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卸任正副總統禮遇金砍至8萬元 仍須協商
2017-05-25 16:53聯合報 記者鄭媁╱即時報導
為力推年金改革,總統蔡英文與副總統陳建仁曾宣示「未來卸任禮遇金金額願比照一般公務員退休金,將不超過年金改革的所得天花板。」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下午初審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草案,未來若完成三讀,卸任總統、副總統的禮遇金,將分別從每月25萬元及18萬元,一併砍為8萬元,但相關條文仍保留送朝野協商。
由於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吳志揚質疑,設定8萬元門檻無所依據,朝野討論後,決議保留條文送交朝野協商。
此外,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原提案,刪除在民國90年6月13日修正施行前,以「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卸任副總統,也將一體適用。意即擬修法讓前副總統連戰未來不得續領近26萬元的月退金。
不過,司委會昨天初審通過「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修正草案,針對外界關注的「連戰條款」,未來依政務人員退職酬勞金給與條例辦理退職的副總統,月退所得不得超過「副總統卸任禮遇條例」規範的18萬元。
該條文昨天雖保留送協商,但未來若完成三讀,連戰無論是月退休金或禮遇金,最多都只能領8萬元,司委會因此決議維持現行條文,不予刪除。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考量總統在其任內對國家的辛勞及貢獻,卸任後仍為國家形象的表徵,具有尊崇的地位,應給予適當的禮遇。鑑於卸任總統的禮遇金,與公務人員退休金及政務人員退職給與,性質雖不相同,但仍應依社會情勢審慎調整,內政部尊重立院審議結果。
前總統李登輝、馬英九目前皆享有每月25萬元禮遇金。李登輝原可領終身禮遇金,在2006年修法後,改為享有13年卸任總統禮遇及4年卸任副總統禮遇。而前總統陳水扁因龍潭購地案遭判刑有罪定讞,其禮遇金已取消。
此外,前副總統呂秀蓮、蕭萬長的卸任禮遇皆已結束,前副總統吳敦義目前仍享有月領18萬元的禮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