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
市長:星火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台灣失業勞工聯合總會】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政府政策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政院設百億基金 救援企業
 瀏覽437|回應0推薦0

人民戰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5-07-15 04:31:18 經濟日報 記者林安妮/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圖/經濟日報提供
分享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行政院仿日韓做法,將新設一檔可供受損企業、勞工申請救濟的100億元自由化基金。政務委員杜紫軍昨(14)日表示,新基金分十年編列,除了靠政府編列預算,也歡迎受益企業捐贈。
若是自由化受益企業有意捐贈,未來將可根據所得稅法規定,享有抵稅待遇。政府認為,此設計將有助提升產業與企業之間的公平正義,還能減輕公務預算負擔。

杜紫軍昨天邀集相關部會審查經濟部提出的「企業與勞工因應貿易自由化競爭力提升條例」,新法將在立法院下會期提出,為政府即將新設的100億元自由化基金,提供法源依據。

相較政府在幾年前因應兩岸洽簽經濟合作協議(ECFA),後續還將與其他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當時政府曾推出十年982億元的因應貿易自由化基金;最新規劃籌設的基金,救濟對象則是鎖定因自由化受損的企業與勞工。

杜紫軍解釋,982億元基金實施對象主要是「產業」,同時針對可能受損的產業,預先做振興輔導。982億元的用途,雖然也可提供受損企業或勞工補助,但是依照規定,必須先確認「產業」受損,才能擴及產業內的受損企業與勞工。

至於,新基金則無此限,可由受損企業或勞工自提申請。舉例來說,如果有一勞工自覺因政府對外洽簽FTA或參與區域整合,導致工作飯碗不保,該勞工只要能大致舉證,經過主管機關調查,就可獲得補償。

杜紫軍說,考量勞工舉證能力較弱,政府會從企業做調查。同樣的,未來新條例一旦上路,企業也不需要等到整個產業被認定受損,就可先向主管機關申請改善輔導經費。杜紫軍說,不論是企業申請補助款,或是勞工申請失業救濟延長、找工作的搬遷補助費,發出去的錢都不需要還。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5272&aid=5349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