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8 02:34:22 聯合報 記者蔡維斌/北港報導
關廠已達8年的北港萬有紙廠,當年曾爆發勞資糾紛,廠方積欠360位員工資遣費及退休金,經立委張嘉郡爭取,勞動部已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條文,讓員工可申請積欠工資墊償,或領取雇主未給付的退休金及資遣費。
張嘉郡表示,萬有紙廠97年11月間宣告破產,員工退休金、資遣費等也列入破產債權,致工廠360名員工領不到退休金或資遣費,有的員工還沒來得及領到退休金已過世,令人遺憾。當年員工還組成自救會抗爭並四處陳情,但都沒能爭取到權益。
張嘉郡接獲陳情,要求勞動部修正相關法規,已於本月25日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0之4條,即在勞基法第28條第2項於今年2月6日修正生效前,雇主有清算或宣告破產事實,在修正後,尚未清算完結或破產終結者,勞工對於雇主所積欠的退休金及資遣費,得以申請墊償。
張嘉郡指出,萬有員工即日起可向勞動部申請積欠工資墊償,領取雇主未依勞基法給付的退休金及資遣費,將要求勞動部進一步檢視企業是否有足額提撥退休金狀況,並促請企業善盡保障勞工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