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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卸任正副總統禮遇金砍至8萬元 仍須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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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初審:卸任正副總統禮遇金砍至8萬元 仍須協商

2017-05-25 16:53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為力推年金改革,總統蔡英文與副總統陳建仁曾宣示「未來卸任禮遇金金額願比照一般公務員退休金,將不超過年金改革的所得天花板。」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下午初審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草案,未來若完成三讀,卸任總統、副總統的禮遇金,將分別從每月25萬元及18萬元,一併砍為8萬元,但相關條文仍保留送朝野協商。

由於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吳志揚質疑,設定8萬元門檻無所依據,朝野討論後,決議保留條文送交朝野協商。

此外,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原提案,刪除在民國90年6月13日修正施行前,以「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卸任副總統,也將一體適用。意即擬修法讓前副總統連戰未來不得續領近26萬元的月退金。

不過,司委會昨天初審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外界關注的「連戰條款」,未來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月退所得不得超過「副總統卸任禮遇條例」規範的18萬元。

該條文昨天雖保留送協商,但未來若完成三讀,連戰無論是月退休金或禮遇金,最多都只能領8萬元,司委會因此決議維持現行條文,不予刪除。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考量總統在其任內對國家的辛勞及貢獻,卸任後仍為國家形象的表徵,具有尊崇的地位,應給予適當的禮遇。鑑於卸任總統的禮遇金,與公務人員退休金及政務人員退職給與,性質雖不相同,但仍應依社會情勢審慎調整,內政部尊重立院審議結果。

前總統李登輝、馬英九目前皆享有每月25萬元禮遇金。李登輝原可領終身禮遇金,在2006年修法後,改為享有13年卸任總統禮遇及4年卸任副總統禮遇。而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遭判刑有罪定讞,其禮遇金已取消。

此外,前副總統呂秀蓮、蕭萬長的卸任禮遇皆已結束,前副總統吳敦義目前仍享有月領18萬元的禮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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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人員退撫條例修正初審通過 爭議條文送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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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人員退撫條例修正初審通過 爭議條文送協商

2017-05-25 01:24聯合報 記者鄭媁/台北報導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關鍵條文包括調降退職所得上限、調整十八趴優存制度、禁雙薪肥貓條款,以及最低保障金額等,全數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初審通過條文,將政務人員適用的不同退撫制度,區分為二類。第一類為現職軍公教人員、其他公職人員或公營事業人員轉任政務人員者;第二類為前述分類以外的轉任政務人員者,可能是領勞保、國民年金、或無任何保險者。

民進黨籍召委蔡易餘表示,本次修法的主要精神與公教年金改革一致,未來政務人員分為兩類,一類為事務官轉政務官,第二類為非考試進來的公務員;第一類未來會有年金制度,第二類則以離職儲金做一次性給付。

為保障現職常務人員不因轉任政務人員職務,而影響其轉任前既有的退休權益,初審條文明定,第一類政務人員轉任後,應以轉任前原職務等級或工資,繼續參加原退撫制度;請領給與均按其轉任前常務人員職務的等級或所領工資計算。第二類的政務人員,則依該條例規定參加離職儲金。

至於關鍵條文替代率調降、十八趴落日、樓地板金額,以及外界俗稱的「連戰條款」、「擇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不得超過卸任副總統禮遇金的金額」等爭議條文,皆予保留。

蔡易餘說,為與公教人員部分一致,保留條文留待日後協商處理;目前公務員、教師、政務官的年金改革皆已完成初審,達成任務。

由於行政院版與考試院版,在調整所得替代率、十八趴優存上意見分歧,兩院日前在法案上加註兩案差異之後,以二案併陳方式會銜送請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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