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4 03:02:59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圖/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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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鼓勵企業加薪,財政部拉高全台80萬家獨資、合夥事業的「加薪天花板」,自今年起,每月支付基層員工的薪資費用,由原本每月最高5萬元,提高到5.75萬元,增幅15%。
全國約130萬家營利事業,目前僅獨資、合夥事業列報的薪資費用設有上限。獨資、合夥事業有很多是家族企業,稅捐機關擔心給薪考慮人情,不按市場行情,所以設有上限。
依稅法規定,超過財政部所訂月薪通常水準的營利事業,超額薪資費用將無法扣減所得降稅。這項限額形同是獨資、合夥事業加薪的「天花板」。
鑑於全台有六成左右的企業為獨資、合夥事業,為拉升業者調薪意願,財政部決定大幅調高其薪資費用列報水準,以鼓勵獨資、合夥事業放手對基層員工加薪。
財政部已修正「104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其中,各項攸關企業費用認列的標準多數未做更動,僅獨資、合夥事業給付一般職工的薪資通常水準大幅拉升。
依據財政部所訂最新限額,獨資或合夥事業聘僱的一般職工,每月月薪以5.75萬元為限,超過部分仍不予認定,但較去年的5萬元,則增加7,500元的調薪空間。這項薪資限額上次調整是100年度,由4.9萬元調增1,000元至5萬元。
至於一般職工的年節獎金部分,財政部規定,併同當年度經認定的薪資數額後,在不超過月薪標準按支薪月數,另加二個月為基數的累積數額內,即可核實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