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杯雞尾酒敬教練被解僱 華航副機師打贏官司
2017-08-22 19:49聯合報 記者
呂開瑞╱即時報導
桃園黃姓男子2年多前獲中華航空錄取培訓機師,赴國外接受1年的訓練,去年4月6日結訓,同月16日獲聘為副機師,但9天後,華航以他去年4月8日與美國教練餐敘時喝了雞尾酒而解僱。
黃姓副機師打官司表示,以雞尾酒敬教練是感謝教練指導,且當時已結訓,並未違反「訓練期間學員禁止飲酒」的規定,華航以「喝一杯感謝教練的雞尾酒」就解僱違反比例原則,主張僱傭關係存在。
法院審理時,華航表示,黃飲酒的時間仍屬「訓練期間」,且受訓起到通過訓練考驗成為副機師,均為試用期間,公司必須審查副機師行為、職務適格性及能力,且華航重視飲酒行為對飛航安全的影響,主張解僱有理。
法官認定黃姓副機師喝雞尾酒敬教練是在結訓後、獲聘前,並非「訓練期間」,也不算「試用期」,且華航對正式任用的機師和副機師禁酒規定是「飛行任務前12小時」及「執行任務時」,並非全面禁酒,卻對結訓、向教練敬酒的副機師解僱,顯不合理,以解僱不合法判華航敗訴。
華航黃姓副機師因喝了一杯雞尾酒敬教練被解僱,法院判解僱不合法。圖/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