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喻文玟/台中報導】
2014.07.05 02:32 am
暑假是打工旺季,群園基金會昨天發布調查,50.7%青少年打工時薪低於法定最低115元,平均是109.8元,僅26.6%的打工族獲得雇主投保勞工保險。台中市勞工局呼籲,打工須要求基本工資,簽訂勞動契約時,自留一份。
曾在餐飲店打工的「小黑」昨現身說法,指去年暑期打工時薪低、沒勞保,打卡下班後還得超時工作,做完打掃才能回家。
勞動基準科長李美麗說,時薪低於基本工資常發生爭議,因勞基法的工資定義包含薪資、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的獎金。
有些餐飲店雇主會因提供便當、飲料,給予時薪低於基本工資,這些在打工前都要問清楚;雇主若要求超時打掃,應付予加班費。
近年還常發生「假徵才、真行銷」,勞工局說,千萬不要先付款,證件也不要離身,有些行銷公司會希望求職者先購買產品後馬上錄用,都要提高警覺。
青少年打工時也要注意是否有勞保,違反可向勞保局反映。
勞工局舉例,工讀生不小心打翻飲料、收銀短缺,雇主可能藉此扣薪,這都違法,一定要給付全額工資;雙方若有歧異,可透過勞資爭議調解。
暑期工讀諮詢專線:22289111分機35200。