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謀職交出帳戶 小心被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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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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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周志豪、李昭安/台北報導】
2014.09.04 02:50 am
 

立委尤美女(左三)與民間司改會昨天在立法院舉行「被騙又被冤,心酸誰人知?」記者會,指求職者帳戶遭詐騙集團騙走,又被法院判決有罪,求助無門。
記者黃義書/攝影
急著找工作,當心反變「詐騙幫助犯」。民間司改會昨天表示,全國包含台北等五個規模較大地檢署去年共起訴一千五百多件「幫助詐欺案」,高達九成八被判有罪,有些帳戶遭盜用的受害者只能「認罪換緩刑」。
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副分局長楊源明表示,已要求員警在受理類似報案,一定要提供報案三聯單;偵辦類似案件時要加強蒐證,確保當事人權益。

民間司改會統計,全國去年包含台北等五個規模較大地檢署,去年共起訴一千五百廿九件提供人頭帳戶的「幫助詐欺案」,其中竟有一千四百九十五件判決有罪,有罪率高達百分之九十八。

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這些案件中,當事人交出帳戶最主要原因是求職,「他們本身就是受害者,最後反成被判刑對象,被騙又被冤」。

冤獄平反協會理事長羅秉成表示,不少年輕人戶頭空空如也,好不容易找到工作,公司要帳戶資料,求職者想說「反正戶頭沒錢」,就交出帳戶,卻因此挨告。

羅秉成說,幫助詐欺屬輕罪,但一般司法程序仍是要走上二、三年;在法院以「認罪換緩刑」建議下,不堪冗長司法程序民眾,即使無辜,最後還是乾脆認罪了事,造成冤判,留下幫助詐騙前科,日後工作更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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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買本書 他變詐騙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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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周志豪、李昭安/台北報導】
2014.09.04 02:50 am
 
詐騙猖獗,徵才或個資外洩也變成詐騙管道,不少民眾因此成為詐騙共犯。

司改會律師范志誠說,他的當事人去年只是上網買書,因個資遭外洩,被騙錢、騙帳戶資料,成為無辜人頭戶;即使警方偵辦過程,拍到詐騙主嫌影像,但法院一樣判決是「詐騙幫助犯」,至今還訴訟纏身。

范志誠的訴訟當事人田媽媽也控訴,民國九十六年九月,兒子遭詐騙成人頭戶,當時主動報案卻連三聯單都沒拿到,讓法院一路冤判至今,直到再審階段才以「無犯罪故意」判決無罪。

田媽媽說,這些日子來,兒子求職不順,為了幫兒子平反,她還在網路上被圍剿,自己與兒子精神都遭受莫大傷害,「七年來這些損失,誰還公道?」

司改會律師任君逸表示,法官都是人生勝利組,不用向一般老百姓要從人力銀行找工作,但至少在捍衛老百姓權益時,應要有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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