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疑遭苛扣薪資 兩度怒嗆雇主反被控3罪
2017-03-11 08:58
聯合報 記者謝恩得╱即時報導
嘉義縣翁姓男子原受雇於土木包工業者,從事戶外勞動勉強謀生,去年質疑遭苛扣薪資,在台南工地現場與雇主爭執,被控妨害自由,返回嘉義後,愈想愈氣,再度去找雇主理論,又被加控恐嚇和妨害名譽,分別被警方移送台南和嘉義地檢署。
翁男卻表示沒有注意且無暇遠途奔波台南、嘉義兩地,不知會遭到通緝,日前落得警察找上門,驚動鄰里,被上銬押解送辦。
嘉義縣警察局保安隊提醒,民眾如碰到類似權益受到侵害或勞資糾紛,要保持理性,向主管機關(如縣市政府社會、勞工部門)提出申訴,或透過各鄉鎮市調解委員會,亦可訴諸法律,不要因一時憤怒而誤觸法網,未蒙其利而先受其害。
尤其現行刑法採一罪一罰,且異地發生案件,分別由轄區檢警及法院偵辦、審理,一旦進入司法程序,要遵照相關單位文書通知,如期報到接受調查審訊,以免失去為自己陳述辯解的機會,甚至面臨拘提通緝等強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