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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超速91次 客運司機: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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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戰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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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2014.08.28 08:54 am
 

圖/報系資料照
 
國光客運劉姓司機屢遭客人投訴任意變換車道等危險駕駛,甚至錯過國道交流道還「倒車」兩百公尺;公司以他違反工作規則且情節重大為由解雇,他不服而提告;最高法院認為,劉曾單日超速九十一次,一再危及乘客及用路人安全,難以期待改善,判決劉敗訴,全案定讞。
國光客運表示,劉姓司機任職十年,屢因危險駕駛、超速、服務態度不佳遭懲處,公司為此開過多次人評會,劉也簽悔過書,但不久後又被投訴蛇行、沿路逼車及行駛最內線車道,公司記他小過,二個月後,客人投訴劉錯過下台中交流道時機,以倒車方式回到匝道口,客人拍下影片上傳網路,不僅影響行車安全,也損害公司形象。

劉否認危險駕駛,辯稱公司安排過多工作,他常工作到深夜十二點,下班前還要洗車加油,隔天上午七點又要上班開車,而開車前一小時要提早到公司,實在太累以致產生疏失,在高速公路上錯過應下的交流道,在乘客同意下倒車回駛,並非故意違規。

法院調查,劉姓司機二○一二年底被解雇前一年半期間屢遭投訴違規駕駛,甚至一天內超速九十一次,被公司列管六個月仍不悔改,還在高速公路上倒車二百公尺,罔顧乘客性命;劉違規事證明確,他又無法證明加班過勞,法院判決國光客運解雇合法,雙方雇傭關係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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