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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反過勞大遊行 法警、獄政、警消團體總動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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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反過勞大遊行 法警、獄政、警消團體總動員

2017-12-19 16:40聯合報 記者何祥裕╱即時報導

勞基法修法引起勞團抗議,將在1223上街頭抗議,台灣法警工會發起人簡嘉達表示,日前攸關「過勞」三大修法:「七休一鬆綁」、「加班工時上限提高」、「間隔休息時間縮短」的《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在執政黨委員護航下,竟罔顧多數民意,強行將全案送出委員會,讓台灣人民感到憤怒與失望!

他已經號召《台灣法警工會》、《台灣獄政工會》、《台灣書記官工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臺灣鐵路產業工會》、《警工會》等友軍,支持及響應「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嚴正呼籲「拒絕過勞修法,請行政院撤回《勞動基準法》修法草案,重新檢討我國勞動法制。」

簡嘉達說,台灣淪為過勞之島,不論公、私部門,因過勞而猝死的案例頻傳。據統計,全台每11天就有1人「過勞死」,而這數字還不包括未經通報或認定之黑數。「基準法」,具有「準憲法」的位階,《勞動基準法》的底限,無疑是「勞動基本權」保障的最低標準,這是「人性尊嚴保障」之具體實踐,絕非主政者之「恩給」!

簡嘉達說,《勞動基準法》的底線,政府持續退守,讓「勞動基本權」保障的最低標準鬆動不保。在權力及資源不對等下,勞動者恐將面臨更加惡劣的勞動環境。這樣的修法,更忽視社會普遍「低薪」的事實,公、私部門的勞動者應當團結站在一起,捍衛身而為人本該享有的「勞動基本(人)權」!

勞基法修法引發勞團反彈,台灣法警工會等多個司法警政機關也號召參與。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曾吉松/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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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勞基法陳抗 監委調查警執勤有無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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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勞基法陳抗 監委調查警執勤有無違失

2018-02-01 10:17中央社 台北1日電

監察委員王美玉、高涌誠今天表示,台北市警方對去年反對勞基法修法民眾及團體執行勤務時,未說明法律依據,逕行抓捕協助民眾的3位律師,將調查警方執勤有無違失。

監委透過新聞稿指出,新修正的勞動基準法在修法過程中引發諸多爭議,反對修法的民眾及民間團體於去年12月23日走上街頭遊行抗議,至晚間11時,約有50名民眾及律師在台北車站遭台北市政府轄屬警察包圍、阻擋,最後遭帶離現場「丟包」,引發各界質疑警方濫權執法。

監委說,警方在執勤當日,在未說明法律依據的情形下,逕行抓捕現場已表明身分協助民眾的3位律師,並載至內湖、南港等地「丟包」,請他們自行返家,執行勤務的過程有無違失?

監委進一步指出,近期警方處理民眾的陳情抗議活動時,動輒調度大批警力、廣設拒馬與蛇籠,其執法是否有違比例原則?相關問題均有深入瞭解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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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勞基法陳抗遭逮補 律師陳又新將自訴警方涉私行拘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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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勞基法陳抗遭逮補 律師陳又新將自訴警方涉私行拘禁

2017-12-29 19:58聯合報 記者賴佩璇╱即時報導

陳又新律師遭警方強行帶上警備車。圖/翻攝聯合資料庫。

北市23日的「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有陳抗群眾與到場協助的律師,遭警方逮補並分別被載至偏區「丟包」;當天遭警方逮補的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律師,不滿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北市長柯文哲、內政部長葉俊榮「排除交通阻礙」與「警察菩薩心」說法,今在交大科法學院林志潔教授、金孟華助教陪同下譴責警方違反憲法保障人身自由,違法逮補人民,決策高層應為錯誤指揮負責,將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警方涉犯私行拘禁罪。

遊行隊伍原訂下午5點解散,主辦方直到晚間6點宣布活動結束,但有不少群眾持續待在現場,直到深夜遭警察包圍困於台北車站東三門外,民眾陸續表明想離去,卻仍遭警方以人牆包圍,導致無法順利通行;陳又新指出,警方開始驅離並強行將包括他在內,身著律師袍、出示律師證的數名律師、群眾拖上警備車,並野放於內湖郊區。

葉俊榮週一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否認警方對幾位在場律師的行為是「逮捕」,而說是「排除與管束」,另一方面又表示有些律師「自願上車幫忙民眾」,要求「忠於事實」。

此話引起陳又新不滿,他現身說法還原事實,自己是為了準備陪偵才會出現,卻和一群民眾遭五層警員人牆包圍,即使表示想回家、上廁所都不能離去。他質疑,「這一群人已經沒有在抗議、沒有在交通幹道上、甚至也不在台北車站裡面、沒有對任何人進行攻擊,團團圍住究竟是為什麼?」

他說,最後因不堪久候與疲累,丁穩勝律師率先和警方交涉,要求讓幾位律師先離開現場。面對律師證和「法律依據何在?」問題,第一線員警依舊沒有答案,也依舊阻擋離去。

他強調,律師沒有任何衝撞,甚至回頭要求其它民眾不要靠近律師,也不要加入與警方對話,以免任何推擠和發言被扭曲成衝擊與攻擊。「我這麼做,難道不是一如過去一些律師在抗議行動中扮演的角色,在減少警民衝突的可能,避免不需要的傷害嗎?但即使這麼做,也不能改變那一堵藍色的沉默。」

林志潔強調,律師遭逮補是民主倒退,已違反憲法第8條對於人民生命、身體自由保障,政府官員事後發言,更沒有法治觀念,她身為刑事法老師,認為有必要給社會大眾及官員正確法律觀念。

由於律師出身的徐國勇事後表示,4名律師當天並不是被逮捕,這件事情北市府已經講得很清楚,警方對集會遊行違法者,是直接移送到地檢署,但是當天並沒有移送地檢署的動作,顯示並非逮捕。

對此,林志潔強調,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逮捕拘禁需要一連串的法定構成要件,在陳抗現場除非有構成在現場的犯罪行為,否則憑什麼拘禁人民身體自由?可見警方依法無據。

再者,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中「即時強制」的規定,也必須有暴行、自殘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才可以;行政執行法的即時強制規定,也必須是為阻止犯罪、危害的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才符合要件。林志潔說,當時現場僅數十名群眾,到底有什麼情況符合即時強制的規定?

她質疑,「非法逮捕就是對人身的拘禁」,若是所謂的「合法逮捕」更不應該丟包,那把人抓去大湖公園「丟包」,使他們更便於脫逃,豈不是涉犯刑法縱放人犯罪?警察機關執法不能以傳統觀念,若認為「上銬」才是逮捕,這區分方式與法規構成要件不符。「法治國一切回歸法律,尤其手中握有公權力的人,一定要審慎。」

誠懇建議警政單位,在新時代人民表意行動上,如何設計一套SOP?警方此次作法很明顯「既不合法又不智慧」,也凸顯問題點在於,「陳抗現場的記者、律師、醫護人員,可能有身分雙重,一方面本身認同陳抗,二方面具有專業,但當他們是基於工作職責,在現場執行專業能力,就必須與陳抗民眾有所區別,「律師在現場執行律師職務,不是在參與陳抗!」

她說,例如醫師怕現場有人受傷、缺氧昏迷,記者基於工作職責必須採訪,或是律師接到委託人趕往現場處理,該如何與陳抗民眾區隔身分?警方執法時如何取締?這該制定標準。她強調,「不同職業的民眾參與陳抗、遊行,應被統一對待才是公平,但當場是在執行專業者,應受到尊重。」

在「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遭警方逮補的社民黨發言人陳又新律師,今在交大科法學院林志潔教授、金孟華助教陪同下譴責警方違反憲法保障人身自由,違法逮補人民,決策高層應為錯誤指揮負責,將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訴,控告警方涉犯私行拘禁罪。記者賴佩璇/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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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離變「丟包」?李茂生舉3法條狂酸執法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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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離變「丟包」?李茂生舉3法條狂酸執法有問題

2017-12-24 11:35聯合報 記者何祥裕╱即時報導

抗議民眾與維安警力發生推擠。本報資料照片 記者鄭清元/攝影
昨天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持續到今天凌晨,外傳有抗議人士被警方帶走後,丟包在關渡等地,引發爭議,台大法律系教授李茂生凌晨在臉書貼文,談到有人詢問他「警察是用哪條法律丟包?」,李茂生用3條法律狂酸警察丟包的行為,不是縱放人犯,就是未依法逮捕,恐怕都有刑責。

李茂生貼文全文如下:

有人問我到底警察是用那一條法律「丟包」的。我楞了一下,怎麼問這麼low的問題。

當然是:

刑法第 162 條

縱放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啊,我貼錯了。其實是,嘿嘿...

刑法第 163 條

公務員縱放職務上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脫逃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因過失致前項之人脫逃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還有喔。這不是告訴乃論之罪。所以檢察官要留意一下。

刑法第 125 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

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當然啦,檢察官是可以不要有任何動作,直接認定因為警察不是「依法逮捕」,所以其縱放行為(丟包)並不該當刑法第163條。這樣一來,警察就是「未依法逮捕」囉。

哇哈哈。我的解釋學是不是很強。

貼文一出,吸引兩百多個網友分享,有網友稱「神解釋XDDDDD」、「我懂意思了,如果是依法逮捕的,那就算縱放罪,如果是非法逮捕的,那也有罪,怎麼說都是有問題的」。

另根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方有權可以管束、驅離,但法條內並無「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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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說要蓋高牆阻陳抗 民團轟威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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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說要蓋高牆阻陳抗 民團轟威權

2017-12-25 19:30聯合報 記者董俞佳╱即時報導

台北抗議多,台北市長柯文哲建議政府機關築起高牆。社運團體指出,圍牆築高不只沒解決問題,藩籬恐更深,還有人建議,與其加高門牆,不如把門打開,讓政策公開透明,認為這種建議,讓人失望,另有人說,過去柯文哲還沒當台北市長時也常常批評當時的總統馬英九,現在卻變成可怕的權威型態。

台北市長柯文哲執政滿三周年,上午舉行記者會,當場播放影片凸顯他施政有感,不過,根據媒體民調,民眾多認為他口水比作為多,柯文哲說,他反對亮點政治,而是要解決人民生活中的小問題。但記者會同時,場外又有抗議,柯文哲承認動用警察保護也是在損耗警力,他已經請市警局長跟中央商量,像是行政院立法院等機關圍牆,是不是加高,才不會為了保護圍牆把警察當成人肉盾牌。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樺表示,柯文哲肯定沒抗議過,不了解抗議的人的需求。他建議,柯文哲要先了解人民為什麼要去抗議,而不是先去討論怎麼築高圍牆,這不是民主政治的好表現。陳椒樺說,當政者應該多聆聽人民的聲音,降低人民不滿,築高圍牆不但沒有解決問題,反而讓藩籬加深,作為台北市長,有這種思維「很可惜」。

地球公民基金會顧問蔡中岳表示,與其加高門牆,不如把門打開,只要政策公開透明,讓社會討論,就不會有這麼多陳抗。他說,就算加高圍牆,有心人士還是會想辦法進去,而且把人民擋在外面,跟封建、威權時代有何不同。他說,透過民主機制選舉出來的首都市長,如果連這種基本概念都沒有,蠻讓人失望。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發言人陳秀蓮表示,不會有人閒閒沒事為了抗議而抗議,不去面對人民抗議的原因,導因為果,就算把圍牆加高,抗爭還是會繼續。陳秀蓮說,台灣是民主國家,遊行也是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她認為,過去柯文哲也常批評馬英九,可是現在當了台北市長後,卻變成這樣,是可怕的權威型態。

台北市長柯文哲上午出席就職三周年記者會。 記者余承翰/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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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再批陳抗:立法院圍牆、欄杆應拉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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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再批陳抗:立法院圍牆、欄杆應拉高

2017-12-25 13:49聯合晚報 記者邱瓊玉/台北報導

台北市長柯文哲。 記者余承翰/攝影

勞團上周六發起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遭驅離的抗議群眾批評警方執法粗暴。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天表示,「我尊重你有陳抗的自由,但請你不要妨礙別人的自由,難道公權力會假裝沒有看到,讓你繼續躺在地上嗎,不可能嘛,鬧夠了,該驅離就驅離。」

「警力被迫當人肉盾牌」

柯文哲指出,關於陳抗,中央對立法院等機關的硬體也應改善,圍牆與鐵欄杆是不是要拉高,不然每次被迫大量警力都要去當人肉盾牌。圖為去年豬農抗議美豬進口,立法院外一度與警方發生推擠衝突。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柯文哲表示,是他下令驅離上周末的陳抗民眾,關於陳抗團體申請路線,但又不按照路線走、破壞公物、阻礙交通,到底要怎麼處理,相關SOP要重訂。

柯文哲指出,昨天市警局有召開檢討會議,關於陳抗的申請,路線怎麼核准,新工處和警察局不可以互相矛盾。他表示,中央對立法院等機關的硬體也應改善,圍牆與鐵欄杆是不是要拉高,不然每次被迫大量警力都要去當人肉盾牌。

「尊重陳抗自由,但不要妨礙別人的自由」

他表示已交代市警局長陳嘉昌和中央商量,看行政院與立法院等中央部會的圍牆,不可以一翻就過去,昨天算一算,光是勞基法大遊行的維安警力就耗掉3000人,這樣子台北市的交通、治安會受到影響。

上周末勞團抗爭主要是針對府院,但驅離陳抗民眾,反而讓柯文哲成為箭靶。柯文哲表示,陳抗發生在台北市就是市警局在負責,陳抗是人民權利,但不能陳抗走到一半,就躺在馬路上,堵住中華路、忠孝西路等,「如果你要快閃,一分鐘、兩分鐘,我也認了」,不過從晚上6時搞到12時,警察累了,沒有辦法再陪他們玩下去。

柯文哲說,自由以不侵犯別人的自由為範圍,「我尊重你有陳抗的自由,但請你不要妨礙別人的自由,難道公權力會假裝沒有看到,讓你繼續躺在地上嗎,不可能嘛,鬧夠了,該驅離就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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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態抗爭 「以後可能不是說解散就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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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態抗爭 「以後可能不是說解散就解散」

2017-12-25 13:55聯合晚報 記者陳熙文/台北報導

勞團於23日號召反勞基法修法大遊行,吸引近萬人到場聲援,然而有別於一般遊行抗議,當天在工會宣告活動解散後,許多民眾仍待在抗議現場久久不散,甚至在警方準備清場後改以游擊的方式在台北街頭繼續抗議。桃園

抗議勞基法修法,上周六民眾占據台北車站路口,被警方以優勢警力推出排除。 記者鄭清元/攝影

市產業總工會顧問毛振飛說,各界正目睹一種新型態的抗爭,以後可能不是說解散就解散。

23日的反勞基法大遊行,原來預計從民進黨中央黨部遊行至立法院,但臨時改變路線占領行政院前路口。現場雖在晚間6時宣布解散,不過許多抗議民眾仍選擇留在原地,並在警方欲清場時,沿忠孝西路、公園路、市民大道等路段竄走,最後回到台北車站,總抗爭時間超過10個小時。

毛振飛指出,當晚的游擊抗爭的情形沒有目標的、很隨性的,警方在什麼地方防堵,他們就在什麼地方轉彎,主要是當天的群眾組成以30歲以下的年輕人居多,屬於自發性「散戶」,非組織動員而來,他們有自己的想法和信念,行為比工會成員相對開放,願意對勞基法修法引發的憤怒,站出來發聲。

毛振飛說,最明顯的就是當晚游擊抗議民眾經過西門町,受到沿路民眾的支持,離開西門町時,人數竟比原來還要多,未來這很有可能成為抗爭的新型態。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發言人陳秀蓮則表示,從318學運後,社運團體以「占領」作為抗爭手段確實一度成為主流,如今「游擊」會不會成為常態,她認為要視議題而定,此次勞基法修法累積很大的抗爭能量,才會出現更頑強的抗議手法。

前黑島青幹部則認為,其實每場衝突的群眾面孔都不一樣,散戶一直都在,可能上一秒是市民,下一秒是陳抗者,未來抗議現場的組織總指揮,不再只是發號命令,可能還要走下戰車和人民溝通現場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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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當時捍衛「民進黨英雄」的人 到哪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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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集/當時捍衛「民進黨英雄」的人 到哪去了?

2017-12-25 13:58聯合晚報 本報記者陳熙文

2008年11月6日,時任海協會會長陳雲林訪台與前總統馬英九見面,民進黨發動大規模的圍城抗議活動,期間群眾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在5時30分宣布圍城結束,但群眾並未散去,部份也轉往圓山飯店繼續抗議。

蔡英文後來在臉書上爲行動作出總結,不但稱讚民眾自發性抗爭是在維護台灣主權與民主自由的價值,並展現台灣人民愛台灣、護台灣的決心和意志。蔡英文也譴責警方的處理是侵犯人權,並強調這是人民對政府的對抗,其抗爭超越集會遊行是否合法的層面。

當時為捍衛台灣價值而抗爭的民眾是民進黨的英雄。

如今抗議群眾因反對勞基法修法而站出來發聲、組織遊行,同樣在活動宣布解散後仍久久不散,並勇敢的繼續游擊抗爭,最後不但被警方以優勢人力圍堵,而有民眾表態「想回家」、「想離開」,希望離去時卻遭警察阻擋,並被逮補上車、丟包至其他地方,甚至在場的維權律師也同樣遭到逮補。

如今兩天過去,蔡英文沒有總結、沒有鼓勵、沒有保護,像是遊行從來沒有發生過;沒有人抗議,也沒有人被逮捕,總統失蹤了,坐在一個活在平行世界的總統府。曾經民進黨是抗爭者最可靠的聲援者,現在則搖身一變,是翻臉跟翻書差不多的當權者。

有人感慨,民進黨執政兩年不到,手段已經從「這跟國民黨有什麼差別」進化成「連國民黨都不敢...」,而24日的蔡英文臉書只有她的貓在祝福大家耶誕節快樂,但是廣大的抗爭者與勞工一點都不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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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怒吼 綠委:勞基法修法計畫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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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怒吼 綠委:勞基法修法計畫不會改變

2017-12-24 13:21聯合晚報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

多個勞團與學生團體抗議勞基法修法,今天凌晨企圖占據台北車站路口,警方帶走數十名抗議民眾。 記者鄭清元/攝影

勞工團體昨天發起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呼籲政府撤回草案,但民進黨修法的態度仍未鬆動。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劉櫂豪表示,尊重勞工的遊行訴求,但也有沉默的意見是沒有表達的,其實大部分的人還是支持要修法,所以還是會按照既定期程進行修法,這點不會改變。

劉櫂豪表示,目前沒打算要撤回勞基法再修法草案,還是按照原定計畫進行,民進黨當然尊重遊行的訴求,但沉默的多數意見又是什麼?其實大部分的人還是支持要修法。

劉櫂豪說,民進黨看待一個問題必須根據整體社會面的反應,雖然尊重每一個上街頭上表達意見的國民訴求,但這麼重大的議題,還是要從整個國家的觀點來看,有些人訴說立場,但有些人沉默沒有表達,應該做整體的考慮,所以還是會按照原定期程來進行修法。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表示,昨天從中午集合的遊行現場來看,不只是勞工集結,不分黨派、不分立場、不分身分行業別的朋友都站出來一起支持,這場抗爭「沒有人是局外人」,要表達的是這部勞基法是史上最爛的修法,更是背叛勞工,罔顧民意的政府表達怒吼。

蔣萬安批評,這個掌握絕對權力的政府強壓民意,多數暴力一意孤行,完全沒有絲毫願意跟民眾溝通的態度,所以才會有執政者講出功德說或是放錄音帶這樣的說法,現在態度又強硬不願退讓,民眾才會有這麼樣的不滿。

不願具名的在野立委表示,對民進黨來說,這次的修法受傷很重,現在民進黨認為與其拖下去不如速戰速決,否則行政院長賴清德也做不下去,即便他們看到遊行的戰力和不同的民調結果,也已沒辦法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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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公會:違法抓律師 警應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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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公會:違法抓律師 警應道歉

2017-12-25 00:23聯合報 記者陳金松/台北報導

多個勞團與學生團體抗議勞基法修法,與警方多次發生推擠衝突。 記者鄭清元/攝影

台北律師公會昨發表聲明,指警方違法「抓捕律師」,侵害人權及律師執業權利,要求政府調查此次抓捕過程、決策過程及執法手段,並道歉、懲處現場指揮官。

聲明指出,台北律師公會為長期支持並關注人權、民主法治社會發展之律師團體,曾在太陽花運動等集會遊行案件中,提供遭到司法追訴之公民相關法律協助與刑事陪同偵訊、法庭辯護等協助。

前天勞團遊行,約有五十名民眾在台北車站東三門遭警察層層警力包圍、阻擋、不准離去。幾經僵持,於現場協助的丁穩勝律師,出示律師證,與身著律師袍之陳又新律師欲上前與現場指揮官溝通,嘗試解決僵局,使人群解散。詎料,警方指揮官卻下令抓捕現場律師,且悍然拒絕表明法律依據,將律師抓捕上警備車後丟至內湖郊區。

昨夜警方抓捕丁穩勝、陳又新等數名律師之行為,使律師無法在現場,提供人身自由遭限制之當事人適時法律協助,嚴重侵害律師之執業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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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陳抗不能阻交通」驅離勞團 柯P當官換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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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陳抗不能阻交通」驅離勞團 柯P當官換腦袋?

2017-12-25 10:00聯合報 記者邱瓊玉林政忠/報導

「我血汗過勞、你功德個屁!」反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下午在民進黨中央黨部集合出發,很多勞工團體到場聲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上百個工會、勞工團體發起反勞基法修惡大遊行,被驅離的抗議群眾批評警方執法粗暴。台北市長柯文哲承認是他下令驅離,並四度強調「陳抗是國民的權利,但不可以阻礙幹線交通,這個超過我的忍受範圍」。

重大陳抗遊行足以撼動政權、引領風潮。但從紅衫軍、太陽花學運,到此次勞團遊行,台北市長的軟硬態度,常成為影響運動的關鍵角色。

● 面對太陽花和勞團 「柯市長」和「柯候選人」大不同?

柯文哲承認下令驅離,並四度強調「陳抗是國民的權利,但不可以阻礙幹線交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3年前發生太陽花學運時,柯文哲還是台北市長參選人,他大讚參加學運具有高公民水準,直指太陽花學運是民怨導致,反服貿只是一根火柴將汽油燒起來。

許多人認為,柯文哲高票當選2014年台北市長,很大原因是拜太陽花學運所賜。面對太陽花學運,柯文哲的忍受度似乎特別高,他不僅曾在臉書呼籲警察在學運中應避免執法過當,且檢察官應有比「起訴公民」更好的處置方式。

占據立院的反服貿行動現場第8天凌晨,當時有意參選台北市長的台大醫師柯文哲(左),到場為學生加油。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對比柯文哲在勞團遊行事件的強硬態度和低忍受度,網友批評「選前、選後兩樣情」。

●2014年太陽花學運占領道路 郝龍斌曾下令水柱驅離

太陽花學運期間,當時的台北市長郝龍斌嚴正以待,雖然市府對於立法院前集結的學生和群眾沒有強制驅離,但後來學生闖入行政院,郝即下令強制清理;當學運群眾占領道路、癱瘓交通時,郝龍斌也下令水柱驅離。

不過,郝市府後來也付出代價,有民眾包圍市警局,抗議電話也灌爆台北市1999市民熱線。

太陽花學運期間學生闖入行政院,當時台北市長郝龍斌下令強制清理;郝市府後來也付出代價,有民眾包圍市警局,抗議電話灌爆1999市民熱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回顧太陽花3周年,郝龍斌與國民黨基層黨員座談時曾說,對於不法行為就是要強硬,公權力不彰還叫做政府嗎?他不能認同法院判處太陽花學運都無罪,這是法治崩壞的前兆,若講「公民不服從」,太陽花就可以衝進去,未來任何人,包含現在的軍公教,衝進立法院都應該無罪。

●2008年「圍陳」 蔡英文被批「暴力小英」

2008年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右)號召綠營群眾,發動圍城遊行向馬英九與海協會會長陳雲林嗆聲,遊行過程中發生嚴重警民衝突。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對於勞團遊行事件,柯文哲昨天表示,陳抗是國民權利,但還是要依法行政,有時候要不客氣講,「有能力把群眾帶出來,就要有能力把群眾帶回去,不能說解散以後,就開始在台北市街頭流竄」。

事實上,2008年,時任大陸海協會長陳雲林來台參訪,時任民進黨主席的蔡英文號召綠營群眾上街,展開更大規模街頭抗爭,彷彿一場街頭游擊戰。

當時的總統馬英九要在台北賓館接見陳雲林,蔡英文宣布發起遊行,宣稱要「圍陳」,包圍陳雲林。雖然蔡英文下午宣布民進黨集會遊行已結束,但民眾仍群情激昂,導致流血衝突,藍營批評蔡英文是「暴力小英」,當時的馬英九總統受訪時也說:「你不能把群眾動員來了,造成了事端、傷害、衝突、暴力,然後說『他不是我們的人、我們不認識他』,這是不妥的。」

當時的台北市長郝龍斌為了避免激烈流血衝突,北市警企圖用較溫和方式控制場面,但始終未果,最後出動強力水柱,才驅離抗議群眾,但社會衝突的導火線一觸即發。

●2006年紅衫軍倒扁 馬英九破例核准24小時集會

反貪腐倒扁總部2006年在國慶日發起「天下圍攻」,倒扁紅衫軍隔著拒馬與警方對峙。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06年紅衫軍運動,震撼當時的扁政權。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當年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抗議民眾9月9日集結於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靜坐,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曾破例核准24小時的集會遊行。

倒扁總部曾發動「圍城之夜」,占據台北車站靜坐;雙十節當天更發起「天下圍攻」,號召民眾包圍總統府,儘管綠營不滿。但當時的台北市長馬英九說,紅衫軍人數太多,警力太少,無法驅離。

不過,當時抗議群眾遲遲不肯散去,為了恢復上班日交通,馬英九最後還是下了驅離令,並強調對倒扁總部已「仁至義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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