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腳踩熱水瓶「紓壓」 達美航空解僱空姐免賠
2017-06-02 14:22聯合報 記者
王宏舜╱即時報導
達美航空張姓女空服員多次未出勤,遭公司警告,加上她在飛機降落期間竟在活動座椅上看報紙、赤腳踩熱水瓶、大腿上放著大皮包,飛機準備下降前也未確實清艙,美商達美航空公司台灣分公司2015年以「執勤行為導致實質飛航危險」為由終止勞動契約。張女不服,提確認僱傭關係存在訴訟,並要求公司每月給付9萬3125元薪資。高等法院維持一審駁回見解,判上訴駁回。
張姓空服員1986年就進入美商西北航空任職,但在西北航空期間,即有2次沒出勤的狀況。後來西北航空被達美航空合併,2013年12月29日、2014年3月26日又曠職,公司同年5月23日發出「最後糾正行為通知」,嚴正要求她改善工作態度。
2014年12月7日,張女在執行DL473航班勤務時,卻在飛機下降期間看報紙、赤著腳採熱水瓶,大包包也沒收起、直接放在大腿上,沒去檢查走道有無掉落物、乘客有無繫好安全帶、收走雜物。公司建議張女可在解僱信函寄出前自動申請退休,但她不願意,達美以她的行為違反美國聯邦航空總署飛安法規且情節重大,將她解僱。
但張姓空姐主張閱讀報紙、膝蓋上置放手提包、將熱水瓶靠在赤腳處皆不妨礙她遭遇緊急狀態時協助乘客,也不足導致飛航立即危險,公司的聲明純屬臆測。她自認擔任空姐29年以來,飛行超過數千次,從沒遇過緊急狀況,達美解僱的理由不實。
法院審理發現,張女聲稱赤腳居然是「為了釋放雙腳疼痛」而光腳踩水瓶,比乘客更早離開機艙是要「趕去買隱形眼藥水」,理由荒誕,她雖然當了近30年的空姐,卻無視飛安訓練重要性,漠視空服員勤務本職、達美航空紀律,達美航空終止兩造間勞動契約合理。
達美航空上月24日退出台灣市場。
達美航空5月24日已退出台灣市場。圖/聯合報系資料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