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5 07:24:20 聯合報 記者游文寶/桃園報導
暑期打工詐騙手法百百種,桃園市政府使出撒手金間,凡雇用工讀生業主只要被查出違反勞基法,除裁罰外並公布事業單位名稱及負責人姓名;專家還呼籲應徵者,不管到哪裡打工,都要謹記「絕不要從口袋拿錢出來」,購買產品,或將個人存摺與證件交出。
桃園市府勞動局長潘鴻麟表示,今年違規情形較去年嚴重,截至5月為止,累積稽查929件、總裁罰金額3474萬元,已接近103全年度稽查1711件、裁罰金額3736萬元。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長陳秋媚表示,打工最常見詐騙手法就是「假徵才真銷售」;有大學工讀生到科技公司應徵,公司要求他先買台要價1萬5000元的氣血循環機,才能正式錄用,他被半哄半騙下刷卡買了台,發現不對要退貨時,公司以非販售物品處,加上已過7天鑑賞期為由拒絕,還沒賺到錢反先倒貼。
還有女大學生,應徵資料整理、報表統計彙整「行政職員」,上班後發現,公司商品是「生前契約」,主管還遊說她購買,並暗示如果沒買工作不保,被迫買了分期付款的生前契約。公司還要她到銀行辦理「現金卡」,預繳納簽約金,發現被騙,一樣無法退款。
陳秋媚說,最可怕的是不肖洗錢或詐騙集團,要打工學生交出身分證、存摺、印鑑或密碼,再辦理人頭帳戶,得手後搬家不見人影,受騙學生求助無門,還會吃上官司並須償還巨額賠款。
勞動局說,暑期工讀應嚴記「3大準備、7不原則」,蒐集應徵公司資訊、請朋友或家人陪同面試、仔細檢視欲應徵公司刊登的徵人內容;以及不繳錢、不購買、不辦卡、不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飲用不明飲料、不從事非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