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高達700件訟訴!公務員被常告 蔡英文總統說話了
2017-09-14 13:04聯合報 記者
徐偉真╱即時報導
蔡政府上台後,因推動年金改革,反年改團體抗爭不斷,警方執勤也常被告。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公務員因工作常被告,近四年來因公涉訟申請輔助件數,每年均達六、七百件,公務員如同外科醫生動輒被告,寫信向考試院申請訟訴補助;考試院今天下午將審查放寬輔助條件,台北市政府也擬成立專屬輔導小組,協助法律諮詢及心理輔導。
蔡英文總統日前出席警察節慶祝大會時要求警政署長針對因公受傷、因公涉訟的警察,要給予足夠的協助與照顧,她強調,這是政府的責任。
根據考試院統計,因公涉案向考試院保訓會申請訴訟補助的公務員,去年共645件,中央機關以經濟部案件數最多,排名第一,其次是交通部、教育部;經濟部受理案件中有22件是103年高雄氣爆案衍生的民事損害賠償案件。
地方政府則以台北市案件數居冠,其次是新北市、花蓮縣,多為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案件。
公務員因公涉案的類型,刑事訴訟部分,以違反貪汙治罪條例最多,其次依序是過失致人於死罪、傷害罪。被告的「高風險族群」的公務員以警察最多,其次是醫事人員、公營事業人員。
民事訴訟中,醫事人員涉及醫療糾紛案件最多,其次是廠商租借影印機等設備的爭議,請求各機關、學校總務單位主管給付租金。
寫信向考試院申請訴訟補助的案件中,曾有警察執行勤務逮捕過程中,使嫌犯患病的眼球破裂,需裝義眼,因此被告傷害致重傷罪,也有處理標案的公務員事後被未得標廠商懷疑包庇被告。
考試院今天下午將針對「公務人員因公涉訟補助辦法」修正草案召開全院審查會,公務人員未來若因執行公務涉及訴訟,服務機關可輔助涉訟者延聘律師為其辯護;若公務員涉訟是因為故意或重大過失,擬不予補助,若以支付涉訟輔助費用還要追回。
這次修法是因應公務人員保障法6月修正公布,關於公務人員涉訟補助相關規範,原為服務機關「應」延聘律師為其辯護,修正為服務機關「應輔助」其延聘律師為其辯護,過去公務人員若因公涉訟,服務機關須主動幫忙找律師,但不少公務員抱怨,服務機關找的律師品質不一,甚至有機關幫忙找法律扶助的律師,讓許多涉訟公務員最後還是自己找,修法後當事人可以自己找律師,再申請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