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 02:13:14 聯合報 記者陳俊智/桃園報導
桃園市振豐電子公司疑非法解雇員工,上月底遭踢爆未提撥6%新制退休金,每月還以不明名義扣除員工6%薪水,被解雇的女員工陳貞溶和羅秋萍昨天再到市政府抗議公部門無作為,要求替她們討回薪水並對公司立即開罰。
市府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逢飛耀表示,陳情案件調查中,基於公平公正原則,也要給資方陳述意見機會和時間,只是期限未到,尚未作出裁罰。
振豐公司鄭姓副總也強調,雙方確實是雇傭關係,相關調解事宜已委由律師處理。
陳、羅2人昨穿振豐的粉紅色制服,控訴公司8月底無預警解雇,且強調是「承攬關係(承包商)」,害她們不受勞保保障。2人主張,按照公司規定打卡上下班、請假和繳交福利金,「雇傭關係」理應存在,但公司不但未投保和提撥6%新制退休金,每月更以不明名義扣除6%薪。
兩人說,勞動局曾表示會居中調解,但半個月來「不聞不問」,都是自己找管道發聲。
勞動局長潘鴻麟表示,已針對振豐電子實施勞動檢查,查有超時加班、連續工作未有例假及工資未完全給付等三項違法事項,但調查內容非救濟程序,只能依勞基法開罰及促成勞資雙方調解,若雙方調解沒有共識,還是得循法律途徑解決。
振豐鄭副總表示,陳、羅2人的薪水比其他正職員工高,扣除的6%薪水是機器出借折舊費。他說,公司全力配合市府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