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工程經理、主任涉浮報經費請款逾3億元 檢警偵辦
2017-04-17 17:07聯合報 記者
袁志豪╱即時報導
中鼎工程承包台電林口電廠工程後,現場施工劉姓經理、林姓主任將鷹架工程轉包謝姓廠商等人施作,卻以少報多,浮報施工經費請款;中鼎4年多來支出9億多元,其中逾3億元被劉、林、謝等人瓜分,新北地檢署今天發動偵辦,依背信罪將劉等8人帶回,預計晚間移送檢方複訊。
檢警指出,新北地檢署接獲檢舉,中鼎工程承包台電林口電廠工程後,自2012年年底迄今,現場施工劉姓經理、林姓主任將鷹架工程轉包謝姓廠商等人施作,竟就搭設鷹架以少報多,浮報施工經費請款,影響施工品質,事後還一起大肆享樂花用,涉嫌偽造文書、背信等罪。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林士淳今天揮刑事局偵七隊、新北市警中和分局、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新北市憲兵隊等單位前往相關涉案人員住處及辦公室等共15處地點執行搜索,約談犯罪嫌疑人共8人,將釐清眾人究竟私吞中鼎工程多少工程款,是誰主導、如何進行等。
中鼎工程承包台電林口電廠工程後,現場施工劉姓經理、林姓主任將鷹架工程轉包謝姓廠商等人施作,卻以少報多,浮報施工經費請款,新北地檢署今天發動偵辦。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