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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近2萬員工 納公保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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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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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30 03:08:46 聯合報 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案,將經濟部所屬公營事業、公部門駐衛警等納入公教人員保險年金制度,解決「公保年金孤兒」問題。

銓敘部粗估,修法後將有約一萬九名公營事業具勞工資格公務員受惠,政府一年分擔保費約二億四千萬元。

我國邁入老年化國家,為照顧退休人員老年生活,近幾年來大力推動年金制度。但現行法令規定,具有公務員身分的國營事業員工,雖被強制納入公保,卻沒納入公保年金制,也不適用優惠存款利息。

為解決國營事業員工成為「公保年金孤兒」問題,多位朝野立委提案修改「公教人員保險法」第四十八條,昨三讀修正通過。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表示,包括中油、台電、台糖、台水的國營事業員工,多半兼具有公務員與勞工身分,早期被強制要求加入公保人員保險,但因機關改制,現在卻無法享有公保養老年金給付標準,法律應還公道。民進黨立委吳宜臻認為,基於年金保費與給付平衡原則,支持修法。

圖/經濟日報提供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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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吳父鄉/台北報導】

立法院院會昨(29)日三讀通過《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公部門駐衛警等納入公教人員保險年金制度,「年金孤兒」問題解決再進一步,新法可追溯至2014年6月1日,預計1.9萬人受惠。

繼去年6月1日私立學校教師納公保年金制度後,這次新納入公保年金的包括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公部門駐衛警等。

銓敘部初步規劃,納第二階段推動者,包括經濟部國營事業中油、台電、台糖、台水公司、財政部菸酒公司、印製廠、台灣銀行人壽公司及金管會所屬、中央存保公司、駐衛警、中央銀行造幣廠等,凡未支領月退休金。

經濟部人事處長吳基安表示,這對國營事業員工生活提供更好的保障,只要退休後能領十年以上,就優於現行退休制度,有助提高國營事業員工士氣。由於新法可追溯至去年6月1日,凡之後退休者可追溯享受公保退休年金。

吳基安說,目前統計,去年6月1日迄今退休的國營事業員工約有800多人,惟要先繳回已領取約160萬的一次養老給付,並核算需補繳保費後,始得加入。

由於保障更完善,國營事業員工每月依本俸繳納的公保費率從現行的8.25%提高到13.4%,並追溯補繳到2014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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