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康巴士駕駛隨時待命 工會再槓伊甸
2017-02-05 13:26聯合晚報 記者徐子晴、張世杰/台北報導
社福團體面臨員工抗議勞動條件不佳,伊甸基金會企業工會十多名幹部出面指控,復康巴士駕駛休息時間遭拆成好幾段,休息時間內還要隨時待命,1月經兩次勞資協商,資方都未給予具體承諾,一個社福團體連員工權益都處理不好,如何對外作公益。
伊甸基金會企業工會理事長周文柄表示, 雙北360多位復康巴士駕駛,每天需工作11小時,包含2小時加班,1小時休息。休息時間隨時待命,不僅要負車輛保管責任,還要受GPS監控,保持通訊暢通,以便隨時準備載客,實際休息時間只剩下15分鐘,長期違法。
台北市勞動局說,若勞方認為資方依舊未改善,可再提出申訴或檢舉。
勞動局表示,伊甸讓駕駛的休息時間,需要隨時待命,看管車輛,因此認定為工作時間。目前伊甸提出行政救濟,不過一審時判敗訴,裁罰與救濟不相抵觸,勞方認為資方未改善,可再提出申訴、檢舉,勞動局將進行專案檢查,若屬實,可依勞動基準法裁罰。
周文柄說,勞資雙方1月展開兩次協商,資方派出無決定權的幹部與會,也沒有提出任何加班費償還方案,更於函信中耍賴,不承認違法,無視勞檢結果。工會只好再度舉辦記者會呼籲伊甸要愛心、別欠薪,還駕駛加班費,要求資方派出董事會成員,或是有董事長委託書的幹部,與工會協商,將休息的1小時視同加班,給予積欠的加班費。
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執行秘書賈伯楷表示,根據今年1月13日勞動局函釋,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時間,為自由利用,不受雇主指揮監督,不必提供勞務或等待提供勞務。基金會應該立即給予積欠駕駛的加班費,修改工作規則,只要開著復康巴士離開巴士站即為上班。
伊甸基金會社會事業處長王昭恕說,伊甸所有員工中午均有1小時休息時間,這時段本來就非加班。駕駛在休息時間,得以在停車場、停車格,或復康巴士廠站休息,期間不受雇主指揮、監督,可以自由利用,若是出勤時遇到塞車或是客戶有突發狀況,則可申請加班費,一切依法辦理。
王昭恕表示,工會對先前協商結果不滿意,可以依工會法啟動勞資協商,取得工會成員同意,行文基金會。同時也希望工會同意向北市勞動局請求第三方仲裁,由仲裁委員進行調查和判定,協商管道絕對沒有關閉,基金會都願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