錯的班表。她說她很後悔,沒有及早發現女兒已經過勞成這個樣子。 記者陳熙文/攝影
「我常常還在等她,(覺得)她沒死,她去上班了。她一定會再回來,我常常這樣子想。」談到上班猝死的女兒羅玉芬,母親淚流滿面。
今年47歲的羅玉芬,在大型超市擔任組長,近10年一直在生鮮部門,近來好不容易換到乾貨部,但生鮮部門業績告急,區經理執意羅玉芬回任生鮮部拉業績,今年5月1日回任第一天,羅玉芬傍晚就疑似因過勞導致腦溢血,在冷凍庫工作時突然昏迷、送醫急救。5月7日,羅家決定拔管。
查閱羅玉芬今年4月班表,AB字母交錯,各自代表日班和晚班。羅母說,若是上A班,羅玉芬通常早上7點半就會出門,直到晚間9點半才會回家;若是上B班則是下午2點出門,晚間12點才回家。最可怕的是晚班接日班,中間的睡眠時間根本不足8小時,光是4月份這樣的情況就發生了三次。
該超市表示,對同仁發生這樣的事情感到非常遺憾,不過,由於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將配合司法調查後,再做進一步的妥適處理。
任職於物流公司的駕駛員曾堉誠則是發現自己不但工時長,每天平均工作15個小時,且薪資低,每個月底薪僅900元,沒有加班費,得靠每個月收送件數所換來的效率津貼補薪資;有人一個月收送上1萬件便能領到4、5萬元,但沒有固定薪資保障。
「當初就是想說為什麼我們拚成這樣子,公司怎麼都沒有對我們比較好?」曾堉誠想要改變現況,兩度與公司開勞資爭議調解未果,於是在網路號召組織物流業的產業工會,六天後就遭公司以多次違規帶妻小出車為由解雇,曾不服提出訴訟。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今年1月19日做出裁決,公告解僱曾堉誠違法,解僱無效。士林地方法院也針對該裁決做出終審確定判決。曾堉誠展示他這一年多以來的訴訟狀說,「這些訴訟狀都是我自己打的,打官司打久了都快要變一半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