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組工會有解? 勞動部提4方案回應
2017-04-24 20:47聯合報 記者
吳佩旻╱即時報導
公教團體上街遊行。圖/報系資料照
去年底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以「支持公務人員可合法組織工會,以保障相關權益」為訴求向勞動部提案,得到5000人附議支持,勞動部今天對此提出4項方案,包含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工會法》等,後續將彙整資料分送權責機關,以規劃配套機制。
公務人員因工作性質不同於一般行業,每當遇到勞資糾紛,往往受限於法令限制,勞資雙方之間缺乏橋梁,建立良好溝通。」有鑑於此,去年12月12日,民眾「diego john」主動在平台提案,支持公務人員合法組織工會,以保障其相關權益,盼取得民眾共識以及相關部門同意落實。
該提案內容主張,基於公務人員沒有實質力量的工會,屢屢淪為政策下的犧牲者而訂,並舉例國旅卡8000元須受限制始得請領等;建議訂立專法或納入修法,讓公務人員可以組織工會,依法維持權利義務。該提案人並指出「天賦人權」,不應身為公務人員而有不能參與政策意見表達的原罪,盼能藉由組織工會,依法維護公務人員相關權益,及建立向政府機關有效反映意見之管道。
對此勞動部表示,已於日前召開「公務人員籌組工會之可行性評估研商會議」,並邀請相關領域學者、團體及部會出席,會中討論內容包括公務人員權益保障、籌組工會的可行性及公務人員協會法修法等議題,經彙整各方意見,提出4個建議方案,並將相關內容登載於該平台。
方案內容包含:(一)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充實現行公務人員之團結權、協商權與爭議權;(二)修正《工會法》,允許公務人員籌組工會;(三)針對公務人員結社權另立新法;(四)維持現行法制,惟具體改善工作條件。
勞動部指出,公務人員如想透過組織工會,取得與政府機關對等協商的權利,未來仍須面對公務人員法制規範的限縮、政府部門預算的限制及財政負擔等問題,公務人員籌組工會的議題反映出公務人員權益極待保障,但因涉及修法須審慎規劃,現階段將彙整研蒐資料並分送權責機關,配合行政院等各部會執行。
民眾提議公務人員可合法組織工會,連署達5000人通過成案門檻。圖/取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